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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故事] 作家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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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ε ●草莓香气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5-1-25 19:11:33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我的故事里不仅有的是惊悚和恐怖,还有絮絮叨叨的真实,更多的是人间的真情,而这个故事是朋友李哥给我讲起的。

  说起李哥,我没法用他的真名字,他现在是一个企业的老板,身价我是数不过来,但他曾经是一位作家。如果各位上学的时候,留心看看高中语文的拓展阅读的话,里面还有他封笔前写过的一篇文章,讲的是人性与教育的问题。

  虽然我叫他李哥,但是他着实比我大几十岁。我们的认识源于一次生意上的洽谈,我作为中间人介绍两个大老板互相认识,然后他们的生意谈成以后,不仅会给我一张我们商务会所的高额会员卡作为我套现所用,更会给我一笔不菲的介绍费。

  而李哥那天正巧陪着他的替身总经理来谈生意,化装成一个采购部经理的样子。于是我们就聊上了。事后几次约我喝茶的时候,我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并且守口如瓶,于是我们成了比较不错的朋友。

  那天,我正在和一个朋友去喝茶,恰巧在茶馆里看到了李哥。

  说实话虽说交朋友,但也算不上有什么交情,毕竟我们的经济差别太大,而往日他请我喝茶,也无非是想让我介绍一些别的客户关系为他所用。社会地位的不同造就了我们谈吐和认识的不同。我打过招呼后,便想找别的座位坐下来,但李哥却很热情的邀请我和朋友与他共饮。本来是不好意思的,但听到龙井和他自带虎跑水的时候,我们决定坐下来。

  与李哥寒暄过后,他的第一句话就让我大为震惊:“老鬼,最近听说你收集鬼故事,给我讲一个听听,别这么奇怪的看着我,我是恰巧听玉器圈内的朋友说的。”

  我点点头,其实我奇怪的是李哥这样一个大忙人为什么喜欢听我瞎掰鬼故事呢?

  所谓人穷志短,马瘦毛长。

  谁让人家李哥把晚上娱乐招待全安排在了我的场子呢?于是,我便精心挑选了一个当时我认为最悬疑的鬼故事讲给了李哥。

  他听完点点头说:“不错不错,我给你讲一个吧,也是真实的,不过有点长年轻人你要耐心啊,哈哈……”

  我和朋友一起陪笑着,其实我内心是很激动的,我知道李哥以前是作家,他能闲下来给我讲的故事一定是好故事。而我的朋友也恰巧没事,也就饶有兴趣的听着李哥讲述着。

  “故事发生在84年前后,那时候我有个朋友也是个作家。最初他是在报社工作的,他自己的文章频频发表决定了一件事那就是自己出书当作家。离开了报社的生活并不像他想象中的那么好,他的才思遇到了阻碍,他的文笔渐渐地平庸,他不知道该写些什么好了,在一次又一次的退稿中,他越来越堕落了。没有了宿舍可住的他租住在市中心一户居民楼中,慢慢的他负担不起这里的房租,便搬到市郊的一栋楼上,再后来他还是感到了压力,又搬向了市郊的一户平房中,故事就始于这个平房当中。”

  李哥喝了口茶继续聊到:“朋友到了平房之后因为房价低廉并不担心自己的生活了,虽然吃不了太好但是吃饱是没有问题,而他的精神寄托完全在于他的文章上以及他那位漂亮的女朋友。他的女朋友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以前他在报社的时候工资还算稳定,收入也是不错,那个女人好吃懒做的同时还经常拿着他作为炫耀告诉别人自己的老公是报社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他的落魄,女人渐渐地只把他当成自己的笑料和发脾气的对象,对他浅浅冷漠了下来。突然有一天,女人失踪了,变得了无音信。他悲痛万分,但这刺激到了他的灵感于是他开始提起笔写出了一篇又一篇的好文章。”

  “文章的大量发表使得他生活发生了不少变化,他越来越有钱了。他依然住在郊区,那是他灵感发起的地方,他创作了新的作品,一本惊悚恐怖小说。新小说的内容是一本关于狗的故事。一只孤独的叫做黑影的狗游荡在城市的边缘,黑影被抛弃了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物种,只是总比同龄的野狗们要健壮一些,要大一些。故事如果这样写下去,最多是本借物拟人的情感小说或者是本批判性的小说。但是当作家有次出门买吃食物的时候看到了一只被汽车压死的猫,猫的肠子如同皮球爆裂一般的啪的一声,从肚子里喷涌而出。灵感乍现,他开始写到:黑影游荡在空荡的郊区大街上,他总感觉饿,吃不饱,他不知道自己想吃什么直到有一天他在大街上看到了一只被压死的野猫,他凑了上去,用力的嗅着新鲜的肉味道,吃惯人类垃圾的他,总感觉这有一点点的腥气,但却忍不住吞了口口水,于是他弯下了脑袋,把嘴钻进了猫的体香,是美味是美味,这就是他所追寻的食物……”

