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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在上,我在下》 橘花散里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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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9 19:22:57
30、埋葬真相



  离上京军营不远的村落里,有座小院落,里面种着三棵桃树,花叶繁茂地伸出墙来,墙下有条背上癞皮黄狗,迎着清晨的日光,有滋有味地啃着鸡骨头。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迅速逼近院落。
  黄狗紧张地跳起来,充满斗志地护着骨头,疯狂嚎叫。
  
  如雪的白马冲它高高扬起蹄子,停了下来。
  黄狗弓起腰,尾巴竖得直直的,露出尖锐犬齿,留着垂涎,低沉咆哮。
  白马傲慢地嘶鸣了一声。
  
  马背上,玄色斗篷在风中展开,卷着火红色的戎装。在兔起鹘落间,翻身落下,姿势比桃花飘舞更轻盈,比雄鹰捕猎更敏捷。她五官轮廓分明,有异族特有的风情,也糅合了异族特有的刚硬。她的气质像出鞘的名剑,美丽却染满鲜血,能让人勾魂,更能让人恐惧。
  
  她昂首扫视周围,手里紧紧持着根乌梢长鞭,指关节在咯咯作响。
  黄狗对上这道目光,瞬间打了个冷颤,再不敢咆哮,它乖乖低下头,叼起地上的鸡骨头,夹着尾巴,用最快的速度,灰溜溜地逃了。
  
  院子大门被推开,发出“咯吱咯吱”的老化响声。
  坐在门边打盹的花白头发老头,猛地跳起来,下意识地伸手抓起地上的柴刀,眼里透露出身经百战的杀气,待看清来人时,杀气又迅速退散,过了片刻,才彻底反应过来,发出诧异的惊叫声:“将……将军?你怎么来了?!”
  
  叶昭冷冷地问:“狐狸呢?”
  “将军找军,军师啊……”老头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声音也因受惊过度而扭曲起来,他一边试图拦住对方的步伐,一边拖长了调子叫道,“军,军师他不在家!他……他……”
  
  叶昭推开他,大步流星绕过正屋,熟练地来到书房,不及传报,直接一脚踹开木门,气势汹汹地吼道:“死狐狸!给老子滚出来!”
  
  屋内有七八个高大的书架,书桌上堆着无数书本,砚台内的墨汁尚未干涸,狼毫被随意丢在旁边,窗户大开,在风中轻轻摇晃,空气中似乎还留着人的余温。
  
  叶昭皱眉:“逃了?”
  老头苦着脸,搓着手,不敢阻拦,也不敢做声。
  
  “逃的速度还真快,他长了兔子腿不成?”叶昭自言自语,然后转身,吩咐道,“等他回来,告诉他,老子有账要和他算!”
  老头拼命点头:“一定,一定。”
  
  叶昭再扫视一圈屋内,果断离去。
  马蹄声渐行渐远。
  
  约莫过了三四刻钟,书房内的地板动了起来,露出个黑黝黝的大洞,有个脑袋从里面小心翼翼地探出来,细长眼睛左右四顾,确认没人后,才快速从洞中迈出,刚松动一下僵硬的脖子,准备继续写字,却见窗外服侍他的何老头表情极其扭曲,就好像见鬼似的,还不停地抹脖子使眼色。
  
  胡青脸色也变了。
  尚未等他做出应急反应,一阵强风刮过。
  叶昭从屋顶跃下,双脚勾着窗沿,在空中轻巧地翻了个身,人已来到胡青背后,并伸手搭上他的肩膀,一勾一抓,用力扯到身边,阴着脸道:“用过的招数,再用就没有效了,你以为躲得了和尚,就能躲得了庙吗?”
  
  “哪里哪里?我最近修的是道法,”胡青的脸上瞬间露出无辜的微笑,细长眼睛弯得和月牙似地,就如冰河解冻,春回大地,“我只是去打扫地窟,没想到你今天那么有空,竟来找我,有何贵干?”
  “好说好说,也没什么大事,”叶昭也在嘴角扯出个恐怖的笑容,低声道,“我只是想来问你几个问题。”
  
  胡青正色道:“将军有令,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叶昭的手劲又加重了几分,然后无视他扭曲的表情,慢悠悠地问:“你我从小一块儿长大,怎会不知我的心意?漠北战胜后,还是你替我定下的计谋,用五十万军权做诱饵,引皇上将我嫁与夏玉瑾,了我平生夙愿,保一世平安。为何事成后,你却要在背后拆我台?”
  
  胡青困惑:“我何时有拆你台?”
  叶昭怒道:“呸!我烦恼战事结束后如何实现我爹的心愿时,你哭丧着脸,指天发誓,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让谁牺牲都行,千万别找你牺牲,字字句句,都气得老子想锤死你。如今我好不容易嫁了他,两人关系进展艰难,你却到处放风声,让大家以为我们有什么关系。你是想整他还是想整我?信不信老子今天真锤死你?!”
  
  胡青“不解”道:“我放了什么风声?我只是说我喜欢的女人嫁人了,当年我爹给我订的娃娃亲,那姑娘标致又贤惠,战乱时,以为我死了,便嫁了别人,如今还不准我郁闷几声吗?是郡王自己想东想西,误会了吧?”
  
  叶昭半眯着眼,观察他的表情:“你真没说?”
  胡青决然道:“我就说了些以前在漠北一起打仗的事情。”
  
  叶昭再问:“为何秋华和秋水也这样认为?”
  胡青思索片刻:“大概是秋老虎逼着我娶他女儿时,我吃不住打,信口开河,用你来搪塞,说将军还没结婚,我做小弟的怎么好意思结婚什么的,然后他有了误会,就没敢逼婚了。”
  
  叶昭怒斥:“简直荒唐!”
  胡青无奈地摊摊手:“你又不是不知道秋老虎的土匪性子,若我说看不上他女儿,非得将我脑袋拧下来。”
  
  叶昭终于松了口气,然后看着那家伙还是一副无辜兼无良的模样,还是气不过,放轻力度揍了几拳,骂道:“你这混蛋,一天不给我添堵,心里就不自在!”
  胡青笑着讨饶:“谁让你小时候天天捉弄我?”
  叶昭停下手,放开他,认真问:“你真的只是开玩笑?”
  
  胡青的眼中飞快闪过一丝黯淡。
  八年并肩作战,生死相随,从最初的互相厌恶到互相扶持,怎会没感情?
  她是他心里飞扬跋扈的鹰,是霸道张扬的虎,是浴血的修罗,是天际的启明星,是唯一的信仰。除此以外,什么都不是,也不能是。
  不应该想的东西就不要想太多,不能要的东西不要伸出手。
  所谓兔子不吃窝边草,对着从地狱里一起活回来的人,说喜欢有些奢侈。只因谁也不愿意看着对方的脸,再一次次重温漠北的血色噩梦。
  当不小心说漏了口,控制不了情绪时,更要一笑而过,再用无数的谎言,将真相埋葬。
  他做得到。
  
  胡青理清思绪,松开紧握着的拳头,迅速微笑起来:“当然是玩笑,想看看将军对夫人有多情深意重罢了。”
  “呸!”叶昭这次很快反应过来,在他脑袋上敲了一记,斥道,“他是我相公!是男人!”
  
  “小小口误,何须在意,”胡青还是笑眯眯,“你男人别的不行,长得倒是漂亮,性格虽然混蛋,可比起你的段数,却是差远了,小流氓碰上大流氓,怕是吃了不少亏吧?将军艳福不浅。”
  叶昭想起昨夜之事,抚着唇,暧昧笑道:“味道不错。”
  
  胡青感叹:“果真不要脸。”
  叶昭:“彼此彼此。”
  
  胡青也给她堵着了,忽然觉得认识这女人,可能是自己上辈子造了什么孽。他开始有点同情夏玉瑾了,他娶了这头比流氓还流氓的媳妇,阎王生死簿上到底记载了多少债啊?以后见着那可怜的孩子,是不是应该少捉弄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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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9 19:23:09
31、礼部相会



  将军来找胡青,其实是为东夏使者来访的正事,至于兴师问罪,不过是附带的。
  大秦是堂堂礼仪之邦,皇上下令,要对蛮夷国度显示出天朝气势,礼部已敲定招待东夏皇子一行的规格待遇,接着要深入细节。可惜东夏靠近蛮金,以前甚少邦交,两国习俗与语言大不相同,临时找个精通此事的人来,时间有些紧张。
  胡青天资聪颖,八年行军下来,漠北附近七八个国家的方言倒是学得精通,对他们的历史变迁、风土人情和习俗禁忌也了如指掌。所以礼部特派叶昭来请胡青军师过去商讨此事。
  
  胡青听完后,沉默片刻,淡定地表示:“滚你妈的!”
  
