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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惊悚地] 中国古代吃人史:人肉的味道也能分三六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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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ε ●草莓香气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0-24 13:19:04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如今的美女在人们的心目中是娇好、美艳的象征。美女一笑可以倾人城,美女再笑能够倾人国!周幽王为搏得美女一笑,可以点起狼烟,看军士们气喘吁吁救驾的模样,以致亡国;唐玄宗为了让美女吃上惬意而鲜美的荔枝,可以让马从中国的最南方跑到西安。如此美女,在和平年代,可谓其乐也融融!但是,如果赶上国家不太平的时候,就大不一样了,竟有不少美女成了男人的美食。

  根据历史上吃人的例子统计,吃美女的办法有许多种。有的是把美女放在一只大缸里,外面用火煨烤,直到把美女烤熟;有的是把美女放在一个铁架子上,下面用火烤,像烤羊肉串似的;有的是把美女的手脚捆绑起来,用开水浇在身上,然后用竹扫帚刷掉美女身体外层的苦皮,再割下肌肉烹炒而食;有的是把活美女装在大布袋里,放进大锅里煮;有的是把美女砍成若干块,用盐腌上,随吃随取;有的是只截取美女的两条腿,或者只割下美女的两只乳房,其馀的部分扔掉。
  历史上吃人的人还把人肉的味道分出了三六九等。北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金兵南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乾,以供食用。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到临安,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的人肉乾。他们把这人肉乾叫做“两脚羊”,其中老而瘦的男子叫做“饶把火”(意思是说这种人肉老,需要多加把火),年轻的妇女叫“不羡羊”(意思是说这种人的味道佳美,超过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思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元朝末年,天下动乱,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人为食。他们认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次之。他们把人肉叫做“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

  翻开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在书的夹缝里,我们真可以找到许多吃美女的记载!我们按照吃美女的原因不同,分类记载如下:

  这种现象当然是违背人性的,但在那种每个人都面临著饿死威胁的情况下,不能打仗、不能干重体力活而肉又好吃的美女自然首当其冲地成为受害者。



  隋末的朱粲,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他对军士说:“世上最美的食物,还能有超过人肉了,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女人和儿童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著吃。
  五代时的赵思绾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就杀上百人。赵思绾爱吃人的肝,他把活的美女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美女还在惨叫。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史载安史之乱时,张巡守睢阳,兵士共食三万人。当时人们相信这是事实,非常吃惊,韩愈却独持不同意见,认为是不可能的,并写文章进行考辩。后世也曾有人重论此事,说张巡的军队所食三万不是百姓,而是阵亡的士兵的尸体。但张巡杀死爱妾、把美女熬成肉汤,犒赏多日无食可进的士兵,以此作坚固军心的手段,使得睢阳不但得以保全,甚至还能够反败为胜故事,倒的的确确是一个有案可稽的历史真实。这段熬食美女的故事,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还被传为精忠报国的千古佳话
  清顺治九年(1652),南明将领李定国率兵攻新会,城中粮尽,清军守将就杀居民为食。有个姓莫的媳妇与婆母相依为命,守将要杀食婆婆,美女莫氏叩头请求替婆婆死,守将说:“真是一位孝顺的好媳妇!”就答应了她的要求,舍了婆婆,把美女烹而食之。又有一个姓李的美女,丈夫被守将抓去,将被杀,李氏哭著说:“丈夫还没有儿子,如果杀了他,就绝了他家的后代了,我即使活着又有何用?请把我吃了吧!”守将也答应了,就烹食李氏美女,把她的骸骨交给她的丈夫带回家安葬。新会县城被围困八个月,守军吃掉民众近万人,其中大部分是妇女和儿童。有户人家的女人孩子全部被吃,只有他一人幸免兵乱过后,这位幸存者有一天在路上遇见了清军守将,就跪下向他下拜。守将感到惊讶,问:“你拜我干什么?”那人说:“我的老婆孩子都安葬在你的肚里了,她们都没有坟墓。如今寒食节临近,我不朝著你的肚子下拜又到哪里去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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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2

●ε ●草莓香气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0-24 13:19:13
2 中国古代吃人史:人肉的味道也能分三六九等
  