  李哥用带有年代感的声音讲述着。

  “从那天起,小说中这条名叫黑影的狗占据了他的大部分时间。他笔下的黑影体型越来越大了,当然也越来越嗜血。黑影开始偷偷跑到附近的人家去偷吃刚买回来的生肉,直到有一天黑影被一个作家收养了。自从写到这里,他发现买来的生肉经常莫名其妙的缺少,新买的排骨,新买的鸡翅,总是在第二天的清晨才发现满地的骨头还有骨头上未啃干净的肉末。他怀疑过是否身边真的有一条叫做黑影的大狗,也怀疑是不是自己因为思路全在书上而梦游吃掉的,但是每每白天一想起来可能是自己吃掉的带着血水的生肉的时候,他总是一阵阵的干呕。他在小说里写进了自己,一个由落魄到重获新生的作家,一个被女人抛弃的作家,一个收养了黑影的住在郊区的作家。”

  “当他在文章中写到有一天作家的女朋友突然回来找他了的时候,事情就这么奇妙的发生了。他的女友回来了,这个受伤的女人回来找他了。原来他的女友去了深圳,并做了一个老板的小三,一段时间后老板娘发现了找人打了她一顿,并把她驱逐出了深圳。回来后她经过打听才知道他原来还住在以前的平房内,但是现在的身价和收入已经远远不是以前穷小子所能比拟的了。女人知道,他是爱她的,于是回来找他了。我这个作家朋友啊,也真是糊涂,他想自己的小说如此写的,而且事情又一次真实发生了,他想这不仅是天意更是缘分,更何况他还深爱着这个女人。他更加相信晚上吃生肉的并不是自己在梦游,而是真的有一只大狗叫做黑影。”

  李哥给我们一人添了一杯茶。

  “他把全身心都投入到了这个女人身上。他的稿费前脚进入口袋后脚就交给了女人,他对她无微不至的照顾,他希望女人能过上好的生活。于是他拿出了自己前些日子的积蓄,在市区内买了一所房子。他的想法是如此的只好,他想明年自己的书完稿了两个人就结婚。一切如果这样下去,那是多美好的一件事情。郊区的房子虽然空置了,但是搬家的时候有些稿件落在了那里,那天下午他想起来了便回去拿,当他走到自己郊区的平房门前时,听到了屋内一阵男女之间进行房事的声音。男人低低的闷哼着,女人啼啼的娇喘,他想可能是那些年轻人看这里没人溜进来打炮了吧。突然他听到一声女人的高呼,什么,是自己女朋友的声音,他一脚踹开了房门。冲进了屋子,一个男人正在一个女人身上疯狂的抖动着,男人的背是那么的结实有力,比起自瘦弱的自己更像个汉子。而胯下的女人雪白的身体,性感的大腿,丰腴的乳房那么的诱惑人,但可悲的是那是他的女友。两个人显然被吓了一跳,那个男人从女友身上翻落下来。两人迅速穿好衣服,衣衫不整的即使现在冲进来也知道两个刚刚在做云雨之事。女友哭着冲出了房间,而男人却相望着他。他愤怒了,一拳挥向男人的脸,但是强壮的男人轻巧的闪过,往他的肚子上打了一拳。他痛苦的倒在地上,接着雨点一般的拳头飞了过来,夹杂着重重的踹踏。突然他看到了门口的一团黑色东西,是黑影他来救自己了。黑影飞奔上来扑到了男人,撕咬着男人的胳膊和脖颈。它想杀了男人,男人被咬的鲜血直流,奋力挣扎,猛地一叫劲推开了黑影,跳窗而出。黑影要去追赶,但是他拦住了,他害怕黑影咬死这个男人。”

  突然李哥的手机响了,他接起了电话说了几句,然后对我说:“你们今天开车了,我今天出来遛弯顺便喝茶没有开车。你俩要是没事的话送我去趟新郑吧,我在那里还买了个宅子呢。”

  我看了看我的朋友,他显然想知道黑影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书中的一条狗会突然蹦出来救这个作家。

  于是朋友点点头说:“大哥,没问题,我们送您过去,到了新郑您指路就行。”

  李哥笑了看了看我们说:“那就麻烦你们了,我们边开车边讲下面的故事。”

  三人上了车,在路上李哥又开始了下面的故事,虽然至今我无法证实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但是我听后仍然相信这是真的,你呢?

