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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爱世界/小世界》陈之遥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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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0-9 18:20:59
    11

  差不多也就是那个时候,隽岚开始学吉他,师傅是数学系四年级的一位师兄,琴弹得不坏,教小学妹也教的很用心,遇到隽岚这样有些乐理基础的徒弟,自是教学相长,进度神速。
  而她用来学习的吉它,就是郁亦铭给的那一把。刚拿到那把琴的时候,她就快升高三了,因为怕影响学习,妈妈把所有跟念书无关的东西都锁起来不让她碰,直到高考完了之后才还她自由,随便她爱干嘛干嘛。离家去北京报到,除了两箱子衣服和书,她还带着那只琴盒,妈妈看到只说句:“这么个大家伙带着干嘛?”隽岚非要带,也就随便她了。
  买那把琴的时候,郁亦铭大概年纪还小,所以选的是三十九寸的,隽岚个子高,抱在手里有些嫌小。师傅人比较矮,身高尚不到一米七,总喜欢笑她人高马大,有事没事的对她说:“等学一阵就换琴吧,像你这身板儿,就得买41的标准尺寸,否则人家会笑你的。”
  隽岚倒不在乎,觉得这一把用着就很顺手,别人要笑就笑吧,她章隽岚还会怕被他们笑?于是,这琴就一直用下去了,一用就是好几年。
  跟许多热爱音乐的文艺小青年一样,隽岚的师傅不光喜欢课余教小学妹弹琴,还和几个同系的男生组了个Band,名叫Journey of Randomness,随机之旅。该乐队从名字到成员都颇有数学系的特色,换句话说,就是十足的宅男气质。
  隽岚学琴几个月之后,师傅即将毕业离校,头发剪短,胡子剃掉,开始穿西服打领带,忙着实习找工作,他在乐队里位置很自然的就传给了徒弟隽岚。
  没有什么人对她寄予厚望,但她的到来,却真的让这个怎么看怎么书呆气的Band彻底的改头换面了。一开始是学院活动,而后是整个学校的晚会,再后来是校际联欢,他们一路唱出去,渐渐的竟有了些小名气。
  Journey of Randomness本是那种每个大学都有的伪摇滚乐队,空有摇滚的热情,却没有摇滚的精神和底气。隽岚兵不血刃的把它变成了一支Jazz band,她唱许多Fiona Apple和Diana Krall的歌,有时用吉他弹唱,有时则是键盘伴奏,那些歌里的字字句句、节拍旋律,让她自得其乐,也变的更加勇敢,哪怕别人不喜欢。
  怪的是这种态度反倒让人家喜欢她,提起她的时候,总是说数学系那个唱摇滚的女孩。到底是Jazz还是Rock,隽岚不想解释,也不愿穷究,反正这就是她,爱谁谁吧。就这样,Journey of Randomness红起来了,有段时间,章隽岚甚至变得和叶嘉予一样有名。
  但出名难免会带来一些副产品,比如说,谣言。曾经烟消云散的“数学系花痴章隽岚暗恋管院叶嘉予”的谣言又流传起来,这一次,隽岚觉得自己应该吃一堑长一智,她没有生气,反倒能心平气和的分析那些传谣言的人的心态。说这些话的大都是女生,其中不乏像她一样喜欢叶嘉予的,这些人之所以揪着她不放,不过就是因为她把这种喜欢表现出来了,而她们不敢。
  于是,那一年的女生节晚会上,她唱了Fiona Apple的Get Gone,几乎是走到叶嘉予面前,正对着他,唱出那一句:“It's time the truth was out that he don't give a shit about me.”然后对他眨眼笑了笑,再转身走开。
  等她唱完,叶嘉予去后台找她,对她说了声:“Bravo.”
  “谢谢。”隽岚回答,眯着眼睛看他,突然发现他这样一个正剧男主角式的人物,竟也不是没有幽默感的。她原以为他会尴尬,甚至觉得她当着这么多老师同学这么做很傻,但他没有,反倒对她说Bravo,脸上带着些自嘲的笑。由此,她对他的感想更好了。
  那个时刻成了整场演出的最□,校庆过去很久,还是有人不断地在说。而原本的谣言也不成其为谣言了,当事人都已经承认了,她就是喜欢叶嘉予,也知道叶嘉予对她没意思,但她不在乎,还是那句话,爱谁谁吧,若要文艺一些,用歌德的话来说就是“我爱你,与你无关”。
  暗恋变成明恋之后,隽岚听说了更多关于叶嘉予的事情,不用她去打听,自有好事者来说给她听,比方说叶嘉予的考试成绩,他参加田径比赛的名次,甚至他寒假到哪里去玩了,等等等等,然后,她就听说了“薛璐”这个名字。
  薛璐也是T大经管学院毕业的,比叶嘉予还要高几届,隽岚大一的时候,她早已经毕业离校了。不过,人虽然走了,名声却一直留着,不仅是管院,其他学院的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位学姐,关于她的传闻很多,好的坏的都有。
  好的版本是这样的——省高考前五,七次特等奖学金;人长得很漂亮,大学四年先后十几个男生追她;本科毕业签了一间美资咨询公司,工作一年之后,申请到名校的MBA,然后就出国了,现如今混得风生水起。
  坏的版本与好的那个并不矛盾,倒好像是相辅相成——大一就开始去酒吧傍男人赚零花钱,一做就是两年多,其间所谓的男朋友无数,前后总共打过三次胎;大四跟带她论文的导师关系暧昧,导师的老婆还闹到院领导那儿去了,最后弄到她连毕业典礼都不能参加;工作之后,从升职到出国全都是一路睡上去的。
  除去这好坏两个版本,还有一件事,隽岚不知道该如何分类——不止一个人告诉她,叶嘉予喜欢薛璐。
  就这样,传奇,或者丑闻,包括那个不知道是好是坏的传闻,隽岚全都听过了。她不相信坏的那一些,理由很简单,因为叶嘉予告诉她,那不是真的,就在她第一次见到薛璐的那天。
  那是个六月末的日子,临近暑假,各个学院挨着个儿的办毕业典礼。隽岚的师傅也是那天离校,方帽、学士服全副打扮,在校园里每一处名胜古迹前面跟人合影留念。
  隽岚也去送别,站在一帮男生中间拍照,直到有人起哄,对着她喊:“哎,章隽岚,快看叶嘉予。”
  她朝那人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看到叶嘉予站在大礼堂前面,拿着照相机替一个女生拍照。
  那个女生,或者说不是女生,她年纪并不大,却完全不是女学生的样子,一看就是有些阅历的人,打扮也更精致些,身上没有套学士服,手里也没拿毕业证书,只戴了一顶学士帽,微卷的长发从帽子下面垂下来披在肩上。叶嘉予拍完照,低头对着相机背面的液晶屏仔细检视,然后对她比了一个OK。她朝他笑,脸上的表情好像有些无可奈何,摘下帽子还给旁边的一个男生,道了声谢。
  “你好,叶嘉予。”隽岚走过去打招呼,那时的她既不会胡思乱想,也不会逃避。
  叶嘉予转身看到她,脸上还带着方才的笑容,似乎怔了一下,才指指那个长发女,对她说:“章隽岚,这是薛璐,也是经管毕业的,”又对长发女说,“这是章隽岚,数学系大二的。”
  薛璐对隽岚笑,说:“你好。”
  隽岚却愣在那里,反复想着叶嘉予刚才说的话,还有他脸上的表情。他对薛璐说话的时候,甚至不用叫她的名字,他们一定很熟悉。
  “学姐也是今天离校?”半晌,她才想到一句话,纯属明知故问,也不知是对薛璐说的,还是在问叶嘉予。
  叶嘉予看看她,没有回答,薛璐自己开口了:“不是,我几年前就毕业了,那时候没拍戴方帽的照片,今天正好巧,就叫叶嘉予来帮我拍一张留念。”
  “哦,这样啊。”隽岚附和。薛璐没有戴方帽的照片,和那个坏版本里说的一样。
  三个人都没再说话,左右都是笑闹的声音,一秒钟的冷场被无限放大。
  最后,还是薛璐看了看手表,说:“我还有点事,要先走,今晚经管校友聚会,隽岚你要是有空也来吧。”
  “好,谢谢学姐,我一定去。”隽岚回答,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说,那天的原计划是去参加师傅的散伙饭。
  薛璐走了之后,隽岚没有回去找她师傅,跟着叶嘉予在校园里漫无目的的走了很久。
  “你听人家说过薛璐的事情吧?”叶嘉予问她。
  “听过。”她点头。
  他冷笑了一声,说:“跟红顶白的事情你也经历过,往上看都是屁股,往下看都是笑脸,人就是这样。”
  “是,我明白。”她继续点头,虽然她不明白。
  当天晚上的经管聚会办在学校附近一家KTV的大包厢里,隽岚真的去了,不为别的,只为了再好好看看薛璐。在那之前,她听到过那么多关于薛璐的传闻,潜意识里有过各种各样的想象,而白天的一切又发生得太快也太突然了,以至于她都有些糊涂了,印象中的那个薛璐到底是亲眼所见,还是想象出来的。
  她到KTV的时候,叶嘉予已经在那里了,薛璐来的却很迟,身上穿了一件黑色镶白边的连衣裙,那是隽岚第一次看到一个模特之外的人穿这样的衣服,而不显得刻板老气。隽岚注意到她脚上的高跟鞋,更加觉得她看起来比印象中的要娇小。
  薛露一来就有很多人过来打招呼,大都是已经工作或者正在找工作的,那些人一个接一个的跟她聊,好象全都是她多年未见的密友。隽岚想起叶嘉予下午说的那些话,突然有些明白了,曾经她名声坏到连毕业典礼都不能参加,现在却又是这般众星拱月的场面,也难怪他会那样想。
  叶嘉予比那帮人低几届,可能是不太熟吧,也没过去掺合,只是远远看看。那天他好像兴致不高,隽岚跟他说话,他也不怎么搭理。
  经管学院也有不少人认识隽岚,见到她,便要她唱歌。她来者不拒,唱完一首,又去跟人玩骰子,完骰子输了,又去唱歌。她记得那天晚上唱过一首Avril Lavigne的Innocence,那首歌她唱的很好,所有人都被她镇住了,有人对她吹口哨,也有人跟着她一起唱,只有薛露和叶嘉予两个人坐在角落里,好像在讲话,又好像不是,仿佛旁若无人。她唱到□处“It makes me want to cry, please don’t go away.”时,眼泪真的就要落下来。
  也就是在那一天,那一刻,隽岚有种顿悟,她知道自己对叶嘉予不只是喜欢而已,她已经陷的太深了。从前,她还能满不在乎的说“我爱你与你无关”,但是现在,她不知道怎么接受这样的现实——他喜欢薛璐。叶嘉予和薛璐其实坐的并不近,也没有任何亲昵的动作。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知道了。如果你真在乎一个人,一个眼神就已经足够了。
  有人蹲在电脑前面点歌,隽岚走过去,对那人说:“帮我插一首吧,我要唱《暗涌》。”
  “王菲的?”那人一边搜索一边问。
  “黄耀明的。”她回答。
  那一段熟的不能再熟的前奏响起来,周围的嘈杂声退出去,她渐渐静下来,心无杂念的唱完那首歌。然后又去跟男生玩骰子,结果输的一塌糊涂,罚喝了许多酒。那是她这辈子第一次喝醉,不知道是谁把她弄回寝室,冯一诺下来接她上去,第二天告诉她,自己伺候了她一夜,而她闹得不像话,差点就把宿管科的阿姨都招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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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0-9 18:21:12
    12

  一觉睡醒,隽岚以为自己好了,她对冯一诺说:“你看,我章隽岚拿得起,就放得下。”
  一诺将信将疑,但见她好吃好喝的也就信了,心里倒有些佩服她。
  几天之后,一个随机之旅的成员找来一段视频,神秘兮兮的放给大家看。隽岚很好奇的挤过去,却发现那是她在那间KTV包房里唱《暗涌》,不知被哪个好事之徒用手机拍下来,传到了网上。那首歌隽岚曾听过许多遍,却是第一次唱出来,她自己听着也有些陌生,好像根本不记得发生过这样的事。
  “你还会唱粤语歌?”别人都很惊讶的问她。
  “对。”她回答,只一瞬间,那天夜里的感觉就都回来了,像是一步踏空般的,她记起自己做过的所有傻事,创造的每一次“偶遇”,在叶嘉予去上课或者回寝室的必经之路上等他,对他说“你好”,他远远对她笑,便可以让她一整天都那么开心。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并没有那么拿得起放得下,她还需要一点时间,虽然不知道要多久。
  而后暑假就来了,隽岚原打算在学校多住一段时间,和冯一诺一起到处玩。想来应该很有意思的,可只不过几日,她就厌了,身边总有许多人,她还是觉得孤单,那么多笑声,都是与她无关的,阳光耀目,于她却像冰霜一样。
  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她买了机票回家。到家之后,一天又一天的躺在自己的房间里,任音乐声震耳欲聋。
  妈妈看不下去,闯进去拉掉她的耳机,对她喊:“这么大的女孩子,放假怎么都不出去玩?再这样下去人要傻掉,耳朵也要聋掉了!”