  另一方,夏玉瑾昨天给媳妇调戏,他很不甘心,躺在床上想将讨厌的东西忘记,可是人的记忆很犯贱,那种充满侵略性的刺激,惊慌下的快感,仿佛还留在身上。他碾转反侧,脑子里全是对方恶魔般的笑容,怎么忘也忘不掉,怎么睡也睡不着,只好暗暗将叶昭这混蛋诅咒了一百次。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总算眯上眼,浅浅入眠。
  没想到圣上在早朝上发旨要求礼部尚书领京兆尹、巡察御史等各个部门共同完成接待东夏使团任务,礼部尚书特派亲随来巡察院请御史,老杨头接到命令。左等夏玉瑾不来,右等夏玉瑾不来,忍无可忍之下,直冲南平郡王府,未果,再奔安王府,在安太妃的帮助下,将赖在床上装死的巡城御史给拖了起来。
  
  夏玉瑾打着哈欠,带着不耐烦的心情,被迫去礼部开会。
  礼部尚书睁着比老鼠大不了几分的小眼睛,摸着三缕山羊胡,笑眯眯地给他安排了任务:“东夏使者下月中旬来访,停留约十五天,这段时间里,希望地痞流氓闹事和小偷小摸事件少些,还请南平郡王多多费神。”
  夏玉瑾像小鸡啄米似地点头。
  礼部尚书再安排:“使团会经过玄武街和顺天街,道路必须保持干净整洁,不要出现垃圾杂物,请南平郡王监督清理。”
  夏玉瑾继续鸡啄米点头,过了一会,瞌睡醒了,拉着他问:“你是让我去扫大街?”
  礼部尚书否决:“郡王此言差矣,不是让您亲自扫,而是监督扫大街。而且……圣上也不希望自家侄子那么劳累。”
  夏玉瑾顿悟:“我回去亲自监督老杨头,让老杨头亲自监督扫大街。”
  “如此甚好。”礼部尚书终于放下心来,不再担心混世魔王将事情弄砸,牵连自己的饭碗了。
  
  夏玉瑾接完差事,正想回巡察院补觉,路上不小心瞄了眼花厅,却见红木太师椅上端坐着两条人影,正在商议着什么。左边的将军面容冷峻,端得是忠孝节义、正气凌然,话虽不多,但每个字都斩钉截铁,让人信服。右边的军师不卑不亢,端得是温润如玉、超尘拔俗。出起点子口若悬河,风趣幽默,妙语连珠。
  
  真是一对道貌岸然,狼狈为奸的好搭档!
  
  夏玉瑾尽可能用最犀利的眼神看着这对无耻混蛋,想让叶昭明白他心里的愤怒。
  
  叶昭感受到他的“热情”视线,微愣,大喜,低声问胡青:“我男人……是在给我送秋波?”
  胡青认真端详了两眼,想了想,肯定道:“没错。”
  
  夏玉瑾还在卖力地瞪媳妇,忽见叶昭扭头,朝他微微一笑。冰冷冷的眸子里就好像冰雪融化,眼角还弯了弯,要多温柔就有多温柔。看得他整个人都傻了,不明白为什么自己都那么凶了,她还那么好脾气?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他怨气虽多,却不好意思在这里继续发作,便灰溜溜地想走。
  
  叶昭急忙派人上来传话:“请郡王留步,等将军一起走。”
  夏玉瑾忙点头应下,转头跑得比兔子还快。
  
  叶昭黯然看胡青,问:“喂?”
  胡青不等她说完,解释:“他在害羞。”
  叶昭若有所思。
  
  她想,或许是醉酒调戏的行为实在太猴急了?还记得小时候强吻了亲戚家小姑娘的脸蛋,害人家梨花带雨地哭个不停,她唯恐被父母责骂,只好上树摘花,装猴子耍把戏,买糖葫芦杏花糕……答应这个答应那个,整整哄了三天,才让对方回转过来。
  可是,夏玉瑾不是良家妇女,不是青楼花魁,而是她相公,是大男人,就算推倒就地正法也是光明正大的事情,没必要为小小闺房情调来闹别扭吧?
  
  胡青分析:“他觉得你以前流氓的对象不是他,所以吃醋了。”
  叶昭趁没人看见,抓着他脖子问要不要尝尝最新的东夏摔跤招式?
  胡青立即改口:“哪有男人被女人调戏会高兴的?”
  叶昭很快给出答案:“青楼?”
  
  胡闹归胡闹,叶昭觉得夏玉瑾闹别扭的时候实在可爱,亲起来的感觉也真不错,尤其是那双因惊吓而彷徨无措的眼睛,和狩猎追的雪貂一模一样。
  进攻太快,会吓跑猎物的。
  要用诱饵一步步将他引出来,徐徐图之。
  夏玉瑾的自尊心很强,夫妻相处,决不能太过强势,总归是要双方心甘情愿才行。情场如战场,总会出现无法控制的意外,最重要的是将局势重新控制回掌心。
  叶昭大部分时候都很冷静,她迅速重做部署,按下再去调戏一回的冲动,想找夏玉瑾重新培养感情。
  
  夏玉瑾却在烦恼中,他以前在小倌馆给大胡子海客调戏时,只觉想吐,每每想起,都觉得是场噩梦。可是被叶昭调戏的时候,那个带着淡淡香甜的吻没有任何恶心的感觉,只让他觉得刺激和震惊。
  或许是因为叶昭是个女人,还是他媳妇。
  或许是因为叶昭虽然爷们,却长得不错。
  或许是因为她对别人和对自己的态度,比较之下,确实算不错。
  但这一切都不能构成让他犯贱去原谅对方的理由。
  媳妇对男人耍流氓绝对要不得!
  
  于是夏玉瑾不理会叶昭的讨好,每天扑去巡察院,上午打瞌睡睡觉,下午抓鸡鸣狗盗的家伙来训话,盯老杨头带人扫大街,然后检查三四次,直到半夜才回家,折腾得所有人眼泪汪汪,天天烧香求菩萨让皇上快点撤他乌纱帽,让他回家吃媳妇的去。
  
  叶昭为此心情大坏,虽然她自制力强,不会迁怒他人,可上京军营里的士兵们看见自家将军恐怖的脸色,想起她过去的所作所为,心里很是不安。有好几个认识夏玉瑾的军官,受众兄弟所托,找他不停明示暗示,传授各种哄媳妇的方法,只盼着他有点牺牲奉献精神,快点从了将军,让军营雨过天晴,不要让大家再看活阎王的臭脸了。
  
  乱糟糟的家庭、忙碌碌的工作,眨眨眼半个月就过去了。
  东夏皇子带使团一百四十三人,明日进京。
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9 19:23:19
32、东夏使团



  次日清晨,浩浩荡荡东夏使团抵达城外,先卸下武器,然后在礼官和八百大秦士兵的陪同下,经玄武街,前往崇文门。
  百姓们对东夏来的蛮夷野人兴趣很高,纷纷发挥出八卦热情,再次占据各大酒楼茶肆,伸长脖子看热闹。
  
  夏玉瑾也有好奇心,他检查完大街的最后清洁,也跑去平安路边最大的茶肆,逼老板弄了个位置给他,磕着瓜子、喝着香茗,兴致勃勃地要看同样凶名在外的东夏皇子长得是怎个茹毛饮血模样。而叶昭为了徐徐图之,这段时间有事没事都会拐个弯来看看他。如今陪同东夏皇子的士兵们出自她军营,她便顺理成章以对东夏使团不放心,要监视兔崽子们有没有捣乱为名,将文书工作推给胡青,也溜来茶肆,强坐在夏玉瑾身边,陪他一起看热闹。
  
  夏玉瑾不好当着那么多人面前欺负媳妇,也不想在大庭广众下被媳妇调戏得没脸,只能嘴角带着笑,任凭她时不时给自己剥个瓜子,倒个茶,偶尔还要搭几句讪:“听说东夏皇子杀人不眨眼,性情很暴虐,你见过他吗?”
  “还好,”叶昭对东夏皇子的事情漫不经心,只对眼前活蹦乱跳的白貂感兴趣,她为了不让对方失望,想了想,认真答道,“东夏的民风比较彪悍,人人佩刀,喜好争斗,尚武崇强。东夏皇子伊诺自幼丧母,和继母不和,中间似乎发生过一些事情,几次被害。他本人天资出众,八岁屠狼,十二岁手刃了欺负他的叔父,十五岁立下战功,然后屠杀了继母全族,于是被大家传为暴虐,但东夏皇倒是非常喜欢他。”
  
  夏玉瑾摇头感叹:“都是群禽兽。”
  叶昭轻声道:“禽兽不禽兽,不身处其中是看不清的。”
  
  约莫等了大半个时辰,使团队伍姗姗来迟,打头的是十几辆装满礼物的车子,里面堆满了各色兽皮,还有几匹东夏特产的宝马,是献给大秦的礼物。车子后面跟着的便是东夏皇子伊诺,他身高九尺,骑着极其高大的黑色骏马。皮肤黝黑,每一块肌肉都好像野兽般强壮有力,披肩的头发随意编成几根散辫子,衣服上有漂亮的兽皮镶边,带着许多粗犷的黄金与兽骨饰物。他的脸型轮廓就好像精铁敲出般坚毅,鼻梁高直,棕黄色眼睛锐利有神,好像翱翔九天的鹰,
  
  众人交口称赞:“这长相,这身材,这气质……真是纯爷们,光是往地上一站,就和个铜鼎铁块似地,看着就是能打能杀的模样。”
  
  夏玉瑾对比一下自己的瘦弱身材和斯文长相,各种嫉妒羡慕恨。只盼望自己能长得和伊诺那样强壮,就能把混蛋媳妇抓过来好好调戏!让她尝尝丢脸的滋味!还能好好地教育她什么是乖巧懂事,以后夫君说东就不准说西,夫君说北就不能说南!
  幻想始终是幻想,他长长叹了一口气,无奈回过头去,却见叶昭正静静地看着他,忍不住问:“你对东夏皇子没兴趣?”
  叶昭:“没什么好看的。”
  夏玉瑾不解:“为什么?”
  叶昭随便扫了眼伊诺,不屑道:“手下败将,何足挂齿。”
  ……
  幻想对象瞬间破灭。
  夏玉瑾忽然萌生了把媳妇活活咬死的冲动。
  