  在车上李哥点了一根烟幽幽继续讲了下去:“我的朋友,就是那个作家,在地上爬了起来,抚摸着黑影的头颅。黑影已经长得很高了,如果站起来的话可以用前爪搭在他的肩头。黑影的毛是光滑的是乌黑的,而且它动如闪电,所过之处只能留下一片淡淡的黑影,这就是为什么叫它黑影了。黑影用舌头不住的舔着他的脸颊,嘴里带着腥臭与新鲜肉的残渣,但是这恶心的场面在他看来却这么的亲切。因为可能这个世界上唯一忠诚于他爱着他也只有黑影。回家后他的女友跪在了他的面前,向他表达自己再也不会这样的决心,他竟然莫名其妙的接受,原因是他的内心始终放不下这个女人。”

  说到这里李哥做了一个难以置信的表情。

  “他决定立刻与这个女人结婚,这样这个女人可能就有所收敛,毕竟婚姻不仅能改变男人也可以改变女人,鬼知道他怎么想的。他得知了那个跟他女友偷情的男人的情况,原来只是一个小混混,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认识的,是个外地人独自一个人在这里,他认为这对他们今后的生活不足为患。两人订好了酒店,约好了亲朋好友,两个人即将走入这段外人看起来很是畸形的婚姻生活。而他也并没有退掉那套在郊区租住的房子,每天他都会买上新鲜的猪肉牛肉之类的肉类食品,来这里喂养着自己的黑影,他的亲人黑影。”

  其实我之前读过李哥的不少文章,我觉得他是一个思路冷静地作家,虽然他很久之前就封笔,但是他的讲述应该是充满了文采和哲理的。但是他的叙述却让我感觉到了强烈的跳跃感和说不出来的兴奋。我想我可能明白了他为什么从商了,他现在有了一付冷峻的外表,和一颗激情火热充满激情的商业之心。这不适合当一个成熟稳重文质彬彬的主流作家,但却适合当一个发现商机战胜对手的商场战士。

  “在临近婚礼前的两周,他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的那头一个人痞声痞气说:‘哥们,还记得我吗?我是你老婆的姘头啊,呵呵,我知道你要结婚了,要不要我给你们送上份大礼啊,你老婆的裸照我可有不少。等婚礼进行的当天我把这个照片给大家一发绝对会轰动的。或者我现在也可以撒到你新家的楼下或者你们双方父母家的楼下,哈哈。’他听了心里突然隐隐作痛,但是迅速冷静下来,问道;‘你要干什么,你究竟要干什么,钱吗?我可以给你你开个价吧?’那边的声音显然有些不敢相信:‘什么?哥们,你的领悟力可以啊。你放心我这个人讲信用的,我拿了钱就会离开这个城市,或者再也不打扰你们。我一个人也不容易你能理解我最好了,我在老家欠了钱跑到这里来,老家父母都不认我了当我死了,我可是无依无靠,我也没有亲戚朋友,连工作都没有就算我死了也没人知道,所以你别耍什么花样,否则的话我可是会鱼死网破的。’这样的告诫他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听那个男人继续说下去‘这样吧,如果你很痛快的一次性给我8万块钱的我就不再纠缠了,并且把照片底片全给你。我说了我这个人讲信用,你不能还价啊,我本来是想给你要十万的。看在你主动提出来的份上才要八万。’”

  李哥很平静的讲着,我听起来都有些气愤的故事。我想要是我的话,不会给他钱还会报警先抓起来,再在看守所里让他好好享受一下。可明显那个作家不是我,我也不希望是我。

  李哥可能看出了我在想什么,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放心,我的朋友都是男人,爷们。即使他是一个斯斯文文的作家。他早就想好了,他要让这个男人有去无回,他取出了八万块钱,那只是一个用来安抚男人的道具。他约了男人一天的下午三点来家里取钱,那天家里只有他自己,他的未婚妻就是那个给他戴绿帽子的女人回爸妈家看老人去了,可能要一个多星期才能回来。他准备好了一把军刺,他无数次的演戏,想象着自己把那把军刺刺进男人胸腔里的场景。即使演戏了无数次但是他的手依然紧张的颤抖着。那天早上他买了两斤上好的牛排放在了老屋里,看着黑影一口一口的吃完,黑影又张高了而且更加强壮了。他想看看黑影,虽然他的推断和设计看着天衣无缝,但是一旦东窗事发那后果是难以估计的,这可能是他最后一次看黑影了。黑影吃完了牛排抬起了头,看着他,眼神里透出了一丝留恋和悲怜。他拍拍黑影的头,离开了。他一路走到了家里在路上他抽了整整一包烟,他突然发现自从他照看黑影以后他的体力也莫名其妙的好了,可能是因为每次回去看他的时候都是一次锻炼吧。他对自己拿下那个男人更有信心了。”