  她连回嘴的懒得,心里想:从前是她想出去他们不让,现在又反过来了,真是讽刺啊。
  但说到底她还是个听话的孩子,立刻托从前的钢琴老师,找了份在酒店咖啡馆弹琴的零工,每周去三次,每次四个钟头,赚钱倒是其次,寻个清静才是真的。
  一开始那几天,她几乎总是在弹肖邦,直到咖啡厅经理问她:有没有轻缓些的曲子?否则客人们怕是要消化不良。她便去找了几首西村由纪江和松居庆子的曲子来弹,总算合格过关。那些曲子她不熟,弹得也不上心,始终离不了乐谱,好在花钱雇她的人要求也不高,只当她是一段可有可无的背景音乐外加一个活的摆设罢了。
  有一天,她正弹着,手机在裙子的口袋里震起来,等到休息时间拿出来一看,有两个未接来电,第一个本地的座机号码,第二个是叶嘉予的手机,她站在酒店员工通道里,拨回去的时候手都在发抖。
  “请问刚才哪位打我的手机?”她这辈子第一次这样装模作样。
  他似乎早看穿了她,轻声笑着叫她的名字:“章隽岚,是我,叶嘉予。”
  她几乎傻在那里,默默地听着他说:“我到上海来办点事,今天上午到的,明天就走,你有没有空出来?我请你吃饭。”
  “现在不行,我在打工。”她在他面前第一次这样矜持。
  “你几点下班?”他又问。
  “七点。”她回答。
  “你在哪里?我去接你。”
  她告诉他酒店的名字,却无论如何都记不起路名和门牌号码。他说:“没关系,可以打114查,七点钟,不见不散。”
  “哦,拜拜。”她说,直到电话挂断,还在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七点钟,他果然在酒店大堂等她。她远远的就看见他了,一步步朝他挪过去,突然发觉自己连路都不会走了。
  他看着她笑,说:“难得见你穿这么斯文。”
  她身上是一条没有任何装饰的黑色无袖连衣裙,鞋子露出脚趾,有一点细细的跟,这是酒店的要求。他接过她手里的帆布袋,袋子里装的是她的琴谱,因为开面很大,所以卷成一卷塞在里面,她又是粗枝大叶的人,卷的次数多了,一页一页都散开了。他很好奇地拿出来看,她便开始后悔没有带那些她真正喜欢的曲谱,而且还弄得这么破破烂烂的。
  他问她想吃什么,她想不出来,就在附近随便挑了一间小饭店,要了冷面和红豆刨冰。
  就是在那间小饭店里,他第一次跟她说了那么多话,他告诉她自己在东莞附近的一个小镇长大,十五岁之前还是农村户口。爸爸是外省人,当过兵,退伍之后才到广东来做些小生意。妈妈很小就做农活,一百斤的担子挑起来健步如飞。小时候放暑假,他去外公家,可以整整两个月都不穿鞋,光着脚从这个村走到那个村,和表兄弟们在河里游泳。长到八九岁,舅舅开了一间小商店,他放假也会去帮忙,那里离高速公路很近,有几次堵车,他拉着好几箱矿泉水,翻过隔离护栏去卖,走过绵延几公里的车阵,平时卖一块钱水那时能卖十块,赚了许多钱。他甚至还告诉她,自己有个妹妹叫嘉颖,是他小姨的女儿,小姨嫁得不好,生第二个孩子的时候死了,所以嘉颖就变成他们家的人……
  这些事情在隽岚听来都是那么的陌生,她从小在城市长大,记忆中的童年就是念书、弹琴、听音乐,生孩子是不会死人的。她记起有人曾经跟她说过,叶嘉予家境很好,现在听他这样讲,她便以为他家只是倒卖些副食品之类,最多就是小康。
  九点多,他送她回家。分别时,两人只说了简简单单的一句再见。她还是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来找她,又不敢开口问,就好像毛手毛脚的孩子突然得到一块蛋壳般薄脆的水晶,紧握在手心,看都不舍得看,生怕打碎。
  才进家门,就看到妈妈探头探脑的往楼下看,抓着她问:“哎隽岚,你跟谁一起吃的晚饭?”
  “就是一个同学。”她试图轻描淡写,蒙混过关,当然这也是实话,他们不过就是同学罢了,除此之外,还能是什么呢?
  “男的女的。”妈妈却不放过她。
  “男女有关系吗?”她冲了妈妈一句。
  “当然有关系,你现在读大学了,也不小了,有机会就多出去交际交际,没有坏处的……”
  她进自己的房间,关上门,把妈妈挡在外面。一切静下来,她回想过去的几个钟头,原本很开心的事情却仿佛有些变味了,他为什么来找她?又与她说了这么多从未说的话?就好像是要道别了一样。
  他们聊得这么投机,让她觉得未完待续,却也没想到,第二天,他又会打电话给她。
  “今天还打工吗?”他在电话里问。
  “今天不去,一天隔一天的。”她回答。
  “你下来一下,我就在你家楼下。”
  “你不是今天就走了吗?”她有些意外。
  “下午去机场,”他回答,“中午再一起吃饭吧,这次我选地方。”
  她当然说好,简直不相信有这么好的事情。
  挂断电话之前,他又说:“记得换件衣服,穿漂亮一点。”
  她有些意外,小孩脾气又冒上来,心想:你一个暑假都不穿鞋的人叫我穿漂亮一点,我偏不要。最后就是一身居家打扮——T恤、牛仔短裤和人字拖下去了。
  到了楼下,却没有看见他的人影。大楼旁边泊着一部跑车,喇叭响了两下,她朝那边看过去,见他就坐在驾驶座上。
  她走过去,他下来为她拉车门,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我爸爸朋友的车子,听说我要请女孩子吃饭,一定要我开出来。”
  她倒是乐呵呵的坐进去,用手肘撞撞他,说:“哎呀,我这辈子还没坐过跑车呐。”
  他把车子倒出去,带她去外滩。到了目的地,泊了车,过马路的时候,他拉了一下她的手腕,差一点就把她的魂也带走了。那一刻,她突然就有了一丝从前不敢有的奢望,如果,只是说如果……,她不愿想下去,怕失望大过希望。
  他选的那间餐厅不是很正式的那种,但很贵也很时髦,在一群评头论足的侍者和规行矩步的食客中间,她的打扮无疑是最特别的了,门口的女招待看到她的鞋愣了一愣,好像在斟酌是不是可以放她进去。从大门走到临江的位子,人字拖吧嗒吧嗒的响,许多人都在朝她看。
  落座之后,她低头看菜单,看了很久,他知道她觉得尴尬,也对着菜单,一边摇头一边笑。
  她好奇心最重,忍不住问:“你笑什么?”
  “刚才挂电话的时候,我就猜到你会这么穿,你相信吗?”他反问她。
  “为什么?”她不懂。
  “因为你最喜欢唱反调啊。”他解释给她听。
  “Oh,no,no,no,”她装作很严肃,朝他摆摆食指,“你猜到我会穿我最喜欢的Tom Petty& Heartbreakers演唱会纪念版T恤,搭配我私人手作的牛仔短裤和古董人字拖?no,no,no,我不相信,还有,请不要侮辱我的Tom Petty& Heartbreakers演唱会纪念版T恤,私人手作的牛仔短裤和古董人字拖,这样一点都不绅士。”
  他大笑,她这个人还真是什么都不怕。
  这一顿饭并没说什么特别的话,却好像比前一天还要开心。从餐馆出来,时间已经很紧,但他还是坚持把她送回家。车开到她家楼下,她以为便是道别了,他会说什么吗?她不知道。
  他回身从后排位子上拿过一只白色纸袋,递给她,说:“这个送给你。”
  “什么呀?”她有些意外,袋子上印着很大的Logo,五个字母——“Prada”,提手上系着白色丝带,他帮她打开,里面是一只很大的黑色尼龙手提袋,上面有只机器人。
  “为什么送我东西啊?”她问他,她不是时尚中人,但Prada总还是认识的,想来应该不便宜吧。
  “我也不知道买什么好,昨天看到你的琴谱都散了,那家店里的sales说这个包放大开面的书最合适,你不知道那个人多搞笑一句话一个Whatever,还有……”他好像也有些局促,“还有就是谢谢你。”
  “谢我什么?”她觉得很莫名,心情却已经低落下去,“谢谢你”不是她期待的。
  他静下来,许久才说:“谢谢你,这么勇敢。”
  从叶嘉予离开上海的那天开始,一直到暑假结束,每天凌晨,隽岚都会醒一次,从前她是一觉到天亮的人,莫名其妙的就添了这么个毛病,她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因为这是个绝好的时间让她安安静静的想一些事情,那些事细小到一个眼神、一次呼吸,却让她觉得荡气回肠。
  她暗暗盼着开学,九月份还没到,就已收拾东西离家。回到学校的当天晚上,她打电话给他,却没有人接。一个经管学院的女生告诉她,叶嘉予已经办了休学去美国,这个学期不会来了。                    
    
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0-9 18:21:23
    五.纽约,世界最大的城市,于1624年建城,1214平方公里,人口1947万。


  收到Johnson转发过来的培训通知,隽岚心情复杂。
  这个培训是早就计划好的,目的地是JC纽约总公司,但出发的具体日期却始终都没定,一直在等几个内地同事的签证办出来。本来,对于此次纽约之行,隽岚是很期盼的,因为她和叶嘉予曾经在那里住了差不多一年,她的第一份工作也是在那里找到的,脑海里关于那个城市的记忆几乎都是愉快的。现在,一切总算都搞定了,眼看就要出发,她却又不能确定这是不是个合适的机会与叶嘉予分开一段日子。
  前一天夜里,嘉予动手打了她,她就回自己的公寓去了。临走又与他吵了一架,却也吵得不明不白的,许多想说的话都没说出来,想要解开的疑问也没解开。
  一开始,他还在向她道歉,不让她带走放在他那里的东西,而她也并不是真的想走,打开抽屉,很久都找不出个头绪,到底要拿些什么。
  “那个人就是郁亦铭吧?”他看着她,突然没头没脑问了这么一句。
  “哪个人?跟他有什么关系?” 隽岚情绪恶劣,一时间不明白他在问什么。
  “那个弹你琴的人。”他回答。
  她停下来看着他,觉得有些难以置信。如果是在别的情境之下,他说出这样的话,她一定会很高兴的——叶嘉予也会为她吃醋,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但那一刻,她唯一能想到的却是在棕糖走廊里看到的那个身影——薛璐。
  “你怎么看到的?”她问他,拼命让自己平静下来,却无论如何都做不到,“你不是说你在开会吗?怎么跑到酒吧去了?”
  叶嘉予像是要说什么,最后却没说出来。隽岚垂着手站在那里,自觉等了他很久,其实只有短短几秒钟,就胡乱拿了两件衣服塞进包里,夺门而出。这一次,他没有再拦她。
  回到永乐街上的公寓已是凌晨了,隽岚打电话给冯一诺。
  铃响了很久,她才想起来时间不合适,刚想要挂掉,电话倒已经接通了,一诺在电话里骂:“章隽岚,你哪根筋坏了,半夜三点打我的电话?!”
  听她这样喊,隽岚终于哭出来,哭得那么凶,像是要用眼泪把这一夜发生的事全部从脑子里洗掉。
  一诺倒被她吓着了,以为她出了什么大事,好不容易问清楚什么状况,瞌睡全醒了,跳下床就准备抄家伙去找叶嘉予算账。
  “我最看不惯打女人的男人!我妈说的,男人第一次跟你动手,就要跟他闹,能闹多大就闹多大,绝对不能轻易就算了,否则他打过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她这样警告隽岚,待到冷静下来,却也觉得很意外,因为,在所有人眼里,叶嘉予都是那样温文的一个人。
  “那我该怎么办?”隽岚问,她是真的不知道怎么办,可要是一诺叫她立刻和叶嘉予一刀两断,她怕是也做不到。
  但一诺没有叫她分手,顿了顿才说:“隽岚,叶嘉予是不是碰到什么事情啦?”
  “什么事?”隽岚警惕起来,以为她听到些什么。一诺在一间银行的投行部做Associate,工作上说不定和叶嘉予有些交集。
  “我怎么知道,不就是这么一猜嘛,”一诺连忙解释,“要不你找他好好谈谈吧,从大学到现在这么多年了,都是知根知底的,他不像是那样的人……”
  隽岚静静听着,越来越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叶嘉予不是那样的人,他一定是遇到什么事情了。
  两人说着话,天就渐渐亮起来了。一诺说要过来陪她,她才刚客气了一下,那边厢哈欠声已经起来了。
  隽岚有些内疚,一诺的工作比她辛苦许多,难得放假可以睡个整觉又被她搅黄了,连忙说:“行了行了,你还是睡你的吧。”
  “你这人怎么这么没良心?过河拆桥,用过就扔,你当我什么啊?”一诺叫起来
  “不要乱讲,用过久扔的是什么,你自己也知道的。”面对冯一诺,隽岚总会有玩笑的心情,但嘴上虽这样说,心里却是感激的,所幸还有这样一个好朋友,无论发生什么都在自己这一边。
  挂掉电话,隽岚关了灯,拉上窗帘,强迫自己睡觉,起先一直都睡不着,脑子里反反复复都是昨夜的画面,后来实在太累了,总算盹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听到嗡嗡嗡的声音,慢慢的醒转来,很久才弄明白身在何处,这里她已经几个礼拜没有回来过,要不是因为服务公寓隔天就有人打扫,换洗床单被褥,肯定脏乱的可以,想突然跑回来睡个觉也不可能。有份工作,有个容身的地方真好,她莫名其妙的就想到那上面去了,半天才记起来是什么把她吵醒的,是blackberry的震动声,提示有新邮件。
  卧室的窗帘是遮光的,不拉开房间里几乎伸手不见五指,隽岚爬起来,从床头柜开始一路摸到门口,才找到她的包,掏出手机打开来看,便是Johnson转发来的那封信了,资产评估部所有原定参加培训的人都被列在收件人一栏里,通知他们培训将于元旦之后开始。
  看完信,她暗自叫了声糟糕,这实在是最糟糕的timing。她与嘉予的事情只是其中一个原因,除此之外还有别的麻烦。她手上另有一个项目还没结束,是部门转型前遗留下来的,本来Johnson一直说不急,现在又突然告诉她假期结束之后就要走,也就是说要么这几天里加班加点地做完,要么就交不了差了。
  果然,不多时Johnson的电话便追来了,问她那个项目的进度,她凭着记忆跟他过了一遍,自己也知道不加班肯定是不行了,就算加了,也不一定能做得完,只能尽人事了,便很自觉地提出来回去上班。
  听她这样讲,Johnson倒有些不好意思,问她:“要不要人帮手?我来打电话,索性坏人做到底了。”
  隽岚连忙婉拒,这种时候叫人家来帮忙,人家肯定不会怪老板,只会怪她,搞不好要被扎小人的。
  挂掉电话,她简单梳洗了一下,就匆匆出门了,前一夜都没怎么睡过,天亮之后统共睡了不到三个钟头,哈欠一个接一个打得迎风流泪的,脚步都是飘的。路上走着的全都是放了假出来逛街玩耍的人,情侣成双或者一家老小,到处都是浓浓的节日气氛,待到踏进公司,偌大一个办公室却是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隽岚刚在位子上坐定,桌上的电话就响了,她接起来,竟是郁亦铭的声音,直截了当的吩咐她:“章隽岚,快来给我开下门,我进不来。”
  隽岚一时没反应过来,还没等她问:“你在哪里”,那边厢就已经挂断了。她放下电话,心想,你小子好大的排场,又不能不理,只能走出去找他,办公室门口没有,电梯厅也没有,坐电梯下到一楼方才看到他站在门禁外面,身上是牛津布衬衣加牛仔裤,全副休假的装扮,正跟牵防爆犬的保安聊天。也不知说什么那么投机,嘻嘻哈哈的笑个不停。
  “你怎么这么久才来?”他看到她就问,“你上去的时候我就看到你了,在后面叫你,你不应。”
  隽岚听了愈加生气,她这都火烧眉毛了,他还来给她添乱,刷了卡出去,对他说:“郁亦铭,不要告诉我你没带门卡。”
  “我带了呀,”他从口袋里拿出卡晃了晃又收进去,“问题是我的卡非办公时间进不来。”
  “不能进是因为你级别不够,你说你来干嘛?”她很严肃的质问他。
  “老板叫我来帮你忙的,我就当你说过谢谢了,咱们认识这么久,不用客气,快上去吧。”他一连串的说下去,掳了她就走。
  这声谢谢,直到天黑隽岚也没说出来,一是因为没时间,郁亦铭来帮忙,反倒让她更加手忙脚乱,此人思维异于常人,一上手就把她已经搭建好的框架全盘否定了,隽岚试图抵抗,结果只是徒劳的,最后连她自己也看出来,郁亦铭的办法更好,只有照他说的来,才有可能在假期结束之前完工。其二则是不清郁亦铭的路数,再怎么说他们也是竞争对手,这边帮了她,那边就有可能把她给卖了,她可不想帮着数钱。
  待到天黑,Johnson竟也来探班,见他们这么用功,就提出请吃饭。
  隽岚只想快点结束,连忙推说:“不用,我们已经叫外卖了。”
  郁亦铭却在一旁撬边:“Johnson,July跟我们不一样,人家是要回去陪男朋友的。”
  “没有的事,”隽岚差点跳起来,“不要说晚饭,宵夜我也无所谓。”
  “好,那就宵夜好了。”郁亦铭反应顶快,等到Johnson走开,又在sametime上问她:“怎么吵架啦?”