  晚上,皇上赐宴太归阁,文武百官赴宴。
  巡城御史虽是小官,但南平郡王爵位不小,也在受邀名单之列,但皇上对他是否出席并不在意,只强调让叶昭赴宴。
  夏玉瑾也不太想去,反正皇上的御膳他吃到发腻,而且和叶昭出门,总会有人问三问四,想看他们笑话。再加上被媳妇打击得太狠,心里苦闷,不想理她,可是在外国使者面前,又无论如何都要护住大秦的颜面,装装恩爱,给皇家留几分面子,否则伯父能当场拔出青龙剑活活砍死他。
  
  叶昭也想透其中关键,三番四次相邀。
  夏玉瑾只是不依。
  叶昭只好说:“我与伊诺皇子战场交手,算是旧人,此次前去,总归要陪他喝上几杯。”
  夏玉瑾道:“别回来发酒疯就好!”
  “难说。”叶昭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去。
  夏玉瑾打了个寒颤。
  
  片刻后,杨氏带着两个通房匆匆赶到,明面上是拿着新绣的帕子和新下厨熬的补品,来孝顺夫君,暗地里不知打什么鬼主意。
  夏玉瑾冷眼窥去,问:“帕子上怎么绣的是叶子?”
  眉娘转转眼珠子,解释:“这是今年最新的款式。”
  夏玉瑾长长地“哦”了一声,翻了翻补品,尝了口,再问:“驴胶不是给女人补血养身的吗?怎么放在我的膳食里面?”
  萱儿老实道,“这个啊……原本是给将……”杨氏和眉娘一人一脚踹过去,她抖了下,继续道,“将……将来给您活血祛瘀的。”
  夏玉瑾半眯着眼问:“你们还知道爷给气得心血失调了啊?”
  萱儿道:“是!”
  当年安太妃挑妾室,标准是模样漂亮性情老实,以免在后院闹出什么幺蛾子。如今夏玉瑾觉得,女人的嘴巴太老实也不是好事,迟早会把他活活气死。
  
  眉娘赶紧将萱儿拖去旁边,自己陪笑道,“郡王爷,听说皇上赐宴,让将军相陪东夏皇子?”她把相陪两个字咬得很重,看夏玉瑾的眼神就像脑袋上有顶绿帽子。
  杨氏立刻厉声谴责她:“郡王自有肚量,怎会在乎自家媳妇和男人喝几杯小酒?谁让你们想东想西的?”
  眉娘立刻改口:“就是!我们郡王爷最大方!虽然东夏皇子又高又帅又强壮,和将军是旧交,所以将军亲自陪他喝杯酒也是应该的!皇宫又不是什么不正经的地方!大家都盯着呢!会想歪的人都是脑子不正经的家伙!”
  
  她们你一句我一句,字字都含沙射影,让夏玉瑾终于想起叶昭再糟糕也是挂着自己媳妇的名头,如果他媳妇孤身在外,当众陪美男子喝酒!而他不出头应战,就像缩起来的绿乌龟,是要被天下人耻笑的!
  
  夏玉瑾弱弱问:“叶昭不会那么没分寸吧?”
  杨氏答:“不会,将军不拘小节罢了。”
  
  夏玉瑾虽觉妾室在危言耸听,但想起叶昭离去前的那个恐怖微笑,越发觉得这个威胁大有可能,万一让她想给自己添堵,在宴会上和男人勾勾搭搭,自己就丢脸大了。
  于是,他决定去参加晚宴,盯着媳妇,让她规矩点,不准对男人敬酒!
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9 19:23:29
33、太归盛宴



  这种宫廷设宴要穿正式常服。
  夏玉瑾嫌自己官职低微,又死活不肯在众叔伯兄弟中穿皇上好心为他特制的绿色官服,便穿了紫色团花加玉带钩的郡王服,佩着黄金冠,看起来很贵气。按理来说,夫为妻纲,叶昭应该配合夫君穿上郡王妃服,花钗礼衣什么的……
  
  叶昭没有擅作主张,很贤惠地派人去问郡王爷意见:“虽然走路步伐大了点,动作粗鲁了点,举止失当了点,但她听从夫君安排,要穿什么就穿什么,绝对不怕丢脸!”
  郡王爷怀着小小的私心,琢磨着她穿男装,好歹还能期待别人眼拙,不知道这个比男人还男人的家伙是他媳妇,所以表示:“你平时怎么穿就怎么穿,你不怕丢脸,老子还要脸呢!”
  叶昭便顺理成章地穿上同样紫色团花官服,精神抖擞,英姿勃发,往面如冠玉的夏玉瑾身边一站,显得格外登对。
  
  带路的小内侍是新进宫不久,得了这个巧宗儿,赶紧脆生生地讨好:“南平郡王,宣武侯,你们来得真巧?”
  夏玉瑾连连点头:“是很巧,路上撞一块了。”
  叶昭重重地咳了声。
  旁人悄悄窃笑。
  小内侍可怜的脑子终于转过弯来,宣武侯好像还是郡王妃?
  
  笑声中,太归阁到,楼高二层,绕水而建,桃花开得正艳。巧手宫女们在枝间挂上无数琉璃盏,灯火错影下,歌姬持各色乐器轻弹浅唱,舞姬裙裾翩翩,再有酒香四溢,笑语连珠,宛若人间仙境。
  礼部官员引众人入席,皇上发话让众人不必拘谨,他约莫呆了半个多时辰,喝了东夏皇子敬的酒,聊了些闲话,然后以年迈体弱不胜酒力为名回去了,留太子主持,三杯两盏后,气氛也轻松了不少。相好的官员们或对酒,或吟诗,或倚着栏杆赏桃花。
  
  夏玉瑾第三十八次捅捅媳妇的胳膊,小声叮嘱:“绝对不准喝多了!”
  叶昭瞧着他圆溜溜、黑乌乌的眼睛,愣了愣,乐呵呵地应下:“放心,我就算醉了,也不会在人前发酒疯。”
  夏玉瑾低声怒道:“人后发酒疯也不行!”
  叶昭在席下偷偷捏了捏他的手,白皙的指尖非常纤细漂亮,然后笑吟吟地答:“是是是,都听你的。”
  夏玉瑾愤而抽手,几乎是低吼着道:“你再动手动脚!老子就……就……”
  叶昭侧着脑袋,轻轻问:“调戏回来?”
  夏玉瑾欲哭无泪,临行前他特意去找老实巴交的秋老虎打听了叶昭的酒量,却忘了皇宫秘酿的美酒岂是民间可比的货色?结果少拦了两杯敬酒,媳妇又有点醉意了。如果被她当众乱来,他就只有跳太归阁以死明志的份了。
  
  于是他死死地拦住叶昭的杯子,谁来敬酒都用杀人的眼神给顶回去。
  看得大家很唏嘘:“谁说郡王不关心妻子,天天闹着要和离?这不是感情好得很吗?”
  
  东夏皇子伊诺拿着酒杯走来,停在叶昭面前看了会,含笑道:“将军英勇善战,所向披靡,真是万万都没想到是女儿身。消息传到东夏,全军愕然,我那被你放回来的堂叔羞愤得差点要抹脖子。不过也幸好你是女人,我妹妹银川公主在战场上可是对你一见钟情,死活不愿嫁人,心心念念只要招你去东夏做驸马的,得闻消息,她躲在帐中哭了三天,终于在父皇安排下乖乖嫁人去了。”
  
  素闻银川公主才貌双全,是东夏第一美女,怎么就有眼无珠,看上他媳妇了?
  夏玉瑾嫉妒得在席下狠狠掐了叶昭一把做发泄。
  
  叶昭吃痛,神色未变,淡然道:“当时也是形势所逼,不得不为,让伊诺皇子见笑了。”
  伊诺皇子豪爽地大笑几声,举杯再道:“如今东夏与大秦和好,我们也算不打不相识的朋友,应共饮一杯!”
  
  这杯酒,不好推脱。
  叶昭犹豫片刻,举起杯来。
  夏玉瑾见势不妙,迅速出手,从她手中抢去酒杯,迟疑片刻,也想不出如何称呼自家媳妇,只好艰难笑道:“阿昭不胜酒力,还是让我代劳吧。”
  
  伊诺皇子微愣,也笑了起来:“郡王夫妇,真是伉俪情深,那么关心体贴。”
  在外国使节面前,家丑不可外扬,夏玉瑾只能咬着牙关,打肿脸装胖子:“应该的。”
  
  伊诺皇子赞叹道:“我们东夏人都说,英雄要骑最烈的马,娶最烈的女人,夏郡王看似弱质彬彬,却能降服全大秦最烈的女人,绝对是英雄中的真英雄,真是人不可貌相,可赞可叹。”
  叶昭很低调,不说话。
  夏玉瑾只好继续装胖子:“好说好说。”
  他觉得自己笑得脸都僵了。
  
  伊诺皇子怀念道:“我母妃也能开硬弓,骑骏马,百步穿杨,年轻的时候亲手杀过狗熊。她生下的儿子除了我略逊色些,其他都是顶天立地,在军中一呼百应的英雄。想必夏郡王与叶将军的儿子,也不会逊色与母亲,奈何如今两国交好,否则英雄和英雄切磋一番,也是人生乐事。”
  
  太子在旁边静静地听着,脸上挂着不变的笑容。
  叶昭心头一紧,忽觉他这番看似情深意切的话里面有些不妙。东夏皇族换过两任皇后,继后想让自己生的儿子继承大统,结果被以伊诺为首的前后儿子尽数铲除。如今他在太子面前先提起自己的武艺和军权,再提起继承人,总有点含沙射影,暗示她的儿子能有谋权篡位的资本的味道。若是在太子心里种下猜疑的种子,处处提防,就是大大不妙了。
  
  她狐疑看去。
  伊诺皇子的脸上满是憨厚淳朴,似乎不明白自己说错了什么,只在劝酒。
  
  “得了吧!”夏玉瑾陪他喝了三杯,大着舌头道,“阿昭身体很好,我身体不好,加加减减算下来,我儿子怕也强不到哪里去,我母亲怕血怕死怕打仗,哪能让宝贝孙子上战场去?倒不如好好学点学问,将来做个风流才子!”
  叶昭忍不住锤了他一下:“还风流呢?!”
  夏玉瑾借着酒胆,瞪了她一眼,怒道:“警告你!若敢将孩子送战场上,老子立刻休了你!”
  这番醉话说得大家都笑了。
  
  伊诺皇子遗憾道:“叶将军一身武艺岂不是无人可传?”
  叶昭笑道:“我娘家还有两个侄子,将来忠君报国,也是一样的。”
  太子附和道:“叶家满门忠烈,她家侄子,定是好的。”
  伊诺皇子若有所思地看了夏玉瑾一眼,点头道:“说得也是!”
  