   因此类事例被吃的美女甚多,说起来骇人听闻。十六国时,石虎的太子石邃凶残无度,他看见美貌的尼姑就抓过来,白日里求欢,奸污后把她杀死,把她的肉和牛羊肉一同煮食,并且把肉赐给左右的人一起品尝人肉的滋味。
  东晋孙思作乱时,擒获县令就把他剁成肉酱,并且把他的美女妻子和美女女儿杀死吃肉。谁不肯吃这美女肉就把他支解处死,连他的肉也一块吃掉?。
    隋代末年,诸葛昂和高瓒是一对豪侈凶残之徒。他俩互相争强赌富,都想占上风,彼此设宴相请,都千方百计夸耀奢华,以超过对方为满足。有一天,高瓒宴请诸葛昂,把一对十来岁的双生子烹熟,头颅、手和脚分别装在盘子里,端上宴席。满座客人见是人肉,掩口欲吐。不久,诸葛昂宴请高瓒。他让自己的一位爱妾敬酒,那美女无故笑了一下,诸葛昂怒叱美女一顿,命令她退下。不一会,把这位美女被整个放在大蒸笼里蒸熟,摆成盘腿打坐的姿势,放在一只特大的银盘子里,她的脸上重新涂好脂粉,身上用锦盖著。这道“菜”抬上来后,诸葛昂亲手撕她大腿上的肉给高瓒吃,同席的宾客都捂著脸不敢看。诸葛昂神态自若,撕扯美女乳房上的肥肉大吃大嚼、尽饱而止。  施州刺史独孤庄喜欢吃人肉,他生病时不想吃饭,只回忆起平时吃过的人肉味道不错,这时他的部下有人死了一名婢女,就叫人割下她肋下的肉煮熟给他吃。
  后汉蔡王刘信是一个极端残忍的家伙,他掌管禁军时,左右若有人犯罪,就抓来他的妻子和孩子,当著他的面零刀割她们,让犯罪者吃自己老婆的肉。被零割的美女身首异处,手足分离,满地鲜血横流,刘信举杯饮酒,并让乐队奏乐,毫无怜悯的表情。
    北宋初年,有个名叫王继勋的,本是彰德节度使王饶之子、孝明皇后的异父同母弟,因为是皇亲而被朝廷授予要职。后来他因横行不法,获罪被贬,怏怏不乐,产生变态心理,专门以生割奴婢的身体为乐事。开宝三年(970),他复官分司两宗,性情越来越残暴,经常强行买得民间少女作奴仆,稍不如意,就把她们杀死,烹食其肉。宋太宗赵炅继位后,有人揭发了他的罪行,(977年)将他罢官治罪。他供认共杀食婢女百馀人。因罪状确凿,被斩首于洛阳。
  
  
  又据传说,古代契丹的东丹王李赞华好饮人的鲜血,他常把婢女的身上刺个洞,用嘴对著伤口吮吸血液,像小儿吸奶似的。
  
   南宋宁宗嘉定年间,林千之任西钦州知州,得了一种病(末疾),有个医士告诉他,吃童女的肉可以强筋健骨。于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内捕少女,制成肉乾,叫做“地鸡”。嘉定十年(1218),此事被当地土司告发,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死罪,仅流放到海南。由于南宋政治腐败,这样的吃人的昏官竟然没有得到惩罚。
    有的人相信吸食人的脑髓可以治病。明代万历时,朝廷派到福建的高姓抽税太监本是被阉割的人,有人告诉他生取童男童女脑髓和药一起服用,可以使阴茎重新长出来,恢复性功能,于是,他就攫取民间少女和小儿,吸食脑浆,致使税监府院的水池中白骨累累。


3 中国历史上吃人记录


人肉的事,经济的和饥饿的两 原因,本来很接近。以汉朝为例,单就《汉书》、《后汉书》、《资治通鉴》里,我们就可看到这些吓人的记录:


汉高祖二年(公元前二○五年)——“人相食,死者过半。”


汉高祖二年(公元前二○五年)六月——“关中大饥┅┅人相食。”


汉武帝建元三年(公元前一三八年)——“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


汉武帝建元六年(公元前一三五年)——“河南┅┅父子相食。”


汉武帝鼎元三年(公元前一一四年)——“关东郡国十余,饥,人相食。”


汉元帝初元元年(公元前四十八年)——“关东郡国十一,大水,饥,或人相食。”