  她回了个问号给他,假装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指望他不要多管闲事。
  “跟男朋友吵架啦?”他却不休不歇,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当。
  “跟你有一毛钱关系吗?”她反问。
  “那就是吵架了。”他得出结论。
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0-9 18:21:36
    14

  隽岚不再理他,却又开始想叶嘉予。
  从前他们没有吵过架,想起来是很奇怪的,两个二十几岁的人,在一起几年了,而且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却一次都没有吵过,如果别人这么告诉她,她绝对不相信。但她和叶嘉予确确实实没有吵过,要是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大多是闷在心里,表现在面子上的顶多就是说话说得少了。每一次弄到最后都是她忍不住主动去讨好他,而他也不会让她难看,总是顺着她,慢慢的就又要好起来了。
  这一次大概也是一样,虽然她生了这么大的气,半夜从他家里跑出来,十几个钟头过去了,他没有来找她,连个电话都没打。一整天忙碌着,她还能够不去想,这时候又全部涌上心头来了,整整一个钟头,她手里的事情一点进展也没有,反反复复的想是给叶嘉予打电话,告诉他自己要去出差?还是再等一等?还是什么都不说,干干脆脆的走掉?
  还没想出个所以,手机倒先响起来了,是她公寓的号码。她接起来,不等那边开口就知道是叶嘉予,除了她自己,只有他有钥匙。
  “你在哪里?”他问。
  “在公司,加班,”她回答。
  他说一起吃饭,她答应了,还记着冯一诺说的那句话,这么多年了,他一定是有原因的。她去向Johnson请辞,收拾了东西就匆匆走了,叶嘉予在公司楼下接了她,两个人一起去吃饭。
  叶嘉予带了一束花过来,还有一个包装好的盒子,酒红色丝带打着蝴蝶结,对隽岚说:“圣诞快乐。”
  她没有拆礼物,终于下决心问他:“嘉予,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没有告诉我?”
  “什么事情?”他笑了笑,就好像她是在杞人忧天。
  “工作上的,你家里的,或者别的什么?”她没放弃,声音压低在喉咙里。
  他伸手过去抓住她放在膝盖上的手,轻轻握了握,回答:“没有,一切都很好,你不要瞎想。”
  那一顿饭,她几乎什么都没吃,也不愿意讲话。直到叶嘉予叫埋单,她才对他说:“我要去纽约培训,总共两个礼拜,假期结束就走。”
  “怎么没听你说过?”他有些意外。
  “我说过的,是你不记得。”她回答,语气很平静,心里却是五味杂陈。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她无时无刻不在找话跟他讲,这么大的事不会没提过,只可能是他听过就忘了。
  从饭店出来,隽岚就跟叶嘉予说再见,其中有些赌气的成分,但更多的却是想要一些改变、一些距离,她没有勇气说明,他可能是懂的,没有非要她跟他回去,只是坚持送她到永乐街的公寓楼下。
  “我上去了,你走吧。”她开了大门就要进去。
  他拉住她问:“什么时候的飞机?我去送你。”
  “不用,”她回答,“是晚上的航班,下了班才走,公司有车送我们到机场。”
  他不再坚持,却也没放开她。她把手抽回来,转身就走了。
  回到公寓,她一面淋浴,一面回想这一晚,叶嘉予又对她格外的好,就像以前他们每次闹完别扭之后一样,他不会向她道歉,也不会再提闹别扭的原因,又或是争辩谁对谁错,只是对她特别殷勤一些,就算是和解了。而隽岚这个人一向是不记仇的,随便什么事隔夜就忘,更加做不到不理他,稍稍做些姿态,便又开开心心的该干嘛干嘛了。
  但这一次,却是不一样的。她知道,他一定也知道。
  洗完澡出来,她又看到那只系着丝带的盒子,撕掉包装纸,里面是一只浅绿色的首饰盒,装着一条细细巧巧的项链。她没有拿出来,莫名联想起很久以前他送她的那只包,Prada的,上面有个拼布机器人,她拿来装过一阵琴谱,后来不怎么用了,一直很小心地收着。她突然想到,如果让她自己选,肯定不会买那个包,无关价钱,其实是她不喜欢,但因为是他送的,她便当宝贝似的一直留着,哪怕只是他随便走进一家店,在一个不怎么靠谱的店员推荐下随便买的。
  第二天是圣诞节,隽岚照例还是去公司加班。一早到办公室,不见郁亦铭,Johnson倒是在。
  隽岚见自己桌上放了一只半透明的一次性饭盒,里面是两对迷你版的点心:蟹黄烧饼和枣泥糕,便问Johnson:“这是谁的?”
  “昨天你走之前,我们不是说要去尖沙嘴吃宵夜嘛。”Johnson笑答。
  “噢,谢谢。“她完全不记得。
  “这你就谢错人了”Johnson纠正她,”是Ming说你喜欢这两样,特地打包带回来的。”
  隽岚有些意外,心想见到郁亦铭一定要谢谢他,这一次,他真的是帮了她的。却没料到,郁亦铭人还没来,短信就已经到了,问隽岚:到公司了没有?昨天分配给她的那一部分工作有没有做完?
  不用见面,隽岚就想象得出他那副做派,自以为是她的上级。她懒得回复,把手机连同那只饭盒往抽屉里一塞,开始干活儿。她昨天走的早,夜里睡的也早,再不抓紧,真的要交不出功课了。
  不多时,郁亦铭拿着杯咖啡晃进来,没跟她打招呼,就去自己位子上坐好。隽岚也已经把向他致谢的茬给忘了,紧赶慢赶的把自己做的那部分弄好,发给他看。他很快回信,挑了几个小毛病,最后在sametime上对她说:“还行,比从前聪明点儿了。”
  隽岚气结,刚要与他斗嘴,手机在抽屉里震起来。她拉开抽屉瞄了一眼,竟是嘉颖的号码。
  除去代沟不提,她跟嘉颖完全是两类人,难得在塘厦见一次,最多也就是问个好说几句客气话的水平。嘉颖做的许多事,她没办法理解,嘉颖对她也差不多,突然打电话给她所为何事?她实在想不出。
  “隽岚姐,我哥在不在你旁边?”电话接起来,就是这么一句。
  “不在,我在公司加班。”隽岚回答。
  “今天还要加班?你公寓的钥匙在不在身上?借我用一用。”嘉颖一向开门见山。
  “在,……”隽岚回答,想问她为什么圣诞节大清早的跑来香港,又为什么要借她公寓的钥匙,还没来得及出声,就被打断了。
  电话那边欢呼起来:“那太好了,我现在过来拿,你在IFC对不对?”
  “对,你……”隽岚还想问为什么,那边电话已经挂断。
  嘉颖动作倒快,十几分钟电话又来了,说已经到楼下,在大堂等。隽岚拿了钥匙下楼,一出电梯就看见小姑娘站在门禁外面,脸上浓妆未卸,全身派对装扮,多半是一夜未归。几米开外还有个十几、二十岁的男孩子,在用前台的多媒体指引机,装作无关路人,但看身上的打扮,十有□是跟嘉颖一起来的。
  还没等隽岚开口,嘉颖就求她:“隽岚姐,你千万不要告诉我哥,我也不想玩通宵的,现在这样子回家一定死,要是刷卡住酒店,我妈有短信提醒。”
  这种事,隽岚原以为生了孩子,再过个十几年才会遇到,但就算措手不及,却也知道担待不起。她难得这么严肃的讲话:“钥匙我给你,你去卸妆洗澡换衣服,但你朋友不可以去。我打电话给你哥,就说昨天夜里你睡在我那里,叫他中午去接你。”
  嘉颖也算会看山色,知道再求也没用,乖乖跟着她走了。这一趟又浪费掉大半天,等嘉颖收拾妥当,隽岚打电话叫嘉予过来,正式移交。嘉颖也明白她上路,偷偷握了握她的手,做口型说了声“Thanks”。
  接了嘉颖,叶嘉予又说一起吃饭,隽岚推辞,说还要回去加班。嘉予送她回公司,临走又对她说“谢谢”。
  “谢什么谢啊,”嘉颖坐在后排位子上笑,“隽岚姐是自家人。”
  这一句“自家人”听得隽岚一阵瑟缩,说了声再见,开了车门就走。走出几步,隐约听到嘉予在车里训他妹妹,她广东话不好,听的也不真切,仿佛是在说家里人都忙成这样,嘉颖却还是这么不懂事……
  隽岚回头看,透过挡风玻璃,叶嘉予也正望着她,似乎犹豫了一下,解开安全带,下车朝她走过来。
  “还有件事忘了跟你讲,”他追上她说,“你上次要我留意资产评估的项目,我手上正好有一笔deal,下家想要第三方评估报告,等你回来就约个时间见一见吧。”
  她多少有些意外,又有些欣慰,总算有一件事,他还放在心上。
  有人从他们身边跑过去,差点撞到她,他伸手将她护住,就好像是一种本能反应。有那么短短一秒,她靠在他胸口,他身上就是一件薄衫,她忽地发现这一阵他真的是瘦了,即使是不皱眉的时候,眉间也有紧蹙的痕迹。他身上压着的事情太多,她这样对自己说,香港的工作,塘厦的那个家,还有她。就是这样想着,他低头吻她,她没有拒绝。
  “好浪漫啊,可是警察要过来开罚单啦!”嘉颖降下车窗,探出头来朝他们喊。
  回到公司已经是傍晚了,办公室里一个人都没有,隽岚打开电脑,发现郁亦铭已经把所有的事情都做了,报告发到客户那里,圆满交差。她有些不好意思,想起来他就住在楼上的酒店里,便上去找他。
  门铃响了很久,郁亦铭才来开门,光着脚,身上是一件白T一条运动裤,还有一个眼罩推到脑门上,睡眼惺忪。
  他住的是行政楼层的一个小套间,一间卧室一间客厅,外加一个半开放式的小厨房。客厅里有张长沙发,对窗放着,可以看到海景,上面有条棉毯,地上扔着一本书,刚才他应该就睡在那里。
  见到隽岚,郁亦铭不算太意外,也不说什么,敞开门让她进去,自己又回到窗边那张长沙发上去躺好,盖上毯子,眼罩拉下来。
  那个眼罩是乳白色丝质,上面绣着一行花体的英文“Kiss the Bride”,隽岚看了觉得好笑,问:“你在睡觉啊?”