  待他们走远了。
  叶昭低声对夏玉瑾道:“谢了。”
  夏玉瑾似乎很愕然:“傻了吧?我干什么了?”
  叶昭也有点拿不准他是在装糊涂还是真糊涂,只好说:“东夏皇子很危险。”
  夏玉瑾看了一眼伊诺的背影,赞同:“拳头那么大,确实挺危险。”
  叶昭摇头:“我觉得他不怀好意,你离他远些。”
  夏玉瑾是媳妇说东便要往西的犟驴子,立刻嗤道:“人家夸我就是不怀好意?女人家就是婆婆妈妈,小鸡肠肚!”
  “是吗?”叶昭坏笑起来,慢慢凑到他身边,呵着气,轻轻丢下一句石破天惊的话,“在漠北,有传闻说他有断袖之癖,夫君……你真要靠近他?”
  夏玉瑾打了个寒颤,弱弱问:“你骗人吧?”
  叶昭耸耸肩:“随便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夏玉瑾看着对方肌肉纠结的身材,还有时不时看过来这边的眼神。
  犹豫了好久好久……
  安全第一,他还是信吧。
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9 19:23:43
34、茶肆私语



  无论是大秦还是漠北,宴客时都以将朋友灌醉方显好客,大家看见夏玉瑾使劲帮媳妇挡酒,都生了小小坏心肠,纷纷过来你一杯我一杯,灌得夏玉瑾晕头转向,连自己姓啥名谁都快不知道了。
  宴罢,是叶昭将他扶走的。
  
  夏玉瑾醒来的时候,已在摇摇晃晃的轿子中,叶昭在旁边闭着眼打瞌睡,而自己则很丢脸地靠在她肩膀上。他醉醺醺地萌发出爷们气概——堂堂大男人怎能靠着女人睡呢?
  这简直是丢人现眼啊!
  于是他果断换了个姿势,靠向板壁,然后趁叶昭在睡觉,将她的脑袋搬过来,放在自己肩膀上,这才满意地点点头,继续昏沉沉地睡去。
  等周围没反应后,叶昭偷偷睁开一只眼睛,左右瞄瞄形势,嗅嗅他身上好闻的熏香气味,悄悄再靠近了些,顺便趁机会难得,在他身上戳了戳。
  夏玉瑾梦中咆哮:“住手!老子才是上面的!”
  叶昭安慰:“好好,你是上面的。”
  “这才乖!不听话老子休了你!”夏玉瑾得意地磨牙去了,“嘿嘿……大姑娘……细腰美腿啊,死狗!不准和我抢!”
  叶昭琢磨许久,也不知道他梦到了什么。
  
  夏玉瑾再次醒来的时候,头痛欲裂,叶昭衣衫整齐地站在他床边,看似挺贤惠地捧了碗醒酒汤给他。他喝两口醒酒汤,呆呆地坐了会,检查一下自己的衣衫,赶紧从床上跳起,问:“昨天晚上,我和你睡在一起?你……那个……没什么吧?”
  叶昭满脸正气道:“我像是那种会乱来的人吗?”
  夏玉瑾稍稍松了口气,将醒酒汤灌完,继续趴在床上睡。
  叶昭收了碗,丢给侍女,大步流星走了。
  过了好久,夏玉瑾才回味过两人的对话,这……真他妈的像流氓酒后乱性睡了良家妇女的情景啊!呸呸!哪里像?都是错觉!别胡思乱想!他用被子蒙了头,将不应有的念头驱逐出脑海外,然后让骨骰告诉老杨头:“今天老子要旷工,其他事让他斟酌着自己干。”
  骨骰熟门熟路地去找那可怜虫了。
  
  夏玉瑾好不容易平复了心情,走出大门,正看见萱儿带着个小包裹,准备回娘家看望。
  萱儿是个心里藏不住话的,见他精神抖擞,犹豫了许久,终于按耐不住肚子里的好奇虫宝宝,悄悄问:“郡王,昨夜将军替你更衣沐浴,独自彻夜照顾,真是贤惠啊,你对她那个……还温柔吧?”
  夏玉瑾给口水呛到了。
  是谁刚刚比猪还蠢才相信她不像乱来的人啊?!
  
  夏玉瑾飞奔,抓住服侍他的蟋蟀,逼问:“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蟋蟀道:“郡王醉厉害了,又呕又吐,将军把你送回房,要了盆水,照顾了你一夜,没别的了。”
  夏玉瑾再问:“她没对我……不,我没对她做什么吧?”
  蟋蟀道:“没听见挣扎声,应该没有。”
  夏玉瑾长长地松了口气,拍拍他肩膀,教训道:“就是啊,酒后乱性欺负女人,是最要不得的!你们爷从不干这种缺德事!”
  大家忍笑,连连称是。
  
  太归宴后,东夏使团静悄悄的,除了到处赴宴,似乎没有其他事发生。
  叶昭好像也没有将那夜的事放在心上,只是更加地忙碌了起来,每天清晨上朝,军营忙碌,回来几乎是倒头就睡,连每天雷打不动的练武时间都少了半个时辰。
  夏玉瑾觉得她一夜不睡,照顾自己呕吐什么,虽有偷吃豆腐的嫌疑,但也挺辛苦的,应该有点表示,几次想去找她搭个讪,算是道谢,可是他白天左找不到叶昭,右找不到叶昭,晚上……他自上任巡城御史以来,约他出去玩的朋友越发增多,实在抽不出空,反正是叶昭自己回来得晚,也怪不得他。又过了几天,这事就从他脑海里淡忘了。
  
  傍晚,狐朋狗友再次相约,说是秦河边上玉楼春来了个唱小曲的,叫小玉儿,长相风流,媚眼如丝,声音软糯,要多好听就有多好听,他便兴冲冲地跑去听。没想到玉楼春给祈王抢先一步,包圆了,不但宴请好友,还请了东夏皇子,在那里寻欢作乐。
  夏玉瑾在讨厌的堂叔处,碰了个不大不小的钉子,很是郁闷。
  伊诺瞧见了他,急忙迎了过来,太阳晒得黝黑的脸上满是老实巴交,他弯□,热情道:“大秦人说,相见不如偶遇,郡王好酒量,不如进去陪兄弟喝上两杯?”
  夏玉瑾对他心存偏见,怎么看都不怀好意,便以朋友有约为名,拒绝了他,走进玉楼春对面的杏花楼,叫了几个歌姬,饮酒作乐。眼角余光却时不时看着对面的酒宴,心里有些不好的预感。
  
  “咦!你媳妇来了!”酒友大叫,“还在和伊诺皇子搭话!”
  “怎么可能?!她也不喜欢我堂叔,从来不假辞色,怎会赴宴?”夏玉瑾预感成真,很是惊讶,他揉了揉眼睛,心里直犯嘀咕,“她还让我别接近那断袖皇子,自个儿怎么跑上去了?”
  
  可是,他再怎么揉,叶昭还是和伊诺皇子寸步不离中,两人不停聊天,就连祈王过来敬酒,都没说上几句话。伊诺皇子时不时爆发出爽朗的笑声,连对面杏花楼都听得清清楚楚。过了没多久,伊诺皇子离席,叶昭也跟上,两人站在秦河河岸边笑语连连,背后看去,身高胖瘦正好相配,真像对璧人,就是不知说的是什么男盗女娼的混账事。
  
  夏玉瑾看得眼都红了,他深深地吸口气,自我安慰道:“英雄惜英雄,他们话题投缘,喝上几杯也是应该的。”
  “也是,他们毕竟认识的,没什么大不了,总比和五百多个男人去喝花酒好,”酒友低声讨好道,“郡王,小心,你的酒溢了。”
  “是个屁!”夏玉瑾狠狠将杯子摔了,前仇旧恨涌上心头,他的愤怒也溢了!
  当着众人面,和旧相识拉拉扯扯,叶昭实在没给他留半点面子!真当他老虎不发威就不是男人吗?!
  
  他脱下华贵的象牙白色长袍,和酒友的藏青袍子调换,然后吩咐他们继续大声玩乐,自己则悄悄离席,混在秦河旁喧哗吵闹的人流中,悄悄来到离叶昭他们不远的桥下,然后弯下腰,算了算地形,和旁边睡着的肮脏乞丐打了个招呼,丢两块银子,让他们故意去伊诺皇子附近乞讨,用身上的恶臭逼着他们走到桥这边来,方便自己偷听他们说什么狗屁山盟海誓,甜言蜜语!
  