  “那天下午,男人如约下午三点到了他的家里,其实他用望远镜在楼顶跟踪了男人一路。他发现路上并没有人和男人同行,同时街上和楼前一个人也没有。下午三点,老人们在家睡午觉,小孩子上学,年轻人上班,除了午夜是街上人最少的时刻,这正是动手的好时机。男人走上楼的时候他也下了屋顶回到了自己的家中。他为男人打开了房门,男人紧张的向屋内窥视着,发现没人后还是有些紧张,跟他一直保持这一段距离,然后问道:‘钱呢?’他谄媚的笑了笑说:‘到客厅说吧,在门口别让邻居听到?’男人听后小心翼翼的走入了客厅,显然是在提防着他。他倒了杯水给男人然后问道:‘你照片和底片都带来了吧?你没有告诉其他人你来这里?我可不希望别人知道,万一有天遇到了那多没面子。’男人坏坏的笑着,没敢喝递过来的水:‘放心我不是那种人,再说我去找谁啊。我除了你老婆我这个城市里没几个认识的人,我俩认识的那天聚会也是我进去混吃混喝的。底片和照片都在这里,我的钱呢?’我的朋友递过去了一个牛皮带装着的八万块钱,那个男人看了看也递给他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不少照片和几卷胶带。男人拿起了钱什么也没说就要走,他却说喝杯水再走吧。可能他还没准备好吧,瞬间他紧张的满手冷汗,他不知道湿乎乎的手还能否抓得住藏在茶几下的军刺。”

  车子开到了新郑市区,在李哥的指引下我们踏上了去李哥郊区的一座房子的路上。听李哥之前在茶楼里说过他买了一块宅基地然后盖起了一个大院子,就在新郑的郊区,在郊区狭窄布满灰尘的马路上,李哥讲述了这段故事的最后一段。

  “男人回过头来脸上有些抽动的说;‘你不会有什么阴谋吧。’‘不会,我一个文弱书生,能对你这个壮汉做什么呀。’他只能讪讪的说道。他决定把男人拖延住,然后等男人喝水的时候拿出军刺刺向男人,但是他紧张地有些结巴了,他怀疑是不是男人发现了他的意图。男人做出惊讶的表情;‘什么,你文弱,我之前听你女友说你是个作家很文弱,但谁知道你力气这么大一下子就把我扑到了,而且你还咬人,你看我的脖子上胳膊上到处都是你的牙印,我不喝水了,我先走了……’男人的话好像没说完就停止了,我的朋友那个文弱的作家一下子如猛兽一般铺了上去撕破了男人的喉咙。他,他都想起来,没有黑影,没有那条嗜血的巨狗。不,有那只残忍的猛兽不过不是黑影而是他自己,或者说他就是黑影黑影就是他。原来一直以来吃生肉的都是他自己而不是黑影,可能黑影只是他幻想或者是他在镜子中的自己。他在男人说出话的那一霎那他什么都明白了,他如黑影般的咬断了男人的喉咙,动作是那样的娴熟。甜甜的腥腥的热热的血液流入他的肠胃的时候,他大笑起来,什么郊区弃尸,什么碎尸冲走,什么顿了后倒掉都是浪费,在浪费他最好的食物。他就这样一口一口的撕开了男人的肚子,掏出了新鲜的肠胃,这一切都是多么的美味。接下来的一个四天他吃光了男人所有的肉和内脏,并且还把骨头顿成了一大锅的汤。原来人骨汤比猪骨汤还要好喝,油而不腻。再后来作家不再写任何的作品,他更喜欢现实中的刺激,他选择了商业还做了一个不错的商人,但他始终忘不了人肉的味道。于是他想尽一切办法,享受这天下最美味的食物,人肉。如今,他已经吃了四十五个人了。今天可能更多。”

  李哥的眼睛里透出了一丝杀机,并且咽下了嘴中的口水。

  这时候,朋友已经根据李哥给的路线,开进了李哥位于郊外的大院子里。我感到汗毛直立,我想大喊出来,可是却被李哥一把握住了胳膊。

  朋友这时回过头来,冲着李哥说:“我日,这个故事有点意思哈。不好意思李哥,说脏话了,地方到了,院子真气派,自动大门太牛了。不过故事里我有两个疑问,一你的朋友现在在哪里?二你怎么知道他当时的感受的?”

  太不开眼了,我哥们的问题会点醒李哥的杀意,如果他是那个作家,他是黑影,他是那个嗜血的怪兽……

  李哥笑了笑没有说话,眼睛里恢复了往日的祥和,然后拉开了车门。下车之前,他趴在我耳边低声的说了一句:“放心,今天你俩不该留下来,我还需要你写下我的故事呢。”

  然后,李哥丢下满身冷汗的我与莫名其妙的朋友。就在刚刚,我分明从李哥的嘴里分明闻到了一股腥臊的恶臭……

  那是血腥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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