  “废话,”他点点头,“昨天熬得那么晚。”
  “你在看什么?”她走过去,蹲在地上看那本书的书脊。
  他拉开眼罩瞄了一眼,回答:“The Razor’s Edge,上厕所的时候看最好。”
  见他这副死样子,隽岚觉得有些讪讪的,有些后悔来这一遭,只想快点走吧,便站起身对他说:“这一次,谢谢你帮我。”
  “干嘛谢我?你应该骂我才对,”他笑了一声,“本来是你的项目,我抢来做完了,Johnson现在是没说什么,心里也有数的。”
  “我可没这么想……”她没想到他会这么说。
  “那倒是,你这个人就是笨。”他还是笑。
  她有些生气,觉得自讨没趣,转身去开门准备走人,走到门口想起那对蟹黄酥和枣泥糕,又回头对他说:“还有,谢谢你的点心。”
  “你已经扔了对吧,放了这么久,都潮了。”他回答。
  “干嘛扔了,这么浪费。”不知怎得,她又走回来,从包里里拿出那个饭盒,打开递到他面前,对他说:“来,一人一个。”
  他总算拉掉眼罩,坐起来看看那个饭盒,好像有些意外,嘴里却说:“不要,我不吃潮掉的东西。”
  “你嘴巴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刁?”她又像从前那样拿大,批评他。
  他却自满起来,说:“嘴巴刁是我的优点。”
  “不要算数,我自己吃。”她把他往旁边推了推,在沙发上坐下来,开始吃枣泥糕。
  他看着她吃,待她一个吃完伸手去拿另一个,才说:“那我还是吃一个吧。”抢在她前面把那只蟹黄酥拿掉,一边吃一边说,“我看过天气预报,下周美东大雪,你记得多带些衣服。”
  “知道了,还用你说。”她嫌他多事。
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0-9 18:21:50
    15

  谁知到达纽约的那一天,却真的被郁亦铭说中了。御寒的衣服,隽岚穿了一件,带了一件,两件都长及膝盖的羊绒大衣,在香港觉得厚实的不得了,简直可以穿着去北极,结果一出JFK机场她就知道自己错了。在热带呆了一年多,她把融雪天在街上走的感觉都忘了,被大风一吹方才记起来。
  一行人等站在街边,等公司派来接机车子,不过十来分钟,她已经快冻僵了,一上车就打了几个喷嚏,吹了好久的暖气才算缓过来。
  同车的人都开了手机报平安,只有郁亦铭是个例外,坐在副驾驶位子上,和司机聊着天。
  隽岚给父母打了电话,又发了条短信给叶嘉予,说自己已到达纽约。他的回信很快就来了,对她说:记得去Greenwich看一看,是不是有人住在那里。
  这句话看的隽岚心头一暖,她知道叶嘉予说的是他们从前住过的地方。她朝车窗外面看出去,天空阴冷,路两边雪积的很厚,所见所闻都是熟悉,只可惜这一程不会经过那条街。
  车子送他们到酒店,房间已经开好。隽岚又冷又累,顾不上其他,赶紧洗了个热水澡,灌了一杯力度伸、一片感冒药下去。这一天本就没有安排,是留给他们调时差的,她行李箱也没开,从浴室出来,就钻被窝睡觉去了。
  这一觉睡得昏天黑地,直到迷迷糊糊的听见有什么东西在响,她以为是在做梦,想用意念让它停下来,但怎么使劲儿都没用,许久才缓过神来,搞明白那是床头的电话在响。
  她接起来喂了一声。
  “章隽岚,我还以为你死了呢。”是郁亦铭的声音。
  “是快死了,饿死了。”她清清楚楚的听到自己的肚子在叫,看了一眼电话上显示的时间,夜里十点三十分,也就是说她已经睡了一整天了,水米未进。
  电话那边在笑,笑完了才说:“快穿衣服起来,我带你去觅食。”
  “我打电话叫room service不就行了嘛……”
  “那哪是人吃的,快穿衣服,我过来了。”
  她还想拒绝,那边电话已经挂了。
  两个人的房间大约离得很近,一转脸就听到门铃响起来。半夜三更还会有谁来敲门,她跑去门边往猫眼里瞧了瞧,果然是郁亦铭站在外面。
  “你要干嘛?”她打开门。
  “你不是肚子饿嘛,快走吧。”他两只手插在外套口袋里,朝她扇了扇。
  “这么晚了,去吃什么?”她问。
  “去不去法拉盛?”他提议。
  “这么远?到那里都得十一点多了吧。”隽岚昏倒,他们住的地方在曼哈顿下城。
  “走啦,想吃好的还怕远吗?”他继续煽动她。
  “我现在好像不饿了。”隽岚想,怎么会不怕,她怕远、怕麻烦、更加怕冷,只能祈祷此刻肚子里千万不要咕噜噜的响起来,把她给出卖了。
  “你要是不饿,就陪我去吃点,我饿了。”郁亦铭看说不动他,总算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闯进房间去替她拿了门卡、手提包,塞到她手里,拉她出来,再带上门,把退路都断了,最后才把胳膊上挽着的一件黑不溜秋的衣服扔给她。
  “这是什么啊?”隽岚莫名其妙。
  “外套啊,今天降温加大雪,你穿这点肯定不够。”他回答。
  “这衣服能再难看一点吗?”她抖开来打量了一下,那是一件黑色派克大衣,棉质衣料洗得都有些退色了。
  “难看朝北看,你这个人就是虚荣。”
  “噢,你自己穿好看的,”她跳过去扯开他的领子看商标,“哟还是Ralph Lauren的,给我件破衣服。”
  “那我这件脱下来给你穿。”他当真动手脱衣服。
  她赶紧拦住他,乖乖把那件破大衣套上,生怕被Johnson或是旁的同事看见了横生误会。走廊尽头的落地窗映出她的影子,衣服大了一点,肩膀这里宽了,袖子也太长,但挽了一截起来就正好,配牛仔裤别有一番韵味。
  等到上了电梯,轿箱里有镜子,她又对镜自夸:“这件衣服你送给我得了,还是我穿着好看,简直就是化腐朽为神奇啊。”
  郁亦铭难得没有嘲笑她,很爽快地说:“行,你穿着吧,我对你不错吧。”
  “你得了吧,总是送我些旧东西。”
  “旧东西好呀,不想要了,扔掉也不心疼。”
  “指望我扔可难了,”隽岚笑起来,“连我妈都说跟老太婆似的,你给我那把琴,多少年了,我还珍藏着呢。”
  他看看她,很久才笑了笑,说:“留着就好。”
  出了酒店大门,他们上了一辆在街边侯客的出租车。外面比早晨飞机降落时更冷,但隽岚穿的也厚实了,郁亦铭给她的这件衣服不像她的大衣那样轻软,却很挡风,也很暖和,是沉甸甸的温暖。
  “去法拉盛,王子街。”郁亦铭对司机说。
  隽岚听了直觉亲切,她最喜欢那条街上的南翔小笼包店。去香港之前,她和叶嘉予住在曼哈顿,过去不方便,而且又没有郁亦铭那种“为了觅食,千山万水走遍在所不惜”的精神,一直想吃,但几个月也去不了一两次。
  难得来到Queen’s,她当然想去吃小笼包。但车子开到王子街,两人付钱下车,她满怀期待,郁亦铭却把她拖进了小笼包隔壁的台式牛肉面店。
  门口收银台后面坐着个微胖的中年妇女,看见郁亦铭就跟见到亲人似的,大惊小怪的叫起来:“哎呀,小郁,怎么好久都不见你来?”
  郁亦铭对她笑,说了声:“珠姐,新年快乐。”
  他们找了个角落的位子坐下,一个咬着牙签的老头走过来抹桌子,也是一口台湾腔普通话,问郁亦铭:“小郁,今天吃什么?”
  隽岚刚刚拿起餐牌来研究,郁亦铭却已经替她决定了:“我还是老样子,她也一样。”
  “哎,老样子是什么啊?!”她叫起来,“你等等,我还在看菜单呐。”
  “我还会害你啊?”他一把抢过那张餐牌,塞到一边,不让她再看。
  “浓汤红烧牛肉面,牛筋多一点,加酸菜,”最后还是那个老头解释给隽岚听,“小妹,他是吃客,你听他的,不会错的啦。”
  老头看起来慈眉善目,隽岚不好意思再争,等人家走了,才对郁亦铭说:“都是你,我不吃牛筋的,还有,牛肉面加什么酸菜啊?”
  “做人别这么偏执,试也不试就说不吃,”郁亦铭批评她,“一会儿你吃了就知道了,酸菜是这碗面的灵魂,保证你吃完牛肉面把碗里剩下的酸菜也吃得干干净净。”
  一碗牛肉面还有灵魂,隽岚不信,却也懒得跟他再争。
  等了一会儿,面还没有上,管收银的“珠姐”又过来拉家常,问郁亦铭:“小郁,今天休息啊?最近天气冷,生意好不好?”
  “我已经不开出租车了。”郁亦铭回答,熟门熟路的倒了杯茶,涮了涮筷子,分给隽岚一双。
  “哦,是吗,那现在在哪里发财?”珠姐又问他。
  “什么发财,还不就是打工。”他笑,说得还挺谦虚的。
  隽岚在一旁听得下巴都要掉下来了,珠姐一走开,就问郁亦铭:“你还开过出租车?!”
  “开过一段时间,”他点头,理所当然中透着些得意,“除了开出租,我还在纳帕的农场里采过葡萄呐。”
  “是不是还在Grand Central摆地摊买过唱啊?”她嘲他,不知道开出租、采葡萄有什么好得意的。
  “这倒没有,我是个有底线的人,”他却认真起来,“有些东西,I never sell。”
  “比如说?”她倒要听听,他的底线在哪里。
  “比如说弹琴,比如说你,章隽岚。”他指指她的鼻子。
  她打掉他的手,只当是说笑,心里却突然想起许多年以前,他们去看《大逃杀》,他对她说:“章隽岚,我绝对不会杀你的。”许久才又开口,问:“说正经的,你到底为什么去开出租?”
  “为什么?当然是为了赚钱啊。”他觉得她的问题很荒谬。
  “那为什么不在学校做RA?”
  “本科生做个屁RA,哪来那么多机会?”
  她被他问得答不上来,这些年,此地的工作的确是不容易找。
  她又想起每次回家,妈妈必定要八的那段八卦:郁亦铭出国之后,他家就搬了,然后就传出他父母离婚的消息,不久他妈妈便辞职离开J大。
  在大学教书虽说不是什么金饭碗,却也不是说放弃就能轻易放弃的,但郁亦铭的妈妈辞职倒不让人觉得意外,一个是因为她在学术圈子里有些名气,自有更好的位子等着她,另一个原因就有些难堪了。与她离婚之后,郁亦铭的父亲很快就再婚了,娶的也是J大的同事,那个女人与前妻是完全不同的类型,在学校办的三产——一间礼仪公司里负责培训模特和礼仪小姐,婚礼那天穿了件紫色丝绒旗袍,打扮得像旧时代的舞女。去吃喜酒的同事很多,当面说恭喜恭喜,背后却都当成笑话看。难得那对新人神经足够强悍,照样笑得开心,一桌一桌敬酒敬过来,让人不得不佩服。
  他妈妈后来怎么样了,隽岚没敢问,父母离了婚,孩子的地位便尴尬了,更何况是已经成了年的孩子,也难怪他想要早些自立。
  “你做白班还是夜班?”她又问郁亦铭。
  “都做过,要赚钱哪还凭你挑,不过我喜欢做夜班,”他回答,“不堵车,没有那么吵,也没有那么脏。”
  “纽约治安不好,你还敢做夜班,遇到过危险没有?”隽岚觉得自己应该关心一下。
  “我说遇到过,你会不会哭?”郁亦铭却还是老样子,不肯干干脆脆的给个答案。
  “我干嘛哭啊?”隽岚莫名其妙。
  “那我干嘛告诉你啊?”
  “你能不能不抬杠啊,跟你说话怎么就这么累!”她叹了口气放弃了。
  刚好这时候跑堂的老头把面条端上来了,她不再理他,低下头吃面。
  这碗面倒真是个惊喜,不枉她冒着风雪寒流,半夜三更跑到Queen’s,面碗够大,汤头是牛肉和牛骨熬的,面和牛肉块全都分量十足,上面撒一把碧绿的葱花,色鲜味美。郁亦铭说的那一味“灵魂”配料——酸菜,也跟她从前吃过的酸菜不一样,不太酸,也不像别的台式小吃那样偏甜,切成细末跟蒜末和辣椒拌在一起,味道蛮怪,吃了却停不下来。
  见她专心吃面,不再追问,郁亦铭却又开始说了:“其实很简单的,我租车的车场在布鲁克林,做夜班的话,就是下午过去拿车,然后从五点钟开到第二天早上五点,收车之后再去车场结账,两不赊欠。如果真要说危险,凌晨是最危险的,但只要不去小街窄巷和治安差的区就行了。”
  他一项一项算给她听,一个班十二个小时,跑多少公里路,加多少油,扣掉油费和租车的钱,能赚多少钱,然后又跟她说出车时遇到的人和事,带着全副身家的无家可归者,小意大利区的酒鬼,在喷泉里洗澡的乞丐,韩国城夜店门口跟保镖打架的飞女,还有各种坐霸王车的人,所有这些都是她生活圈子之外的。
  “知道开出租车最有意思的是什么吗?”他问她,尔后又自问自答,“你永远都猜不到下一个客人要去哪里。”
  “天天在路上跑,有没有被警车追过?”隽岚是在美国学的驾照,车开得不怎么地,她最怕就是被骑摩托的警察叔叔鸣着警笛追,如果要申诉,还得上法庭,叶嘉予就差一点碰到这样的事情,后来总算运气好,案子开庭前被撤销了。
  “没有,哪有这么惊险,你当拍警匪片啊?”郁亦铭笑她,“倒是有人上了车就说,甩掉后面那辆车。”
  “哦,原来不是警匪片,是黑帮电影。”隽岚只当他玩笑,也嘲笑回去。
  郁亦铭却放下筷子,说起故事来:“记得有天凌晨,我从威廉姆斯桥进入曼哈顿,开到格林威治,上来一个亚洲面孔的女人。我车上正放一首粤语歌,她便也跟我说粤语,说要去上东。开出一个街区,她回头看了看,对我说‘甩掉后面那辆车。’我从反光镜里看到她说的那辆车子,就对她说,‘ma’am后面是辆陆虎,我开的是跑了二十几万公里的福特,而且是手排挡,我又开不大来,你叫我怎么甩?’……”
  他说得惟妙惟肖,隽岚几乎可以想象出他当时那副流里流气的样子。
  “结果呢?”她问。
  “甩掉了。”他回答,简明扼要。
  “你能甩掉?你车技这么好?”她不相信。
  “车技很烂,是脑子好。”他很自信,右手食指和中指并在一起指指自己的脑袋,“什么地方变道,下个路口红绿灯几秒钟,全都算好,不要说陆虎,蝙蝠车也甩得掉。”
  “那你还说自己车技烂?假谦虚!”