  乞丐得令,办事很迅速。
  伊诺皇子和叶昭走到桥边,他仗着身高,往夏玉瑾的方向扫了眼,又若无其事地低下头去,嘴角却悄悄露出个算计的微笑来。
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9 19:23:56
35、宛若初识



  秦河岸,灯如昼,游人喧喧扰扰。
  幸好大漠风沙乱,交流需要喊叫,所以伊诺皇子的声音特别大。叶昭长期战场厮杀,高声发号施令,嗓子虽比较低哑,却不比寻常男子声音小。何况夏玉瑾有听骰的功底,耳朵比常人更尖,所以他蹲在有些距离和吵杂的地方,还是能将对方的谈话尽数收入耳中。
  
  伊诺皇子又稍微朝桥边靠近两步,不动声色地遮挡住叶昭的视线,引她看向秦河画舫,聊了几句闲话后感叹:“三年前战场,叶将军神勇,乃真英雄。未料却是女儿身,若是你生在东夏,怕是提亲的好汉要踏破了门槛,如今你的夫君想必是大秦最出类拔萃的男人,才能得你青睐!”
  
  天下谁不知南平郡王的纨绔德性?狗男子这段话简直是反讽打脸,偏偏还摆出一副“我是外国人我什么都不知道”的表情,堵得夏玉瑾连吐血都不知道从何吐起。
  
  没想到,叶昭面不改色心不跳,点头应道:“没错。”
  伊诺皇子也没想到她会这样回答,赶紧再恭敬道:“不知夏郡王是文采出众还是武艺超群?可否让我偏远来客学习学习。”
  
  叶昭轻描淡写道:“他的好处你学不来。”
  
  伊诺皇子摸摸鼻子,似乎不好意思道:“老实说,我自从知道叶将军是女儿身后,便存了三分倾慕之意,奈何两国有别,明珠有主,可心里总有不平,好歹让我知道自己输了什么。”
  
  这句话对有夫之妇说,实在太过失礼。
  夏玉瑾很阴暗地猜测这断袖的家伙是不是看上叶昭长得像男人,所以倾心相许。
  叶昭也不满地皱皱眉,只是身份问题,不好对他多加谴责。
  伊诺皇子不依不饶,豪爽笑道:“他文质彬彬,武艺怕是在将军之下吧?”
  
  叶昭反唇相讥:“确实,他武艺在我之下,怕是走不出三招,皇子好歹能走上一百招,相比之下,确实差远了。”
  “也是,”伊诺皇子被她提起往事,有些丢脸,赶紧自嘲道,“咱们都是叶将军的手下败将,都差不多,好歹他比我美貌。”
  
  “你才美貌!死东夏野蛮王八蛋!”夏玉瑾恨别人夸自己美貌,更恨有断袖嫌疑的男人夸自己美貌,他气得直犯嘀咕,可惜被发现偷听实在不好看,所以死忍着没敢跳出去。
  
  叶昭淡淡道:“也不全是美貌,他确实很好。”
  伊诺皇子不依不饶:“愿闻其详,总得让我输得心服口服。”
  
  叶昭愣了愣,她想起夏玉瑾,脸上忽然转过丝不好意思,神情也没那么冷漠了。可是情情爱爱这些丢人的东西,哪能当众轻易说出口的?实在丢人现眼,于是她假装咳了声,试图将话题带开。
  奈何东夏民风豪迈,从来没有遮掩男女之间爱慕的习惯,再加上伊诺皇子心知夏玉瑾是什么货色,存了挑拨离间和看笑话的心,三番四次出口试探,甚至激将:“莫非夏郡王真那么糟糕,让叶将军拿不出,所以推三阻四,连他一句好话都说不出?唉,我听人家说夏郡王比较废物,原本还不信呢,如今看来……他大概是只乖巧可爱的小绵羊吧。”
  
  夸女人像绵羊,是赞美。
  夸男人是绵羊,是耻辱。
  
  叶昭终于愤怒了,一掌拍去身旁那棵双臂合抱的柳树上,震得柳树拼命乱摇,似乎就要倒下,吓坏了躲旁边的夏玉瑾。然后她吞了口气,厉声反驳:“他不是绵羊,是雄鹰。”
  伊诺皇子拉长音调,仿佛不敢置信道,“雄鹰?”然后低下头窃笑不已,“确实是只美貌的小鹰。”
  
  “有鸟三年不飞,一飞冲天,三年不鸣,一鸣惊人,未来的日子还长着。”叶昭动怒,脸上却不显,她一字一句地慢慢说,“莫欺少年穷!”
  
  “别生气,”伊诺皇子左右张望,确认夏玉瑾还躲得像只耗子似的,应该没被发现,又观察叶昭表情,似乎不像开玩笑的样子,赶紧安慰道,“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
  
  “他现在是只没褪去绒毛的雏鹰,可是雏鹰终归会张开翅膀,像所有雄鹰般冲上蓝天。”叶昭不理他,仿佛发泄似地,连绵不断说道,“他很聪明,能在两天内就融会贯通七八本……深奥书籍的内容,并全部记住,准确复述。他身居高位,却很善良,从来不欺负贫穷百姓,时时关心身边的人,在力所能及范围内行侠仗义。他有毅力,能忍受十几年的枯燥无味,反反复复研究同一样事情,直到做得最好。他有勇气,从不为对手的强大屈服,他机灵善变,能不用寻常手段处理事情,他积极向上,长年病痛,生死徘徊,却从未让他的心少过半分阳光……你还要我继续说下去吗?”
  
  伊诺皇子膛目结舌:“他难道就没有不好吗?”
  叶昭斩钉截铁:“他的不好,我统统都喜欢。”
  
  这世界上永远找不到真正完美的情人。
  可是或许会有一个人,他的每一个缺点在你眼里都是那么可爱,便构成了完美。
  
  伊诺皇子忽然发现自己似乎弄巧成拙,做了傻事,赶紧哈哈大笑几声带过,闹着要回去喝酒。
  叶昭虽不耐烦,却强撑着陪他渐行远去。
  
  桥头处,夏玉瑾抱着膝头,呆呆地看着石板地面。
  从小体弱,荒废了功课,浪费了时光,被像女孩子般娇惯养在深宅,长大后已经和同龄人拉开老大一截距离了,文才武略,他样样都不如人,身体好些后,又被花花世界迷了眼,耽误了下去。
  
  “太阳大,别看马球,快回去歇歇。”
  “别学旁人那样站规矩,你经不起,快搬个凳子来。”
  “赏花能比身子重要吗?你还是去旁边的凉亭吧。”
  “身体刚好,别看太多书,小心伤眼。”
  “总归是朕的亲侄子,就算没本事,还能亏着你不成?”
  “平白亏欠了他那么多年,就算在外面胡闹一点,只要没大事也算不得什么。”
  “名声?皇家宗室,还有人敢说三道四?”
  “看,那个就是纨绔小王爷,他那个貌美和那个没用的对比啊,嗤嗤……”
  
  他是所有人眼里的窝囊!弃子!纨绔!混蛋!百无一用的大废物!
  他每一天都混混沌沌活着。
  
  从没人对他有过半点指望。
  从没人知道他心里也有过梦想。
  从没人知道……
  他曾梦想过沙场征战,勇猛将军。
  他曾渴望过行侠仗义,江湖侠客。
  他曾期待过才高八斗,饱学大儒。
  他曾幻想过清正廉明,朝廷大员。
  
  随着年岁增长,现实将梦想一点一滴磨灭。
  最后他做了个纨绔。
  他以为自己早已死心,再也不会想起这些年少轻狂时做的梦。
  
  她理清了他的优点,欣赏他的缺点,她还信誓旦旦地愿意相信他,可是一飞冲天,这种事……怎么可能做到?
  
  这死女人,说得太夸张了!
  什么雄鹰不雄鹰,恶心巴拉的,哄得东夏来的傻子信以为真!
  要是搁别人耳中,真他妈像个笑话!
  
  夏玉瑾狠狠地唾了口,仿佛要将刚刚的事情统统忘掉。可是鼻子却在阵阵发酸,眼泪轻轻滑过脸颊,不争气地掉了下来,他赶紧捂住脸,低下头,尽可能藏在角落里,不让人发现这丢人现眼的一幕,可是白皙的指尖依旧沁出水痕来,怎么擦都擦不净。
  
  不要哭,不要哭……
  男儿有泪不轻弹。
  
  脑海里却浮现出很久很久前,卖羊肉的老高说过的话。
  【女人最重要是能掏心掏肺地对你好,真心真意地顾着你。】
  
  成亲后三个月零七天,夏玉瑾对叶昭,宛若初识。
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9 19:24:07
36、疑惑丛生



  眼睛红得像兔子,若让她见着了,岂不遭笑话?
  夏玉瑾整整衣衫,站在河边发了一会呆,待心情平复后,才回去酒楼找酒肉朋友换回衣衫,只说被风吹着了,让人取来铜镜照照眼角,确认和平时无二,便转去燕子巷,闪入间破旧民宅内,威胁恐吓了番,取了件东西,又匆匆回家。
  
  叶昭没有睡,在灯下拭剑,不知是否在等他。
  夏玉瑾从来就没和媳妇示好过,总觉得难为情,他站在门口将情绪左酝酿右酝酿,酝酿了好几刻钟都拿不出个章程来。最后是叶昭走过来,半倚着门柱,冲他挑了挑眉:“怎么?大半夜才回来,有话要对我说?”
  