上面随手所学的例子,都是中国人吃人的历史。这些残忍现象的发生,主要原因是荒年。还有一些人为的因素,最明显的,就是战争。


唐朝“安史之乱”,张巡、许远的部队被安禄山包围在睢阳。后来因为被包围得太久了,东西部吃光了,战马、老鼠、麻雀等等都吃光了。于是大家互相换小孩子来吃(不忍吃自己的,所以互换)。小孩子吃光了,张巡竟把他的姨太太杀掉,他对守城的军人说:“你们为国家拚命,好久没东西吃,可是你们仍旧忠贞。我自己的身体不能给你们吃,岂能可惜一个女子吗?”于是,从吃张巡的姨太大开始,大家又拚命吃女人。女人吃光了,又吃男人。全睢阳城一共有六万人,最后被安禄山攻破的时候,只剩下几百人了。


唐朝僖宗的时候,杨行密围住广陵城,一围就是半年。城里的人都饿得吃不消了。军队公开抓人来卖,捆起来,像杀猪一样的杀了吃肉。这又是一个残忍的例子。
●ε ●草莓香气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0-24 13:19:23
唐朝昭宗天复二年(公元九○二年),凤翔城被朱全忠所围,城里公开卖起人肉来。人肉的价钱不如狗肉,狗肉每斤五百钱,人肉每斤只一百钱。


宋朝高宗绍兴三年(公元一一三三年),杭州也有吃人肉的场面,同时还有了称呼:瘦的男女叫“饶把火”;女孩子叫“下羹羊”,小朋友叫“和骨烂”,这些被吃的人,统一被称作“两脚羊”。


清朝仁宗嘉庆六年(公元一八○一年),四川人罗思举的部队缺粮,于是开始吃俘虏,一共吃了三千五百多人!


上面最后一个例子是指吃敌人的肉。在历史上,这 情形也很多。春秋、战国时候,早就有这类事实。战国时候,中山君对于私通外国的臣子,就要吃他的肉,还要一个人独吞,不分给别人。


汉朝王莽被杀,几十个人抢着吃他。


梁朝侯景死了,身体也被百姓分吃。侯景的叁谋王伟,也被公开烹掉,再被老百姓分着吃掉。


隋朝炀帝把叛臣斛斯政烹死,把肉分给百官吃。


隋朝关西地方的薛仁果, 瘐立不肯投降,把瘐立放在火上割掉,肉分给军人吃。


隋朝的张金视,本在河北作乱,被官兵抓住,把他绑在架子上,由他的仇人吃掉。


唐朝武则天时候,一个凶狠的官吏来俊臣被斩,他的仇人争着吃光他的肉。


唐朝玄宗时候,宰相杨国忠(娇滴滴的杨贵妃的哥哥)被军人杀掉,因为大家恨他,所以给吃掉了。


后晋时候,张彦泽被处死,老百姓抢着喝他的脑髓,又把他的肉吃光。


元朝世祖的时候,一个叫阿合马的讨厌鬼被杀,当地军民,高兴 了,大家分他的肉,全部吃光。


明朝武宗时候的太监刘瑾(国剧中《法门寺》的主角),被杀的时候,老百姓恨他已 ,竟花钱买他的肉来吃。


这些都是因仇恨而吃人肉的例子。


还有一 是嗜好性的,这些都是 残忍的坏蛋。例如唐朝的大盗朱粲,就是个吃人精。他专门烹吃小孩子,也吃女人。他竟说:“食之美者, 过于人肉乎!”他的感觉是:天下最好吃的东西,就是人肉!


还有一个吃人精,是五代时候的赵思绾。他最喜欢人肝,还喜欢用酒吞人胆。他迷信吃人胆可以使自己胆子大,他说:“吞此千枚,则胆无敌矣!


这一类的吃人精,历史上还有很多很多。最残忍的是元朝时候的“淮右军”。这支军队最喜欢吃人。他们的吃法是把人捆在铁架子上生烤,有的用开水来烫熟。残忍的程度,真没法写出来。


除了上面各 吃人肉的情形外,另有一 特殊的例子,就是为了治病的理由。原来在中国的传统里,有一 迷信,叫做“割股救亲”,就是认为在一个人生病的时候,若想病好,非得吃病人自己亲人的肉不可。这 认为人肉可以治病的迷信,是唐朝开始的。唐朝有一个人叫陈藏器的,写了一本医书叫《本草拾遗》,里边指出人内可以治病。此后慢慢流传的结果,一般傻乎乎的小百姓也就真的相信起来。在爸爸妈妈公公婆婆生病的时候,就会有孝子孝媳们出来,用刀“割股”(割大腿上的肉),妄想用自己身上的肉,可以对亲人的病有一点帮助。他们的用心是好的,却是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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