  “我开不来手动档,起步常熄火,出地库必定溜坡,这还不叫烂?”
  隽岚听得亲切,哈哈笑起来,伸手拍拍他的肩膀,说:“咱们半斤八两。”
  郁亦铭继续讲下去:“甩掉那辆车子之后,那个女的手机一直在震,我问她是不是男朋友?为什么不接电话?”
  他停在那里,弄得隽岚心痒,只好追问:““她说为什么?”
  “其实,我没想到她会告诉我,”他停顿了一下,“她说,我太心疼他了,所以不能跟他在一起。”
  “屁话!要是真的喜欢,怎么会不能在一起?”隽岚下了评语,她看过那部名叫《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的电影,始终坚信要是真对一个人有意思,上穷碧落下黄泉也会找到他,她与叶嘉予就是最好的例子。
  但郁亦铭却不这么认为,摇头道:“章隽岚,你是很好的人,所以你不会懂。”
  “就你懂?”她冲了他一句,不明白为什么他说她“很好”,从小到大,他才是更优秀的那一个,她只是个很普通的女生,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两人之间的差距不是一点点。
  “是,”他却很肯定,“只有我们这种自私的人才明白。”
  说到这里,面已经吃完了。天那么晚,店堂里只有他们两个客人,这里十二点打烊,老头在收拾桌子,珠姐在算账准备关门。
  有那么一会儿,两个人都不再讲话,只是安静的坐着。隽岚觉得有些奇怪,跟郁亦铭在一起几乎总是在斗嘴抬杠,难得有这样的时刻,静静地什么都不说,却也不觉得难受,这是很熟很熟的人才能达到的境界,哪怕是她与叶嘉予也做不到这样。
    那是我日夜思念深深爱着的人呐
  到底我该如何表达
  她会接受我吗
  也许永远都不会跟她说出那句话
  注定我要浪迹天涯
  怎么能有牵挂
  ——《老男孩》
  这是春节前最后一次更新,大家新年快乐。。。
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0-9 18:21:59
   六.波士顿,马萨诸塞州首府,美国最古老、最有文化价值的城市,232平方公里,120万人。

  章隽岚与冯一诺是同期去美国的,两个人都是搭了T大一个交换项目的末班车。
  决定提交申请之前,一诺犹豫了很久,该死的数学她已经念够了,留下来找工作吧,招聘会上人山人海,就算争个头破血流,能指望的也就是一份吃不饱饿不死的薪水,想要换个专业考研,无奈成绩不是太好,家里的实力也不够雄厚,能有这样的机会出国留学,已经是天上掉馅饼了。
  章隽岚的想法也跟一诺差不多,念什么专业,对她来说也不是太重要,她之所以想去美国,只是为了见一个人。那个人,便是叶嘉予。这个想法是如此的鲁莽和单纯,以至于见了之后又要怎么样,她从来都没想过。
  叶嘉予离开T大之后,章隽岚的大学生涯也没什么味道了,整个校园幻化成一副巨大的灰色背景,没有边际,没有纵深,了无生趣。而隔着一个海洋一片陆地,照样会有好事的人把叶嘉予的消息传给她听,说他进了名校,正在念一个金融方面的学位,假期在华尔街实习,仿佛混得不错。
  就是在那一年,各式各样的社交网站流行起来,她通过其中一个,很容易就找到了他,向他打听留学的事情。他还是很热心,帮她找了不少资料,提了许多建议。她看来看去,一直没有决定,总是用这样那样的借口麻烦他。
  有一阵,他似乎很忙,MSN很少在线,难得遇到才能聊上几句,只是几个字,常常连标点都没有,她却猜得出他的心情是好还是坏,她知道他不开心。
  她给他打越洋电话,缠着他聊天,拐弯抹角的问他出了什么事?
  “其实也没有什么,”他在电话里笑,“前几天开车,警察在后面追我,停车之后,给了我一张去刑事庭的单子。”
  “啊?为什么?”她吓了一跳。
  “大概是因为我开到公交道上去了,而且还在打手机。”他回答。
  “这么不小心?”她也知道美国对开车时打电话查的很严。
  “是很要紧的事情。”他没有仔细说。
  “那会怎么样?”她又问。
  “他们告我Aggressive driving,”他告诉她,“要罚款,至少要记六分,驾驶证也扣了,还有,明年的保险费会涨。”
  就只是这样?她知道他是避重就轻,但还是听他说下去,插科打诨的安慰他,逗他开心。
  直到后来,她从别人那里听说,薛璐在美国结婚了,才算真正明白他心情低落的原因。传说中,薛璐的老公是投资圈子里颇有名气的人,倒不是因为本人多么出色,而是家里在官场上有显赫的背景。她甚至还在杂志上看到过那个男人的照片,很腻味的一个人,年纪不过三十五岁,看起来却像是中年了,她在心里为叶嘉予不平。
  过了一阵,她又给叶嘉予打电话,他似乎已经好了,至少声音里听不出任何不愉快。她又问起那张野蛮驾驶的罚单。
  “警察局做Filling的时候搞错了名字,案子开庭日期之前就自动撤销了。”他回答。
  “哈,怎么会这么走运?”她有些意外。
  “是啊,”他笑得释然,“可能老天存心给我一个机会,重新开始。”
  重新开始,隽岚在心里重复,也跟着笑起来。似乎就是在那一天,她决定要到美国去。
  下决心只是一瞬间的事,真正成行却是好几个月之后了,其间许许多多的事情,交申请,公证成绩,办护照,签证面试,直到八月末的一天,她和冯一诺从首都机场出发,坐飞机去底特律,再从那里转机到波士顿。回过头去看,时间又好像过得飞快,仿佛刚说要去,就去了,一切都太过仓促,让她措手不及,甚至不知道再见到他该说些什么话。
  十几个小时之后,飞机在波士顿机场降落,来接机的人就是叶嘉予。暑假快结束了,他在华尔街的实习暂告段落,已经离开曼哈顿回到大学城,听隽岚说要来,就主动提出来去接她们。
  他开的车是一辆崭新的深蓝色卡宴,第一次看见那辆车,冯一诺就大惊小怪的叫:“你上班也开这辆车吗?我说叶嘉予同学,你一个实习生,这样会不会太嚣张了一点?”
  叶嘉予被她说得不好意思,低头笑了笑,说:“在纽约开的不是这一辆,都是leasing的,而且有一阵没开了。”
  隽岚知道为什么,看看他,没说话。虽然是很小的一件事,却也是他们之间第一个秘密,她连冯一诺也没告诉。那种感觉,微妙而复杂。
  等她们倒过时差,叶嘉予请了几个在当地的师兄师姐为她们接风,一伙人聚在他住的地方吃火锅,餐桌上浅白色的水汽蒸腾,所有人都聊着笑着,气氛那么好。
  饭吃到一半,啤酒喝完,隽岚自告奋勇去厨房拿。
  叶嘉予的房子是与几个商学院的同学合租的,一栋两层楼的建筑,他一个人住二楼,面积很大,布置得也漂亮,格局却有些奇怪,因为厨房是后来加建的,离餐厅有点远,还有条不长不短的走廊。走廊的墙边靠着一个巨大的镜框,里面是一幅灯塔和海浪的照片,单那个浪头掀起来就有一人多高,乍一看过去,仿佛水花扑面。
  站在那幅照片前面,刚好可以看到厨房,叶嘉予正在料理台旁边切菜。
  很久很久,隽岚倚着那个镜框静静站着,远远看着他,从机场到这里,已经两天了,她跟他说过许多话,却一直没有机会好好看看他,直到这个时刻。她觉有些神奇,眼前的一切都好像是另一重时空,但其实也不过就是十几个钟头的飞行,她后悔没有早来。
  他抬头看到她,擦了下手,朝她走过来,伸手在她头上比了一下,说:“满奇怪的,你比薛璐高这么多,怎么她看起来反倒比你大许多的样子?”
  “薛璐本来就比我高好几届啊。”她嘴上这么说,心里却是一沉,不知道他为什么又提到这个名字。重新开始,他说过的。
  “她上次也站在这张照片前面,头顶刚好到灯塔尖,”他继续说下去,“你也差不多这么高,只不过她穿的高跟鞋,你是球鞋。”
  “她也来过这儿?”隽岚问。
  他摇头,回答:“没有,是在纽约。”
  “这幅画是你从纽约带来的?”她觉得奇怪,不过就是一张印刷品,千里迢迢的搬过来。
  他却点头,说:”对。“
  “薛璐也在纽约吗?她找你干什么?”她又问,只是试探,没有奢望他真的会告诉她。
  “就是聊聊天,她遇到一些事,所以心情不好。”他回答,没再说下去。
  不管实际上是不是这样,隽岚愿意相信他,不自觉地又想起上一次见到薛璐,在T大附近那间KTV里。那一面之前,她曾经对这位传说中的学姐有过那么多的想象,只可惜没有一种与本人是接近的。薛璐就是薛璐,娇小的,总是穿着高跟鞋的薛璐。
  办好一干手续,隽岚和冯一诺在波士顿安顿下来,她们念书的学校在市中心,离叶嘉予平日出没的地方有些距离,虽说这城不算大,但隽岚没有车,往返并不是那么方便。有时候,叶嘉予到市里来,便会找她吃顿饭,在街上走一走,难得看个电影,多半也要叫上冯一诺。
  这样几次下来,冯一诺便问隽岚:“你那个叶嘉予到底什么意思?干嘛看个《蝙蝠侠》也要叫上我?”
  “你别来问我啊,叶嘉予又不是我的。”隽岚顶回去。
  他是什么意思?他们之间究竟算是什么?她也不懂,不过既然叶嘉予说过重新开始,她便愿意相信。不过,有些东西始终留在她心里面,比如那幅灯塔与海浪的照片,还有薛璐。
  那段时间,她反反复复的做到相似的梦,梦到到自己推开一扇门,门后面是一间空旷的房间,墙上挂着一个巨大的镜框,里面装的就是那幅灯塔和海浪的照片,有一对男女在那幅照片前面亲吻,她看不清那两个人的面孔,却很清楚那个男人是叶嘉予,至于那个女人,有时是薛璐,有时候,又变成她自己,但不管是谁,感觉都是如此真实,背后是镜框玻璃的冷和硬,他紧贴着她,甚至能数到他的心跳一记记撞在她的胸口。
  曾几何时,所有关于叶嘉予的梦都会让隽岚开心上几天,但每次从这样的梦里醒过来,她却莫名的情绪低落,可能是因为他的动作那样悍然,一点都不似平日温文的样子,又或许是因为看到薛璐,在他的怀抱里,愈加显得身形纤细。
  就算是在梦中,薛璐也穿着一双高跟鞋,足踝盈盈一握,隽岚总是记着,是怎么都忘不掉了。某个周末,她跟冯一诺去逛街,心血来潮的也买了一双尖头的黑色高跟鞋,Louboutin的打折货,价钱很划算,却是她最贵的一双鞋。她对自己说,以后找工作总是要穿的,买了也不算浪费。结果,那只米色的鞋盒一直被塞在床底下,她实在闲得慌才会想起来,小心翼翼的把鞋拿出来套一套,在镜子前面照照看,从来都没穿出去过,不光是因为不舒服,艳红色的真皮鞋底又太娇嫩,而是因为她总是觉得这鞋和她这个人不太搭调,就好像根本就不是属于她的。最后,那双鞋被冯一诺穿去面试,就再也没有还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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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真的见到薛璐,已经是大半年之后的事情了。那一年的T大美东同学会办在波士顿,隽岚觉得叶嘉予可能会参加,便拉了冯一诺一起去。那段日子,她很久没见过叶嘉予,他没有主动找过她,等她忍不住了打电话过去,也都是她一个人在讲,他总是兴致不高,从头到尾也说不上几句话,这样几次下来,她不好意思再去烦他,想要见上一面,也只好借一借集体活动的幌子了。
  活动地点是在市区的一间饭店里,租了一个小型宴会厅,隽岚和冯一诺在门口签到的时候,里面已经武林大会一般坐了好几桌人,男女老少都有,只是不见叶嘉予。她们初来乍到,总共不认识几个人,只能跟其它小女生一样,坐在角落里做壁花小姐,等着有兴趣的男生来认领。
  坐了不多时,便有个学长过来跟隽岚搭讪,从国际形势说到股票行情,她很乖的听他海聊,眼睛却盯着宴会厅的门,总觉得叶嘉予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走进来。
  后来,那个学长跟别人讲:章隽岚这个人很好,现在少有懂得倾听的女孩子,她倒是个例外,quite a good listener,这样的话被冯一诺听见了,又少不了要起哄,其实,隽岚连该学长长什么样儿都没注意,脑子里只有个模糊的印象,似乎是挺胖的一个人,头发剃了个板寸。
  等了许久,没有等到叶嘉予,薛璐倒来了,还是像上一次那样晚到,就好像是特别安排似的隆重登场——她走进来,许多双眼睛看着她,而她旁若无人,皮肤晒成麦色,眼线画得那样漂亮,就好像是土生土长的ABC,身上穿一件黑色掺了亮丝的蕾丝连衣裙,胸口开得很低,看上去变了许多,但人还是那个人,脚上的鞋跟比从前更高,鞋底红的肆无忌惮,直到这个时候,隽岚才知道什么样的气场才能驾驭得了这大名鼎鼎的“萝卜汤”。
  跟北京那次不同,这回薛璐不是一个人来的,手里还挽着一个男人,两人举止亲昵,若不是因为那人金发碧眼,隽岚很可能把他错认成薛璐的丈夫,那位MR.“腻味”,
  眼前这个洋人的形象举止倒是比腻味先生好了不少,只是有些年纪了,隽岚亲耳听到他说自己已经在华尔街混了二十五年,
  旁边的人作势唏嘘:“哎呀,一点都看不出,你还这么年轻!”