  偷听的事情丢脸至极,夏玉瑾哪敢说出口?他支支吾吾半天,强词夺理道:“看看你睡没,关心一下,也不成吗?”
  
  “咦?”叶昭有些惊讶,她望望天空,好像有片乌云遮了月光,她又低下头,看着双脚在扭来扭去,忽觉内心有些明白了,试探问,“莫非是你知道我这段时间和伊诺皇子在一起?又被人说了闲话,心里不自在?”
  
  “有点,”夏玉瑾实在不习惯对她说好话,心里明明转了几个弯,打了几次腹稿,说出来的依旧是很找抽的东西,“我想知道你为什么天天和那个死断袖在一起,他该不是那么没眼光,对你有意思吧?”可是说完后,他又觉得男人大丈夫,问问自家媳妇行踪是天经地义的,于是挺挺胸膛,尽可能装出个严肃的样子来,等待答案。
  
  “伊诺皇子没表面上那么简单,他是东夏排得上号的勇士,好战喜杀,做事狠辣果断,家里还有王妃四五个,几乎都是利益联姻,所以你别想东想西,我是大秦的将军,传出去让人生疑就不好了,”叶昭拍拍他肩膀,犹豫了好一会,才苦笑道:“是皇上认为东夏王朝狼子野心,不会那么容易认软服输,此次来访,其中怕是有诈,故命我与曾出使东夏的中书大人以朋友身份轮流陪着他玩,就近监视,以免闹出事端。”
  
  黄鼠狼不让自家媳妇去陪野男人,却让他媳妇去!
  夏玉瑾愤怒地在心里把黄鼠狼的祖宗十八代骂了好几遍,脸上却做恍然大悟状:“皇上有先见之明,我就觉得那家伙不是好鸟!”
  
  叶昭笑道:“你也知道?”
  
  夏玉瑾一时语塞,幸好他头脑机敏,很快砌词狡辩道:“我只是觉得他们和谈要求的东西太合理了,谈判也太顺利了,似乎完全不想惹皇上与文武百官不高兴的样子。可是哪有人做生意不贪心的?所谓漫天开价,就地还钱的道理都不懂!还当自己是孔孟圣人转世啊?!”
  
  叶昭道:“也有规规矩矩做生意的诚实人。”
  夏玉瑾摇头:“这些人不是不贪心,只是很聪明。他们要做熟客生意,只能用诚实打出口碑,将生意做长久,不至于为蝇头小利触犯律法,断了长远财路。像和谈这种国与国之间的交易……天皇老子都管不着,打一棍子就走,打完棍子回头还能流着血泪做朋友,当然要能坑多少是多少啊!”
  
  叶昭听得哈哈大笑,连道:“精辟!”
  
  夏玉瑾见气氛缓和,形式大妙,便从背后拿出个长形锦布包,塞到她手上:“还有……那个……送你的,别生气。”
  叶昭欢喜接过,打开一看,傻眼了……
  
  锦布包内,静静躺着把形状古朴、造型精致的虎头柄长匕首,用篆书刻着“虎啸”二字。
  叶昭几乎是用跳的速度,扑去自己的梳妆柜,在抽屉里翻出个桐木盒,打开一看,里面有把同样的“虎啸”匕首,是前朝古物,她心头宝贝。
  
  她拿着两把匕首,掂了掂分量,然后仔细观察,无论是包浆还是手感,都一模一样,竟辨不出真伪。
  “别看了,”夏玉瑾慢悠悠地道,“李大师的作品,哪会那么容易给你发现破绽?”
  叶昭呆呆地说:“我的虎啸是三年前在战场上夺来的,怎会有假?”
  夏玉瑾问:“你回来后可曾借过给人?”
  叶昭说:“两个月前,装匕首的外鞘裂了道细缝,便送去珍宝阁修了修……莫非?”
  “珍宝阁的老板是李大师的旧友,”夏玉瑾拿过她收在梳妆柜里的匕首,将虎头柄与刀身分开,指着右上角一个极不起眼的角落上似乎不经意划出的几道细小花纹道:“他的伪造之作都有落款,你将这花纹对着光线看,就可以看出他的名字了。”
  
  叶昭走去烛光处细细一看,果然如此,急忙问:“你从何得知?”
  夏玉瑾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解释:“李大师是个妙人,他自诩天才,不爱财不爱色,就爱造假,手艺天下无双,行事胆大妄为。他每年都会伪造一件最难仿造的精品,去欺骗一个最不可能被欺骗的人,然后大家私下打赌,看能不能成功。两年前,上当的人是我,用的物件是白玉玲珑狮子球,不过我运气好,不小心把这玩意打碎了,才得以发现踪迹,从此和他也算不打不相识,今年他早早在我们这群家伙里放出风声,要骗的对象就是号称兵器精通的你,我赌你发现不了,还赢了一千多两银子……”
  
  夏玉瑾越说越小声,神情很尴尬。
  叶昭虽不知他为何良心发现,将真相说出,但总归是示好的表示。她心头有些欢喜,不愿兴师问罪,便摊开手掌,半开玩笑道:“你赢来的银子也不分我点?”
  
  夏玉瑾立刻乖乖掏荷包,胡乱抓了两把大额银票丢给她,弱弱问,“你不生气吧?”他见对方似乎没有怪罪之意,又赶紧请功,“我可是花了很大气力,连唬带骗才从李大师那里将东西弄回来的。”
  叶昭看也不看就收了银票,拿着两把匕首赞叹:“愿赌服输,李大师作品真是精妙绝伦,我竟丝毫没有察觉。”
  
  夏玉瑾松了口气。
  叶昭又问:“我有对鸳鸯刀,不慎失落了一把,寻常匠人重新打出来的始终没有原配的感觉,不知李大师能不能按图纸给我配把上去?”
  夏玉瑾道:“越是寻常人做不出的东西他越喜欢,而且他被你知道了虎啸匕首的真相,怕是心里也有点不安,若许以重金,再稍微吓唬两句,想必是肯的。”
  
  叶昭大喜,和他约了明日下朝回来,同去燕子巷,见李大师。
  可是到了第二天,他们才到燕子巷口,便听闻噩耗。
  
  李大师死了,胸口一刀毙命,被早上来他家送东西的铁蛋发现。
  仵作推定死亡时间是昨夜子时。
  京兆尹正派出捕头和邻里打探消息。
  
  所有邻居都一口咬定,除了夏玉瑾,没有任何人来过李大师家,也没任何人和他吵过架。
  夏玉瑾傻眼了。
  

作者有话要说:那个,不小心看了些东西,让橘子有感而发。

夏玉瑾能洗白,是因为他骨子确实不坏。比如善良、不自私,会考虑别人,而且聪明,执著,没有什么很阴暗的负面思想,只是惊世骇俗了点,爱玩了点,渴望太久自由导致行事乖张乱来了点,反抗精神强了点,看上去不太可靠了点。
但实际上来,他欺负的多半是和自己差不多的人,并没有做什么对不起普通人的事情。

叶昭能从垃圾里翻出金子,那是因为金子的本质就是金子,只是被灰尘遮盖住了。
但更多的垃圾到死依旧是垃圾,有些可以回收改造成有用的,大部分却会堕落到底。

所以……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不要随便相信渣男回头,纨绔改过。
没叶昭的好眼光,千万别学她去翻垃圾堆啊!!!

至于妾室和男主……
是橘子设定叶昭身份时,虽然很努力地开金手指,依旧觉得十二三岁上战场或者只打两三年战就封到这个地位的女将军实在不靠谱,所以给她年龄设计大了。男主也不好年纪太小,可是正常的宗室贵族子弟,男权社会,妾室常见,没有倾心爱慕的对象,无隐疾无异常性取向,过二十还没一个女人,他不急他娘都要红眼了,就被迫在病秧子和二婚男里面选了半天,实在想不出更好的让男主二十多岁还单身理由,最后决定综合一下,设定了夏玉瑾的身份:

从小病秧子,随时会挂,母亲急着要给他留个血脉,所以纳妾冲喜。
没想到没死成,反而好了,然后名声有损,母亲对媳妇身份又挑剔,所以二十多岁没娶成。

橘子和很多写种田文考据派的大大研究过,都认为是合理可行的,所以用了这个设定。
叶昭也是纯粹的古代女人,不是穿越女,而且她不需要靠男人巩固家里的地位,对家里长短和争宠什么压根儿不在乎。
有些实在是很有道德洁癖的童鞋,呃……喵喵喵、公主凶猛、无肉不欢和两本同人的男主可能会符合要求。尤其是九尾童鞋,它纯洁得天上地下都只看得到女主一个了。

毕竟橘子的角色都是为故事服务,鲜有太过完美的人,所以每个男主都会设计他们自己的特色,各有优点和缺点,无论是纯洁的还是不纯洁、厉害或者不厉害的男主都有可能出现,大家可以选择性观看。

所以……尽量不要为这种事情来评击橘子的三观问题了,文章有什么错误,或者重大BUG可以直接指出,橘子向来很虚心,应该修改的地方修改,不能修改的地方会解释,如果是三观不合、气场不对可以直接弃文,就算打打负分,骂骂橘子NC什么的也可以。
但不要为这种事诅咒橘子什么的,作为经常要去医院报道而且很怕死的人来说,对诅咒啊、死啊什么的,还是有点心理阴影的。

弱弱地说,我不确定这些读者会不会追到这章来……
可能我发在这里没啥用吧?
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9 19:24:20
37. 以假乱真



  夏玉瑾觉得整个世界都诡异了。

  昨天他弄把刀去找媳妇示好,今天就被传杀了人,被黄鼠狼抓去问话,这乱七八糟的到底算什么事?

  安太妃坚定地认为是媳妇克了儿子。

  杨氏觉得是天将大任于斯人也。

  眉娘说是流年不利。

  萱儿很肯定地说是郡王爷最近拜拜的时候心不诚,菩萨不保佑了。

  叶昭很淡定地说:“看开点,反正你一直很倒霉。”

  夏玉瑾彻底崩溃了:“干!你是打算用活活气死我来谋杀亲夫吗?”

  皇上觉得东夏使团尚在,传出宗室子弟杀人,始终是件丑事。他不想把事情弄得街知巷闻,便召集京兆尹及相关办案人员和夏玉瑾夫妇来书房审问,务必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夏玉瑾只好将那夜发生的事情都描述了番,并解释他确实有痛骂过李大师,还威逼利诱过他,抢了东西跑路,惹得他很生气,但绝对没有杀害对方。

  听得皇上直皱眉头,连骂他荒唐,然后又向京兆尹等问话。

  京兆尹观颜察色,体恤上意,知道自己若说此案凶手不是夏玉瑾,定会被皇上逼着破案,破不了就脑袋上乌纱帽不保,倒不如拿着现有的重大嫌疑人,迅速结案。而且上次假药事件,他被小小巡城御史逼着秉公办理,回家给宠妾闹腾了半个月,心里憋着不少火,如今见他倒霉,难免暗暗欢喜。

  他沉思后,斟字酌词道:“李大师的死因是一刀毙命,凶器是把短匕首,丢在旁边,身体没有挣扎的迹象,捕头查访左邻右里,虽说除南平郡王来访,与受害人产生争执,却并无南平郡王直接杀害被害者的证据。据微臣斗胆猜测,怕是李大师因琐事争执而嫉恨郡王,一时想不开,所以自尽了。”

  协助查案的刑部尚书和祈王关系不错,也跟着叹息:“那个草民怎么就那么想不开呢?连累了郡王的名声。”

  奉太后之命,来帮堂弟讨情的长平公主撇撇嘴,笑道:“就算杀了又怎么了?不过是个平头百姓,大不了多给点烧埋银子,谅他家人也不敢多说什么。”

  同样是太后派来的刘嬷嬷听完结论,扶着胸口道:“阿弥陀佛,此人心胸狭窄,死了都要害人,实在可恨。”

  他们你一句我一句地讨论,还引出了许多夏玉瑾以前的胡闹事迹,除了没出人命,那是花样百出,应有尽有。

  闹到最后,就连皇上都有点相信是夏玉瑾这次做得太过分,又遇到个小心眼的苦主,闹出个含恨自尽来了。

  于是,他脸色阴沉地问:“你们看,此事如何了结?”

  长平公主抢先,撒娇道:“像父皇上次教训儿臣一样,罚他俸禄,再禁足三个月。”

  京兆尹道:“给死者家属和邻舍点甜头,尽快将众人之口堵住。”

  刑部尚书道:“郡王也是无心之失,私下训斥训斥就算了,勿伤了太后的心。”

  虽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可自古以来,除非是被皇上猜忌,存心要找借口往死里整的王亲贵族外,根本没有因杀平民而偿命的案例。就连小说里,作者写素有廉名的清官,也只能让他杀杀驸马和外戚侯爷的儿子,哪敢真铡公主皇子的脑袋?

  不管夏玉瑾是没杀人,逼死人还是真杀人。顶多就是给私下抓去狠狠训斥顿,罚银子,关禁闭罢了。只要他认罪,案子可以立刻了结,向所有人都有交代,受害者家属得到厚重赔偿,除了死了的倒霉鬼可怜点外,是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

  皇上衡量利弊,也准备装个糊涂,顺手推舟,将事情轻描淡写掉,便道,“玉瑾,你实在太乱来了。”然后他又瞪了叶昭一眼,“做媳妇的也不好好管管!还让自己男人在外面胡闹,不像话!”

  叶昭微微皱眉,似乎不太乐意:“这事就这样了解?”

  皇上问:“你想我打他板子吗?让他滚回去拿笔钱来安抚死者家属,务必让大家都满意,往后半年时间呆在家里,不准出门,好好学学圣贤书,懂点做人道理!等半年后,这件事自然就消散了。”

  大家皆道:“皇上判案圣明,让人心服口服。”

  一直沉默着夏玉瑾忽然开口:“不!我不服!”

  皇上气得口不择言道:“你这混球还想怎么样?!”

  “家属?”夏玉瑾笑了,“李大师是无父无母的孤儿,连自己籍贯来历都闹不清,他醉心技艺,无妻无子,哪里来的家人?你们难道连这个都没查清楚吗?”

  京兆尹惊愕道:“他从河西落户上京,官府发来的籍贯上有写……”

  夏玉瑾摇头:“那份官府籍贯是假的!他十几岁的时候住在洛东,以造假骗人为生,得罪过厉害角色,怕被人追查,便伪造了份洛东官府的籍贯文书,改名换姓,落户上京。”

  京兆尹气急败坏道:“欺君枉法,此人该死!”

  夏玉瑾冷冷地看着他:“伪造官府文书,按律法确实应该处死。可是他应该死在菜市口,而不是被人杀死在家中!这依旧是起凶案!”

  皇上顺了好几口气,吹着胡子问:“你认为他是被杀的?那是谁杀的?”

  夏玉瑾摇头:“但我知道他不是会自杀的。”

  刑部尚书问:“凭何断言?”

  夏玉瑾道:“李大师不是普通造假的下三滥,他是真正的伪造大师。当年他用白玉玲珑狮子球骗了我八千两银子,我都没恼,反而欣赏他是个人才,偶尔会在一起喝酒,算是朋友。而且他这个人不好钱财,生活朴素,只对伪造手艺着迷,叶昭的匕首价值不过五千余两,我和他争执的原因是因为识破匕首真伪的人不是叶昭,不符合他将东西还回去的原则,吵了半宿,我和他打赌,说李伯年的画最难造假,我将家里的《秋游图》拿来给他做一份赝品,他做好后将真假两张图放在一起猜,若猜对了,匕首之事就此作罢,如果我猜错了,便将《秋游图》送他。如今《秋游图》还没到手,他怎舍得去死?”

  京兆尹赶紧道:“郡王爷,你别乱说话,若他不是自尽的,现场可没有别人痕迹了。要知道周围人家还养着七八条狗呢。”

  夏玉瑾一时语塞。

  叶昭看着京兆尹的脖子,不高兴地眯了眯眼,她半开玩笑道:“何大人家似乎也养了不少狗吧?若我想半夜摸进你家,在你脖子上抹一刀,保管也不会留下半点痕迹,要不要试试?”

  京兆尹顿时觉得脖子凉飚飙的,他苦笑道:“那个……叶将军身手高强,不必试了,下官相信。”

  叶昭又问:“你为何不相信杀死李大师的也是高手呢?”

  京兆尹结结巴巴道:“他……他不过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谁会动用高手来对付啊?”

  夏玉瑾脑子里忽然闪过灵光,急切道:“若是有人让他伪造了一样重要的东西,然后杀人灭口?阿昭你不是说东夏使团可能在打什么鬼主意吗?如果他们打的主意就是这件伪造品,要拿来做坏事呢?”

  一个伪造大师,一件以假乱真的重要物品,能惹出什么事?

  大家想着想着,忽然有点毛骨悚然了。

  叶昭严肃道:“此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必要彻查。”

  长平公主迟疑问:“堂弟,此事,你打算如何处理……”

  夏玉瑾用最坚定有力的声音道:“我要替他伸冤报仇!”

  叶昭不动声色地站去了他身边。
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9 19:27:49
第38章 惊弓之鸟



  通常,没有嫌疑人自己跑去查案的道理。

  但皇上嗅到了这件事里的危险气味,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说准,也没说不准,只撤回了禁足令,由得夏玉瑾乱跑。京兆尹冰雪聪明,立即照办,将两人带去仵作间,让他们查看李大师的尸体。

  仵作间臭味熏天,叶昭面不改色大步踏入,走了两步,见后面没人跟上,回过头去,见夏玉瑾白着脸,捂着鼻子,一副快吐出来的表情,叶昭便停下来一边装着欣赏旁边的风景,一边等他。

  过了好一会,夏玉瑾喘过气来,他看两眼正优哉游哉地观察尸体的媳妇,觉得挂不住面子,立刻咬咬牙,端起男子气概,尽可能装得毫不畏惧地迈过门槛,走到尸体旁边,大声道:“总得看看死因,说不准查漏了什么。”

  负责此案的仵作姓许,从事验尸已有三十五年,因职业卑贱,升迁无望,媳妇也讨不着,所以全部心血都放在研究验尸上。他对夏玉瑾怀疑自己的专业,简直暴跳如雷,拖长声音,黑着脸道:“郡王慧眼如炬,必定能看出一击毙命以外的死因。”

  夏玉瑾纯粹抱着侥幸心理来找蛛丝马迹的,被说得有点尴尬。

  叶昭却缓缓开口了:“许老伯的验尸技术绝对是大秦第一的,何大人说你只要一眼就能看出死亡时间和方式,从无出错。”

  许仵作“哼”了声。

  有本事的人脾气都大,每天只和尸体打交道的人性格都怪。所以叶昭并不在意他的傲慢,再道:“我自幼武痴,杀的人也不少,对天下常见兵器有些研究,对刀剑杀人的方式和死法也很熟悉,愿与许老伯讨教一二。”

  许仵作终于想起叶将军的传闻,勉勉强强地点了点头。

  叶昭俯身蹲下,认真研究伤口,还伸指探入,仔细量了量。

  夏玉瑾扶住她的肩,强撑着脖子盯着,不露怯色,倒是让人刮目相看。

  叶昭起身:“一刀刺入心脏,果断有力,然后迅速旋转绞碎,这种死法绝非自杀。”

  许仵作道:“对,人自杀的时候会犹豫,匕首刀口不会那么狠辣干净,而且进入心脏后,双手无力,不可能做旋转绞碎的动作。我将此事告之何大人……可是他不让我说。”

  夏玉瑾怒道:“他奶奶的熊!这狗官就是想要老子顶罪结案!”