  “是啊,我加入第一支对冲基金的时候才十二岁,”洋人先生便也顺势开起玩笑来,“可我每次这样讲,人家都不信。”
  众人都笑,觉得他好幽默,又有人问他,可去过中国?
  “简直是常来常往,”他回答,伸手搂住薛璐,“第一次看到Lucy就是在上海,我想用中文向她问好,跟朋友现学了一句‘你真漂亮,可以给我你的电话号码吗?’,还没走到她面前就全忘了,后来我反省了一下,是我野心太大,应该就说一声‘嗨’作开头的。”
  笑声又响起来,薛璐也跟着笑,看起来心情很好。
  整个晚上,不管他们走到哪里,哪里便说笑声不断,一副众星拱月的架势,但更远一些又总有人在窃窃私语:
  “Lucy离婚了,你知道吗?”
  “这也没有多久,就离婚了?!”
  “分到钱么就可以离婚了呀,再耗着做什么?”
  “分什么钱啊,她老公就是面子上好看,其实没有花头的。”
  “她被人骗了?”
  “我原来就觉得她被骗了,投资圈子里的人说起身家来都很夸张,但有几个是真的?她自己倒是混得不错,离了婚谁给谁赡养费还不一定呢,当然,现在明白过来也还来得及。”
  “那这一个呢?”
  “看起来像那么回事,不过鬼佬嘛,谁知道以后怎么样……”
  ……
  隽岚默默听着,才刚走了一会儿神,没有看着门口,叶嘉予却真的来了。他没有跟薛璐打招呼,更没有讲话,看到隽岚,就过来和她坐在一起,只是坐着,与他们同桌的几个人聊找工作的事情,薛璐也没有朝这边看,好像根本不知道他来了。
  就这样一直到活动结束之前,隽岚起身去厕所,在盥洗台前面洗手,从镜子里看到薛璐推门进来。
  “章隽岚。”薛璐叫她的名字,好像很高兴看到她。
  隽岚便也对她笑。
  薛璐走过来,问她现在在哪里读书,过得好不好?临走又对隽岚讲:“我以为你在美国呆一段时间会改变一点,没想到还是原来的样子。”
  隽岚不确定这句话究竟是褒是贬,心里隐隐觉得,“贬”的成分更多一些。其实,她跟薛璐统共只见过两面,每一次薛璐都对她挺不错的,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想,更加想不通的是,整场同学会上,薛璐一句话都没跟叶嘉予说过,她坐在那里,眼看着他们各自为政,跟不同的人在一起,讲话,喝酒,做事,却总觉得有些什么东西在他们俩之间牵挂着。
  就是这样想着,她突然开口问薛璐:“学姐你呢?现在好不好?”
  她本来是最反感这样的对话的,特别是在同学会上,几年不见的同窗,不管是问还是答,全都掂量着对方的斤两,再与自己比较,赢了的便得意,落了下风的就说些酸不拉唧的话,世故的不得了。难于解释为什么,那个时候,她就是这样问了薛璐,或许只是为了证明她也变了。
  薛璐看着她,淡淡笑了笑,没有回答,反过来问她:“你说刚才议论我的人多不多?”
  隽岚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点点头,那么多沸沸扬扬的传闻,若说一点都没听到,谁会相信?
  “过得越好,背后议论的人就越多,”薛璐接口,“我猜大概是我越来越好了吧。”
  隽岚不懂她为什么这么说,是春风得意,又仿佛语带戏谑,只好随口客气:“学姐这么能干,自然过得好。”
  随便说出来的一句话,听起来却像是反讽,薛璐脸上的笑意浓起来,却没再说什么,补了妆,与她道别就走了。
  聚会散了之后,叶嘉予送隽岚和冯一诺回去。
  到了她们住的地方,冯一诺先下车了,叶嘉予叫住隽岚,轻声问:“她跟你说什么?”
  不用多作解释,隽岚就知道他在说谁,下意识的回答:“她说她过得很好。”都是实话,别人议论薛璐的那些话,她没有对他说,如果是真的,他一定比她更清楚,要是假的,就更不能多嘴了。
  叶嘉予没看她,双手紧握着方向盘,半晌才点点头,说:“那就好。”
  见他这样,隽岚心里有些难受,却又不知该说什么,冯一诺还在公寓门口等她,站在门廊的灯下朝他们这边张望,她只能开了车门。对他说:“再见,谢谢你送我们。”
  他没有回应,等她下车关了门,就发动车子走了。
  这次同学会之后,叶嘉予就再也没有提起过薛璐。至少隽岚没有听到过,这个名字仿佛变成了他们之间对话的一个禁区,他若不说,她也不方便问。
  那一年的春天很快就来了,叶嘉予眼看就要毕业,该届学生运气差的史无前例,刚从大学出来就一头撞上了经济危机,美国的就业形势非常不好,几乎所有公司和银行都在裁员,招聘名额自然也冻结了。尤其是他念的这类专业,昔日的金融大鳄全都忙着拆东墙补西墙,替他们打工的更是朝不保夕,很多同期毕业的人都调转枪头,去找香港、北京或者上海的工作机会。他原本做过实习的那间投行也为了削减开支,暂时不招新人。
  有段时间好像山穷水尽,谁知突然又柳暗花明了,他去曼哈顿一间基金公司面试,没抱太大希望,却很顺利的就拿到了offer,薪水福利还挺不错,雇主属于buy side,前景和“钱”景甚至比本来想去那几间投行更好。同学当中很多人羡慕他,但也有说闲话的,搞得好像很清楚内幕似的,说他找到这样的工作其实是薛璐帮的忙。
  这样的话,隽岚并不相信,她知道那个面试机会是他从前的上司介绍的,他实习的时候,做的事情比第一年的Analyst还要多,几乎每天都要加班到深夜,很辛苦,却也很出色,有这样的机会也是他应得的。
  签了合同之后,叶嘉予开始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大学城,搬到纽约去住。一连两个周末,隽岚都去他那里帮忙,与他同住的人里面有一个东北人,也是T大的校友,嘴特别欠,总是拿她打趣,管她叫田螺姑娘。
  也正是这个东北人告诉隽岚,叶嘉予准备去冰川国家公园旅行。
  “你们几个人一起去?”隽岚问他。
  “我们都不去,”东北人摇头,“就他一个人。”
  “什么时候出发?”她又问。
  “就是下周吧,他露营地都已经订好了,现在才刚刚五月份,山上说不定还在下雪,这时候去,可不得冷死嘛……”
  那人絮絮的说下去,隽岚听着很是意外,冰川国家公园在蒙大拿西北,已经跟加拿大接壤,因为纬度高,冬季漫长,即使是春末夏初,也经常下场大雪,来个冰冻什么的,总要等到盛夏来临,才算是旅游旺季,淡季的时候园内的旅馆都不营业,唯一的车行道Going-to-the-Sun Road,追日之路也可能封闭,而且,她还听说那里有许多熊和山狮,仿佛很恐怖。
  说不清为什么,对叶嘉予计划的这次远行,她总有些不好的预感,越想越担心。她跑去劝他:“五月份去冰川,会不会太早了?”
  “今年雪化的早,”叶嘉予这样回答,“我打电话去公园管理处查过,最南面的2号公路已经全部通了,刚好能从东到西走一遍。”
  “为什么不去大雾山?近一点,也没有那么冷。”隽岚建议,大雾山在北卡罗来纳和田纳西之间,游客最多,天气也相对温和些。
  “大雾山是小孩子去的地方,很无聊。”这个建议一下子就被否定了,他就是想要去冰川。
  “要么晚一点再去,等天气热一点?”她退了一步。
  “我马上要上班了,再迟恐怕没有时间。”
  “那为什么非要今年去?以后总会有休假的。”
  “Global warming,公园里所有的冰川十几年里可能没了一半。”
  “那还有十几年呐!”
  “听起来很久,其实过得很快的。”
  见总也说服不了叶嘉予,隽岚有些急了,她还是小孩子一样,每次跟别人争起来总是很容易认真,最后搞得面红耳赤,若是旁人倒也罢了,面对叶嘉予,她还是要顾及形象的,摸摸脸、拢拢头发,生怕自己像个夜叉,又想要说些圆场的话。
  “那我跟你一起去,行吗?”这句话脱口而出,她根本没想到自己竟会这么说。
  叶嘉予也楞了愣,许久才回答:“我准备住露营地的,你是女孩子,肯定会觉得不方便。”
  “不要紧,”话都已经说了,她决定豁出去了,将计就计,“我有全套户外装备,帐篷和睡袋可以问冯一诺借,我从来都没露营过,一直就想试试,这次终于有机会了,带我去吧。”
  “你说你……”他还想说服她别去。
  但她抢在他前面求他,把他刚才说的话搬出来还给他:“Global warming啊,冰川眼看就要没有了,我必须去看一看,肯定不会打扰你,让我跟你一起去。”
  “……”他终于无语了。
  她是他的什么人?有什么权力要他这样那样?这些话都已经在嘴边了,只是没有说出来。他是个好人。
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0-9 18:22:19
    18

  很快,叶嘉予就把旅行计划发给隽岚,让她去做准备,她粗粗看过,发现他还是挺照顾她的,只有一晚露营,其余不是住lodge就是cabin,还有一间不错的旅馆安排在中途,应该是为了让她舒舒服服的洗个澡,再休整一下。这让她觉得很安慰,即使这实在不是一个出游的好时机,她的期末考试就在眼前,暑期的实习也还没有着落,为什么非要跟着他去,原因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总有种预感,此行会有些不好的事情发生,这话她谁都没告诉,包括冯一诺,一诺肯定会笑她,说:“你当是Final Destination啊?”想也想得出来。但她就是这样觉得,那么顽固。
  仅仅一周之后,隽岚和叶嘉予坐飞机去蒙大拿的大瀑布市,仅这一程就要六个多小时。就算是在中国,隽岚去过的地方也不多,美国就更不用说了。她总是觉得,飞那么久肯定得飞到国外去了,却没想到只是这片广袤大陆上的一小段路。傍晚时分,她从舷窗望出去,夕阳西垂,把周遭的一切都染作橙色,棉絮一样淡薄的云飘浮在半空,几千米之下,平原山脉看起来就像地理课本里的地貌图一样,有种近乎于不真实的精致。至少在那个时刻,她觉得世界是那么的大,又有那么多地方她未曾去过。
  到达大瀑布市之后,他们在机场附近的旅馆住了一夜,第二天又租了一辆SUV,一路北上,进入冰山国家公园。和传说中的一样,那里看起来还像是早春,山峰被冰雪覆盖,向阳坡上却又是山花遍野。因为地方大,游人又很少,公路上半天都看不到一辆车。
  隽岚在游客中心拿了地图和一些杂七杂八的资料,叶嘉予开车,她就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看安全指南,“体温过低”那一段看得她欢乐异常,嘻嘻哈哈拿腔拿调的念出来:“应对体温过低的紧急措施,生一堆火,是受寒者保持清醒,脱去您和受寒者的衣服,然后转进睡袋使彼此皮肤紧贴……,当是拍武侠片啊,哈哈哈?”
  叶嘉予也跟着笑了笑,却没有搭话,这一路上他都很沉默,倒不是存心不理她,只是不太想说话。搞得隽岚不得不经常提醒自己,出发之前答应过不打扰他,千万别太咋呼了。
  但真的要信守承诺,不光是闭紧嘴巴就可以了,接下去的几天,可把隽岚给累惨了。首先就是要早起,睡懒觉根本想也别想,按照叶嘉予的计划,每天早上六点不到就要从旅馆或者宿营地出发,那个钟点通常天都还没完全亮起来,早餐一般也是带在路上吃的。然后就是走路,走不完的路。进公园的第一天,他们就在步道上走了九英里,隽岚以为这已是极限,却没想到后面几天一天比一天走得远,最长的一天走过十六英里多,穿越两个山口,海拔落差两千多尺,其中还包括一段三英里长的小路,全都是碎石铺出来的,就在山脊上,两边就是上千英尺深的山谷,毫无阻挡。走完那条步道,回到营地,她的脚胀得鞋子都脱不下来,前脚掌和小拇趾上磨出好几个水泡。除了路长难走,肩上的背包也很重,每次上路,光饮水就至少得扛1.5升,才将将够喝。
  隽岚走路走得精疲力尽,每天夜里都要打一回退堂鼓,但一觉睡醒,精神就来了,又摩拳擦掌准备出发,是因为叶嘉予就在她身边,也是因为风景美的让人难以置信,
  若是算月份,已是晚春了,但山上海拔较高的地方却还是很冷,而且天气变换莫测,一忽儿艳阳高照,一忽儿又飘起雨来,还来不及找地方躲避,小雨又变成暴雨,杂着冰雹落下来。但此时若是换个方向,开车驶出二三英里,又会是全然两样的天气,隽岚亲眼见过雨云在他们前方的天际线上散去.后视镜里一条彩虹出现在山谷之间。
  这样的季节,冰川的游客真心稀少,他们几乎没在步道上遇到过其他人,偶尔看到三两只山羊,或者成群的大角羊在高山草甸上悠悠闲闲的吃草,根本不理他们,只有走到跟前了,才抬起头来稍微打量一下来人。
  有一天,他们走的那条步道全程十一英里,距离不短,要爬的坡也很多,路线是冰川公园出了名的熊窝子,许多人特地去那里架起高倍望远镜看熊,进山之前,游客中心的工作人员提醒他们,路上尽量大声说话,熊听到声音,知道有人经过,就不会靠近,如果真的遇到熊,千万不可以跑,熊会追上来,而且百分百比你跑得快,追上你,把你扑倒,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真的看到熊,能不能保持镇定,隽岚没有自信,只能暗暗祈祷运气千万不要这么好。真正的问题是,大声说话的那个建议也让她很为难,这几天,无论是开车还是走路,叶嘉予都很沉默,她保证过不打扰他,也只好忍着不去搭讪。既然不能说话,为了让山上的熊知道他们来了,她只能插着耳机唱歌唱了一路,从许巍唱到Prince,又从《Purple Rain》唱到《□》。
  可能是她的声音不够响,有只熊没听到,毫无预兆的与他们狭路相逢,距离还不到十米。在那之前,隽岚只在动物园里看到过熊,从来没有像这样近距离得接触过野生动物,身边只有叶嘉予一个人,也找不到任何可以躲避的地方。她脑袋轰得一下,觉得头皮都麻了,方才听过的注意事项忘了个精光,本能的想拔腿就跑,如果不是叶嘉予挡住她,她肯定真的跑了,所幸他还很镇定,慢慢往前迈了一步,站到她前面,一只手背在身后,握住她的手。
  好像过了很久,他松开她,轻声说:“走了。”
  她睁开眼睛,熊已经不见踪影,他告诉她,那个庞然大物在岩石之间跳了几下就没影儿了,身手之敏捷实在让人难以置信。
  从那里下山,隽岚变成了两个人当中比较沉默的那一个,反倒是叶嘉予时不时的逗她说话,可能以为她是吓傻了,想看看她到底有没有事。她有一句没一句的应着,心里想的却还是方才的事情,那次对峙不过短短几秒,却是她生命中最漫长一瞬。一纤一毫都不曾忘记,她记得自己紧闭着眼睛,世界仿佛风化成沙,只有她和叶嘉予两个人,她紧握着他的手,这样便可以不害怕。那个时候,只盼着熊快点走,过后又想,如果可以一直这样下去该多好。
  走完那一天的路程,他们已经行至中途,晚上投宿在公园里一个蛮不错的度假酒店。叶嘉予的房间是早已经订好了的,后来隽岚说要一起来,又打电话去追加了一个单人房。电话里说的很好,房间都有,静候光临,结果到了那里,却完全不是那回事了,前台的男接待员查了查电脑,说只剩一个双人间。
  隽岚光起火来,觉得他们这摆明了是存心骗人,谁都知道这个季节公园里营业的旅馆很少,完全的卖方市场,你人都已经来了,爱住不住,又能怎样?她想起自己向叶嘉予保证过不会麻烦他,更加气急,质问那个人:“我可是打过电话来预定好的,怎么会没有了?!”
  没想到那个人的态度更加差劲,就那么看着她,好像在说,就是没有了,你爱咋样咋样。
  旁边一个女接待员过来打圆场,虽然语气客气一点,但话里话外欺负隽岚是外国人,一口咬定她肯定是电话上听错了,而且解决的办法不是没有,剩下的那个房间可以加床,也可以分做双床,悉听尊便,反正睡两个人肯定不会有问题的。
  隽岚傻了眼,要真是这样,叶嘉予会把她章隽岚当成什么人?趁机揩油吗?
  弄到最后还是要靠叶嘉予出面解决,他到底要比隽岚老练些,不跟那两个接待员废口舌,直接要当班经理出来讲话。那经理是个白发老头儿,人倒是个不错的,一上来就承认错误,说园里的旅馆有好几家,但都要到六月份旅游旺季开始之后才营业,现在虽是淡季,房间反而很紧张。这几天,他们这里的普通房的确是超定了,有人到的比他们早,所以就把房间占了,对此他十分抱歉,为表歉意,可以帮他们免费升级到豪华套房。
  因为套房里已经有两个卧室,老头儿就问他们,原先那个单间还需不需要?
  叶嘉予看章隽岚,让她决定。她摇摇头,说无所谓,又让他决定。最后,就这么稀里糊涂,他们住一起了。
  所谓“豪华套房”倒真是如假包换的豪华,起居室里有个石头砌的大壁炉,浴室超级宽绰,落地窗边上有个圆形的按摩浴缸,阳台正对着湖面,因为是最高一层,前面一点遮挡都没有,一直可以看到远处的冰峰雪岭,在瞬息万变的云雾之间时隐时现,隽岚第一次懂得什么叫做气象万千。
  她没有开灯,趴在起居室的窗台边上,眼看着天一点点黑下去,后来,叶嘉予也走过来,在她身边坐下,与她一起看。群山渐渐失掉颜色,然后,星空亮起来,就像是秉烛走进一个石英矿洞,一瞬间烛光辉映。
  “本来觉得很大的事情,到了这里都变成小事了。”他突然对她说。
  她转过头看着他,他便对她笑,让她觉得自己挺傻的,以为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其实一切都很好。
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0-9 18:22:32
    19

  次日一早,他们还是六点不到就出发了,早餐已经打包好放在前台,照样还是带在路上吃,总算比露营好些,咖啡香气四溢,褐色纸袋里头的面包还是热的,
  一连几天积累下来的疲劳,两人都有些体力不支,腿酸得像要断掉,为了休整一下,这一天就选了一条比较短的步行路线,沿途尽是树林和溪流,视野不开阔,看不到那些白色冰川和积雪的山岭,没有雄伟的景色,却别有一重趣味,隽岚像是回到小时候,有好好的路偏不走,非要在溪流中间的大石头上跳来跳去,叶嘉予提醒她小心,有些石头上有苔藓,踩上去很滑,而且溪里水流很急也很冷,她没有听他的话,结果倒也没出什么事,
  回程全都是下山的路,他们走得比较当心。淌过一条山涧时,叶嘉予走在前面,回头伸手去扶她,不想脚下一滑,整个人一下子摔下去。水流湍急,等隽岚反应过来,他已经被冲到了数米之外,头朝着下游,试图去抓旁边的石头和植物,却完全使不上劲。她来不及细想,跑过去拉他,一下没有拉住,甩掉背包,整个人扑出去,总算抓住他的胳膊,溪流看起来温婉无害,亲身落到里面才知道有多少力道,水灌进衣服里,冰冷刺骨,两个人顺着山涧滑出很远,直到她用力勾住旁边的一根倒伏的树干才算停下来。她拉不动叶嘉予,只能紧紧住着他,待他调过姿势,也抓住那根树干爬上去,再把她拖上岸。
  两个人都浑身湿透,隽岚带的东西都已经扔了,叶嘉予的背包里有一件毛衣,几包纸巾,包是防水的,总算还都是干的,他生起一堆火,让她擦干身体换衣服,自己又返回去找她的背包。
  她瑟瑟发抖,不知是冷的,还是因为害怕,牙齿打着架,还要拉住他讲笑话:“你看,我说不让你一个人来吧,要是没有我,你不知道被冲到哪里去了。”
  “那谢谢你噢。”他也笑答。
  “你谢什么?”她收起笑容,觉得这对话是那么的熟悉。
  他愣了愣,终于还是说出来:“谢谢你,这么勇敢。”
  “我不要你谢!”她突然生了那么大的气,眼流落下来,想要爬起来,身上还在不住地打颤,“你知道我不要你说谢谢!”
  “隽岚。”他伸手抱住她,没有让她走开,
  除了叫她的名字,他并没有说什么特别的话,但他们好像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后来,叶嘉予问过她,那一次为什么非要跟着他去冰川公园?
  “你就别问了,我就是想去。”她总是这样回答,一直都没告诉他为什么。
  后来,他们也曾像所有恋爱中的人一样胡思乱想,有一天,他们的孙子或者孙女会问:爷爷和奶奶是怎么在一起的?到时候就可以告诉他们:爷爷掉进水里,奶奶把他捞上来,爷爷就归奶奶所有了。
  之后的一切都是缓缓地,自然而然的。旅行结束,叶嘉予送隽岚回波士顿,从她住的地方出来,在楼梯拐角第一次吻她。她跟冯一诺住的是学生宿舍,卧室一人一间,带一个小小的厕所,厨房是合用的,每一层都密密麻麻住了许多人,看上去就像是电影里的美国监狱。房子不算很旧,设施却不太好,那一层的楼梯间刚好就没有灯,有人从楼下上来,脚步声打断了他们。她对他说再见,他又抱了抱她就走了。可能是她的期望太高吧,那个吻是有些平淡的。
  第一次上床则是在纽约了,那时,叶嘉予已经在曼哈顿租了房子安顿下来,隽岚周末去看他,白天去Coney Island的游乐场玩一整天,晚上一起吃饭,又去看电影,当天回波士顿肯定是不可能了,她没有订酒店,他也没有提起这个问题,那么当天夜里就肯定是睡在他那儿了,她知道要发生什么事,有些期待,也有些紧张,“过了今天,我就从女孩变成女人了,”这句傻乎乎的话,在坐过山车的时候突然出现在她的脑袋里,后来又默默的对自己说了好几遍。
  可能又是期望太高了,也可能是因为她太紧张,那天夜里,他们什么都没能做成,试了几次,每一次她都下很大的决心,但每一次都忍不了那种疼。
  第二天,叶嘉予开车送她回学校,她情绪低落。
  “你怎么了啊?”他问她。
  她本来倒还好,被他一问觉得特别委屈,鼻子一酸,差点哭出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样,你说我是不是哪里不正常啊?”
  他见她这样,反倒笑了,在路边找了个地方把车停下,搂过她来安慰:“我们都是第一次,不成功也没有什么不对,以后一定会特别好的。”
  这个回答是她怎么都没想到的,却足够叫她破涕为笑。
  回到波士顿之后的第一夜,她辗转难眠,半夜去敲冯一诺的房门,两个人挤在一张单人床上。
  她把这事告诉一诺,一诺也很意外,连声说:“章隽岚,你算是拣到宝了,你的运气怎么会这么好?拜了哪个菩萨,赶快告诉我。”
  “什么拣到宝?什么运气好?你这人思想怎么这么龌龊!”她嘴上这样讲,心里却是那般妥帖的感觉,他们都是第一次,她也没想到。
  “心里乐开花儿了吧,还假装正经。”一诺一针见血的揭穿了她,静了一会儿,突然又赖着脸凑过来问,“你老实告诉我,叶嘉予真的有那么大?”
  黑暗里,隽岚觉得自己的脸腾的红起来,伸手拿过一只靠枕打在一诺的身上,骂道:“想什么呢你!”
  “咱们这么熟了,想想也不可以啊?”一诺叫起来。
  “不行!”她答得很干脆。
  因为,叶嘉予是属于她的,她一个人的。
  真正成功的第一次,却又是在波士顿了。叶嘉予原先住的房子要再分租出去,在学校的网站上登了广告,有人打电话来说要看,约好了时间,他临时有事耽搁了,只好让隽岚过去开门。
  新房客也是个香港来的留学生,念一个理工科的博士学位,同样是二十好几的人,却还有个老妈跟在旁边。这副架势又让她想起高中理科班的那帮人,就好像是完全不同的物种似的,但中年妇女的爱好却都是差不多的,那位太太也不例外,房间看过基本满意,就开始讨价还价,盯着隽岚问,租金好不好再商量?家具摆设是不是都会留下来?叶嘉予原先交给房东的那笔定金能不能就算送给他们了?……
  隽岚本就做不大来这样的事情,更不擅长与人谈判,她觉得自己做不了主,只能再打电话去问叶嘉予。他还在半路,开着车讲话不方便,简单交待了几句,其余让她拿主意。
  挂掉电话,隽岚鹦鹉学舌的传达了叶嘉予的意思,定金不送,房间里留下的东西都不要了。那位太太是很认真的人,找来一张纸,一本正经的写起清单来,记下大大小小的家具,其余什物写不清楚,便注明“maintain status quo”,维持现状,让隽岚签字。
  收了钱,画了押,隽岚吁了一口气,自以为大功告成,兜了一圈回到客厅才发现问题,那幅灯塔的照片还放在原来的地方。尽管叶嘉予没跟她说过什么,电话上交待的也很清楚,剩下的东西都不要了,但看到那个镜框,她心里还是咯噔一下,觉得自己做错了事。
  隽岚跑去跟那位太太商量,说这个镜框要带走,人家却不肯让步,拿方才签的协议出来说话,而且,隽岚越是要,人家就越觉得这照片说不定值几个钱,不愿意放弃,就这样一直纠结到叶嘉予赶到。
  隽岚跟他解释刚才的事情,总以为他会怪她不小心,却没想到他很干脆的说,照片不要了。
  “只是一件旧东西,我留在这里,本来就不打算要了。”他这样讲。
  见他这样大方,香港太太又觉得这么大一幅照片太累赘了,如果要处理掉,都不知道能不能从正门拿出去。叶嘉予教她怎么拆开镜框,总算把这件事情给了解了。
  临走,又客套了几句,他这样向人家介绍隽岚:“July是我的女朋友。”
  女朋友,他第一次用这个称呼,竟让隽岚觉得有些不真实,就好像根本不是在说她,心里却挺高兴。
  房子转租出去之后,叶嘉予在此地也算是没有落脚的地方了,隽岚便做出主人家的姿态,带他去市区她的地头上混。那天下午,她千里迢迢拉他去海鲜店买了好几斤小龙虾,在宿舍的公共厨房里忙活了很久,原计划是做奶油龙虾,好不容易起了油锅,无奈电炉不给力,油锅总是烧不热,没办法像菜谱里说的那样把虾“炸成金黄色,再加大蒜炒香”,千辛万苦的也只是一锅子和着奶油和面粉团子的煮龙虾。
  等到她忐忐忑忑的把菜端上桌,叶嘉予尝了一口,说:“还行,挺好吃的。”
  隽岚大喜,心想原来瞎猫真有可能碰到死耗子,虽说不好看,吃起来说不定还可以。直到她自己夹起一筷子来,吃进嘴里又吐出来,看着叶嘉予说:“要不我们还是出去吃吧。”
  他总算笑出来,抹了抹嘴,拉上她就走。
  那天的晚饭最后是在一个Yelp上推荐的吃龙虾卷的地方解决的,一人份就是一个龙虾卷外加一堆薯条,隽岚觉得好吃的要命,一口气吃完又觉得太罪恶了,叶嘉予便陪她去散步。可惜波士顿是出了名的没什么夜生活的地方,两人在附近逛了一阵,没什么好玩的去处,隽岚也想不到要去做什么,但又舍不得就这么散了,搞到最后,还是叶嘉予带她去剑桥城的一个酒吧,有许多人在跳舞,他们便也跟着瞎跳一气,难得萨尔萨算是一种很容易入门的舞,稍微有些乐感的人便可以跳得像模像样,
  两个人都喝了些酒,车也不能开了,从酒吧出来,就打车回隽岚住的地方。到宿舍楼下已经是深夜了,如果说那个地方平常看上去像监狱,那么夜里十一二点绝对就是监狱在放风,“犯人”们差不多都回来了,一间间“号子”有一多半都敞着门,走廊里聊天的、吵架的,厨房里做饭的、吃东西的,就连楼梯间里都坐着喝酒打牌的人。到了她住的那一层,他们一出电梯,就有个女生看到隽岚,跑过来问她借东西,她随口敷衍,压根儿没听清人家到底要的是什么,拉着叶嘉予就进了自己的房间。
  关了门,总算把外头群魔乱舞的声音掩去了一点。他还牵着她的手,一把把她拉过来,靠在门上吻她,本来是要说再见的,亲着亲着就到床上去了,虽然环境恶劣,外面吵成那样,她的单人床宽只有一米二,床垫还不大好,做到一半,那个问她借东西的女生还来敲过门,但因为酒精,或者是因为跳了一晚上的萨尔萨,一切水到渠成。
  那种感觉难以描摹,似是醍醐灌顶,过后又有些失落,她想要说些什么,却隐约听到电话震动的声音,也不知是从哪里传出来的,直到叶嘉予跳起来,手忙脚乱的找到自己的裤子,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来看,才算是找到了声音的来源,他对她说:“肯定是我老板,他去上海出差,飞机应该落地了。”
  隽岚发觉自己竟然说不出话,只能点头示意他快接。叶嘉予坐在床沿听电话,她仍旧趴在床上,看着他衣衫凌乱,嘴里却一本正经的说着工作上的事情,突然就觉得好笑,坐起来从背后抱住他,埋头在他的颈窝里傻笑,虽然不出声,但呼出的气弄得他痒死了,想要笑却又拼命忍住,好不容易把老板打发了,回过头来找她算帐,两个人又笑作一团,
  那栋宿舍理论上是不能留宿外人的,但根本没有人来查问,那天夜里,叶嘉予就住在隽岚屋里了,两个人睡一张单人床,竟也不觉得很挤。第二天早晨,天亮了,门外又热闹起来,隽岚睁开眼睛,叶嘉予还睡在她边上没有醒,睡梦中他的脸看起来竟有些单纯,让她觉得一切都是这样的完满,突然很想把他叫醒,问他:你为什么会喜欢我?最后却是不了了之了,是为了不扰了他的好梦,也是因为有些害怕,怕他会说出她不想听到的答案来。
  
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0-9 18:22:44
    七.曼哈顿,纽约市中心,长20公里,宽4公里,面积59平方公里,160万人。


  吃完牛肉面,隽岚和郁亦铭又打车从法拉盛回曼哈顿,在出租车上,郁亦铭哈欠连天,
  隽岚笑他:“今天一天还没睡够吗?”
  他骂她没良心,说:“还不是为了你?下午特地跑去切尔西。”
  “怎么是为了我?”隽岚一头雾水,凭什么连不睡觉都算在她头上?!
  “否则你以为身上那件衣服从哪里来的?”他倒是振振有词,“我在切尔西租了个mini storage unit,不方便带来带去的东西都放在那里。”
  “打算什么时候搬去香港?”隽岚心想这小子的动作倒是利索,早都已经打包好了,就等着从她手里抢到那个高级经理的位子,去香港安家了。
  谁知郁亦铭却摇摇头,很干脆的说:“没计划。”
  “什么叫没计划?”她有些意外,“你不搬去香港,那以后打算住哪里?”
  “住酒店啊,做外派职员不是很好嘛?”他反问,仿佛天经地义。
  “你以为外派职员可以做一辈子的吗?”她摆出大姐的样子来教训他,“到时候肯定会转成本地合同的,酒店这么贵,你以为Blair傻的啊。”
  “可是我还小,没有打算在哪里安家。”他倒顺势傲娇起来了。
  隽岚觉得此人实在欠收拾,转过头看看他,却发现他也正看着她,话说的半真半假,眼神里又仿佛有些认真。也不知是确实这么想,还是故意跟她抬杠。她愣了一愣,才泼他冷水:“就你,你还小?都已经过了两个本命年了吧。”
  “是啊,那又怎么样?”他仍旧自我感觉良好。
  “不怎么,三十岁一晃眼就到了。”她与他一样岁数,二字头的年纪还有好几年,但上海人习惯说虚岁,比如说她妈妈就经常这样念叨,此类论调听得多了,连她也觉得自己眼看就要三十岁了。
  “三十又怎样?”郁亦铭却不吃这一套。
  “三十而立啊,”她回答,自知是老生常谈,“到时候你难道还租一个storage unit然后满世界跑?”
  “不可以吗?哪国法律规定的?”他继续挑战。
  “跟你说不通,不说了。”道不同,不相为谋,她放弃了。
  但郁亦铭哪里会放过跟她斗嘴的机会,继续细数做外派职员的好处,她也只好继续教育他,资本家不是笨蛋,没有人可以包吃包住环游世界过一辈子,吵着吵着就到了酒店,要不是司机停车问他们要钱,两个人还准备继续吵下去。
  下车上楼,分头回到房间,时间已经过了十二点,隽岚白天睡得多,一时半会儿睡不着,就躺在床上想方才的事情,心想郁亦铭借给她衣服,本来应该谢谢他的,怎么又吵起来了?她也弄不明白,却莫名想起很久以前看过的一本书,书名和情节都已经不记得了,只有一点细节还留在脑子里,故事说的是一对男女,从小彼此就认识,后来又分开了,各自经历了许多事,青春已逝,却一直没能找到真爱,她记得自己为这个故事落过泪。看书看到哭,放在别的姑娘身上可能不是什么大事,但她不一样,要知道她可是个看《妈妈再爱我一次》都没红过眼眶的人,神经大条,心肠更是硬的令人发指,会为了这么一个没有死人,没有天灾人祸,也没有骨肉分离的故事难过成那样,实在是个奇迹。原因似乎是很简单的,只因为她有些害怕,害怕很久以后自己也像故事里的人一样孤独。
  这本书跟方才那场争论有什么联系,她也说不清。也许,她真正想表达的,并不是“三十而立”之类的套话,而是别的一些什么,关于找到一个人,关于在一起,关于千万千万不要孤单的老去。
  不知什么时候,她总算睡着了,一直到天光大亮才醒,她从床上爬起来,拉开窗帘,外面阳光灿烂,树上楼顶上都积着厚厚一层雪,白色反射着阳光,照得她睁不开眼睛。雪似乎是下了一整夜,天空初霁,蓝得如水玻璃一般,不用开窗,就知道空气清澈的无可匹敌,如果没有周围这些摩天大厦遮挡,一定可以看到无限远的地方。
  天气这样好,她莫名的高兴起来,还在原地蹦跶了两下,直到看见床头的闹钟,上面竟然显示8:40!而这一天的培训是九点整开始,跟平常上班不同,这可是要正儿八经上课的,谁迟到了一目了然,跑都跑不了,而且还是第一堂课,而且她还要上去讲话!
  隽岚心里大呼一声“不好”,所幸酒店离公司只有不过十分钟的路,她还有机会不迟到,用最快速度梳洗了一下,衣服也来不及挑了,随便找了一件毛衣、一条不太皱的裤子穿上,外套还是郁亦铭给她的那件旧派克大衣,冲到楼下只花了七八分钟。
  外头还是一样的冷,街上的雪已经扫过,堆在路边总有十五公分高。她一路跑过去,踩在融化了一半的雪上,好几次差点摔跤,大都市就是大都市,旁边的路人全都处变不惊,连个正眼瞧她的都没有。只有一个摆地摊儿的黑大叔对她说了声“Watch out!”
  到了JC所在的那栋楼,总算还没过九点,她坐电梯上去,门一开便是前台,灰色大理石的长桌后面坐着两个前台接待,都是年纪蛮轻的女孩子。她风风火火的走过去,其中一个抬头看看她,不等她开口,就拿了一张临时卡给她,说:“三号会议室,走到底右拐。”
  这效率倒真高啊,她心里想,伸手接过来套上,道了声谢,一路跑进去。那一层都是大大小小的会议室,好不容易找到三号会议室,踮起脚扒着门上的小窗张望了一下,里面已经乌泱泱坐满了人,台上已经开讲了,她赶紧敲了敲门,猫腰进去,没敢站直了找郁亦铭,还有其他同事在哪里,随便拣了个角落的位子坐。
  听了三五分钟,她才觉得不对,投影幕上放的全都是一个研讨会的流程,再往下听,台上讲的也都是如何引嘉宾入场,什么时候发纪念品,跟资产评估更不沾边了,她知道自己肯定是走错地方了,鬼鬼祟祟的退出去,却发现门上写的确实是meeting room 3,只好又回到前台,去问那个女孩子。
  “你不是来做实习的大学生吗?”那个接待员也困惑了。
  隽岚很无辜的摇头,那女孩一脸“怎么不早说”的表情,嘴里念叨着“资产评估”,查了查电脑上记录,半天才对她说:“Conference room 1,在另一边。”
  大约是耽搁的太久,Johnson的短信的也到了,质问她:“where r u???”三个问号,应该是怒了。隽岚暗自叫了一声糟糕,赶紧顺着人家指给她的方向跑过去,Conference room 1是那一层最大会议室,如果说找不到,怕是回被当成弱智。
  培训早已经开始,所有人都排排坐好了,她故伎重演,打算猫着腰从后门溜进去,问题是郁亦铭正在前面讲话,肯定能看到她,她朝他摆手,示意他别声张,却没想到他还听懂礼貌的,也朝她挥挥手,说了声:“Morning,July.”
  众人闻声回头,这下来自五湖四海的兄弟们都认识她了,知道她名字叫July,第一天就迟到,还傻乎乎的从后门溜进来,以为人家看不见。众目睽睽之下,她只好对大家尴尬一笑,连声地说对不起,眼睛却是瞪着郁亦铭,气愤得就好像评书里说的那样——差点儿就咬碎了一口钢牙。
  才刚坐定,打开电脑,又收到Johnson发来的消息,说因为她迟到了,郁亦铭就替她把言发了。其他的一概没提,但她心里也清楚自己又搞砸了一回,只能指望在课堂上多表现表现,将功补过。
  郁亦铭介绍完香港office的现状,又有几个人发言,全都讲完之后,大小老板们又说了几句就先撤了,培训算是正式开始。这一天,给他们上课的是从纽约一间大学请来的教授,一个五十几岁的老头,自称DR. Newman,也就是“牛博士”。牛博士为人蛮有趣,基本上就把他们当作是小学生处理,一开场就把所有人打乱了分成小组,然后发了卷子下来考他们,题目出得很妖孽,但允许小组讨论。
  隽岚做的很卖力,很快,她所在的那个组就PK掉另外两个,跟郁亦铭那组人进入终极对决。
  她是知道郁亦铭的实力的,印象中最后一次较量是在四年级,那个时候他们在同一间小学念书,有个数学比赛,他们俩都被选中去参赛。隽岚成绩也算很好的,但那场比赛却叫她彻底抓瞎,差点开始怀疑人生——题目不是印在卷子上的,而是显示在电脑屏幕上的,每道题出现十秒,消失之后再给三十秒写答案,表述就如一加一等于二这么简单,却叫人不知从何下手。她从第一题开始瞎写到最后一题,不出意外的在第一轮区级初赛之后就被淘汰了,郁亦铭却一直比到国际决赛,还得了名次。
  她以为这下必有一场恶战,却没想那小子完全不堪一击,倒是他们组里一个叫Jim的家伙还算有些战斗力,那人来自JC西海岸office,年纪挺小,戴个眼镜儿,裤子束得老高,一看就是个不知死活的理科宅男,跟隽岚在一个案例分析题上争得面红耳赤。此类题目本就没有标准答案,谁都说服不了谁,最后还是到牛博士出来说话,他个人赞同隽岚的意见,才算是有了定论。到此时为止,隽岚那一组胜出,培训助理在一边记分,隽岚拿到分数最多,得了个人第一。牛博士还当场画了一张Coupon当作奖品发给她,上面写着“此券乃真心话大冒险之真心话卡”。虽说只是暖场游戏,奖品还这么雷人,但她还是小孩子一样,又开心又得意。
  中午休息,隽岚跟着其他人一起去楼下餐厅吃饭,排队时恰好碰到早上为她指路的那个接待员,
  那姑娘张开双臂朝她这边走过来,嘴里大惊小怪的说:“呀你怎么在这里?!”
  隽岚一惊,想不通此人为啥这么热情,直到看见那妞从她身边经过直奔郁亦铭,才知道是自作多情了。
  有姑娘投怀送抱,郁亦铭哪会客气,伸手跟那妞抱了一抱,两人就跟见了亲人似的聊起来: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今天一早来上班的。”
  “啊?我怎么没看见你?”
  “……”
  隽岚在一旁围观,接待员也还记得她,向她道歉:“我以为你是来做实习的大学生,真对不起。”
  隽岚自然说不要紧,心中纳罕,我看上去有这么嫩吗。
  郁亦铭在旁边笑:“你穿这么Hippie,没当你是送外卖的就不错了。”
  她低头看看身上那件洗得退了色的外套,说:“还不都怪你,我说你小子不会是存心的吧。”
  “你说呢?”郁亦铭反问。
  “那就是存心的。”隽岚回答。
  只是说笑的一句话,郁亦铭倒好像当真了,不再理她。
  “你这人怎么说生气就生气,像小孩子一样的。”隽岚拿胳膊肘撞撞他。
  “你离我远点,当心我害你。”他冲了她一句。
  她气起来,冲回去:“你早上走的时候都不叫我一声,可不是害我嘛?!”
  听她这么讲,郁亦铭也来劲儿了,回答:“按门铃没反应,打电话不接,你要我怎样?撬门还是爬窗?!”
  隽岚还想再骂,却看到Blair端了餐盘走过来,只好收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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