  许仵作看了眼他,意味深长道:“周围的狗见到熟人也不会叫嚷,或许何大人是不想将此事闹大。”

  夏玉瑾愤愤然:“看什么看!老子和狗没交情,人不是我杀的!”

  叶昭拍拍他肩膀,安慰:“嗯,我从一开始便断定,人绝不是你杀的。”

  夏玉瑾也欢快道:“你就那么信任我?”

  “也不全是,”叶昭道:“这种死因,不可能是你下的手。”许仵作问:“何以见得?”

  叶昭从怀里摸出把短匕首,丢给他问:“假如你用这把刀来刺我,要从哪里下手?”

  许仵作接过匕首,比划一下:“腹部,柔软易入,虽然死得可能没那么快,只要刺进去,稍微转动刀身,无论伤及哪个内脏,都会因出血致死的。”

  叶昭再问:“为何不选心脏?”

  许仵作道,“心脏前方有几根骨头,若是角度有偏差,很可能刺入骨头中。”他说到这里,茅塞顿开,兴奋道,“寻常人动手杀人,都是连续刀刺腹部,或者用重物砸颅。若选心脏下手,绝难一击毙命,冲动杀人,不会想得如此周全。”

  叶昭再问:“如果你将匕首刺入我心脏,你将往哪个方向转动?”

  许仵作比划了一下:“右边。”

  叶昭点头:“李大师身高和我差不多,假设凶手身高也与我差不了太远,或者比我矮,要用匕首准确穿过骨头,刺入他心脏的话,手腕必须抬得比较高,此时握匕首的手背要朝上,向外侧绞动才会顺手。如今李大师的心脏碎裂方向,却是向内侧,所以我认为凶手可能是个惯使左手的人。”

  “所以杀李大师的人,就算不是高手,也是个技术很强的杀人惯犯,不是夏郡王的能力能办到的。”许仵作给她说得心服口服,将原来的偏见抛下,连连赞叹,“将军心细如发,高明。”

  叶昭连忙道:“你是负责验查死因的,并不经常杀人,对这些细节不了解也是正常的。其实我也只懂刀剑方面的事情,对其他的尸体检验一窍不通。”

  许仵作佩服:“谦虚了,将军真乃个中高手!”

  两人互相称赞,许仵作难得遇到懂行人,乐得差点想将其他案件的尸体都拖出来给叶昭看看。

  “你们有完没完?”夏玉瑾得到洗脱冤屈的证据,高兴之余,想起媳妇是杀人高手,自己连杀鸡都不行,心里又有点不平衡了,于是虎着脸,蹲在旁边想了很久,终于想起个可以证明自己本事的地方:“落在尸体旁边的匕首,是黄二麻子家打的!我认得他家的手艺!”

  许仵作和叶昭聊得兴起,听见夏玉瑾打岔,很不高兴,他不耐烦地挥手道:“郡王爷啊,匕首上面还有黄二麻子家的印记呢……何大人早就彻查了,是案发前,李大师自己买的。”

  夏玉瑾焉了,继续蹲旁边看热闹。

  叶昭量了下伤口长度,再问:“你确定凶器是这把匕首吗?”

  许仵作道:“尺寸是一样的。”

  叶昭:“高手都有自己习惯的武器,很少会用这种市面出售的垃圾,会不会杀完人后用来伪装,想将事情推卸给玉瑾的道具?比如先用顺手的细剑杀完人,再用这把匕首补一刀,造成凶器是匕首的假象。”

  “武器作假,外面可以相同,里面的刀口应该有些偏差,”许仵作沉吟片刻,转身拿来工具,兴奋道,“把心脏挖出来检查下吧。”

  叶昭连连点头。

  夏玉瑾挣扎着问:“喂喂……对死者太不敬了吧?!”?

  许仵作一边干活一边欢乐道:“反正他没家属苦主,而且是给他伸冤的大好事,想必他不会介意的啦。”

  片刻间,心脏内部损伤查明。

  许仵作拍着尸体大腿道:“老夫居然看走眼了!里面有两道不同的伤痕,匕首是后来加上去的伪造痕迹!原来的凶器应该是……”

  叶昭果断道:“短剑。”

  伪造大师的尸体上出现伪造的死因,有点讽刺。

  夏玉瑾总结:“我们要找个习惯用左手,习惯用剑,轻功很厉害的高手?”

  叶昭摸摸下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忽而严肃道:“为什么凶手要嫁祸给你呢?是随便找的替死鬼?是为掩饰身份布的局,阴差阳错害了你?还是他对你心存敌意?”

  夏玉瑾生生打了个寒颤,讪讪笑道:“不会吧,我最近没得罪过什么人……”

  叶昭扳扳手指:“刘千、陈德海、陆老二、乌鸦……”

  夏玉瑾额上沁出几滴冷汗。

  叶昭果断道:“我多安排几个人给你守夜吧。”

  晚上回去,他想着杀死李大师那个神出鬼没的凶手,再想想今天看到的恐怖尸体,心有戚戚然,咬着被子,稍有风吹草动,就吓得跳起来,就连丫鬟小厮路过窗边的身影都很像那个恶鬼出现,要偷偷摸摸地来床边一刀了结自己。

  夏玉瑾越想越怕,怎么睡也睡不着。他翻来覆去到第九十八次时,终于忍不住召来蟋蟀,强撑着恐惧道:“这个……爷有点睡不着。”

  蟋蟀会意:“爷可是孤枕难眠?要找人侍寝?”

  夏玉瑾想想,觉得这个理由不错:“对!”

  可是找谁呢?

  杨氏自从主持中馈后,意气风发,她性格又最重名声,唯恐妾室掌权被别人说是狐媚惑主而看不起,所以越发谨慎小心,事事依着规矩,小小年纪弄得像个小老太婆般古板,还动不动就找将军告状,和她睡觉实在难受。眉娘是个吃里扒外的家伙,谁给好处谁是娘,每次见到将军那副恨不得摇尾巴的哈巴狗样子,实在让人看不上眼。萱儿倒还好,偏偏是个胆小鬼,还喜欢尖叫,和她睡一起,万一房间爬只蟑螂老鼠进来,不用等杀手进门,他就被她的尖叫声活活吓死了。

  夏玉瑾考虑了许久,直到蟋蟀问了第三次。

  果断抬脚,朝叶昭住的院子里走去。

  叶昭刚吹干头发,准备睡觉,见他进来,含笑问:“半夜三更怎么有空过来?”

  “什么有空没空的?”夏玉瑾鼓起勇气,摆起大老爷的架子道,“男人找自己媳妇睡觉天经地义!还要通报不成?!爷今夜就在这里歇下了!”

  叶昭挑挑眉,暧昧道:“好啊。”
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9 19:28:12
第39章 约法三章



  又不是第一次爬女人的床,有什么好紧张的?

  夏玉瑾得叶昭允许,立刻脱了衣服,爬去她的紫檀木床上,打了两个滚,确认床铺宽敞舒适,然后东摸摸西碰碰,发现除了在枕头下有匕首外,床内侧还塞了把细剑,被子四角各坠了枚精巧可爱的铁莲子,武装齐备,万无一失。

  天底下还有比媳妇更可靠、更贴身的保镖吗?

  夏玉瑾嗅着枕头上淡淡的香气,绷紧的心脏慢慢放松下来,害怕消散,倦意袭来,眼皮不停地上下哆嗦。他抱着被子,刚蜷缩成一团,就看叶昭挥袖熄灭烛火,解了外袍,利索地上了床来,对他说:“把被子还我。”

  “女人应该睡里面!”夏玉瑾虽然很困,对原则还是很坚持,他抱着被子爬过叶昭身上,翻去大床外侧方躺下。迷迷糊糊间,耳边传来叶昭的笑声,她似乎对自己说了什么话,可是他实在太累了,随便“嗯嗯嗯”应了几声,就进入梦乡。

  叶昭俯身看去。

  银色月光穿过灯影纱帐,淡淡投在美玉般的脸上,漆黑顺滑的长发凌乱散开,就好像华丽的锦缎,睫毛很浓密,像蝴蝶般微微抖动,耳后有颗小小的红痣,精致可爱,皮肤光滑,看起来很好摸。

  “喂?”叶昭试探着唤了声。

  夏玉瑾翻了个身。

  “喂?!”叶昭稍稍提高声量,推了他一把。

  夏玉瑾磨了磨牙。

  叶昭观察许久,果断出手,在他脸上戳了戳,雪白的肌肤果然和想象中那样细腻润滑,还带着点凉意,然后用指头轻轻抓起他面颊,捏上一把,入手弹性十足,感觉极好。

  夏玉瑾皱着眉,扭扭身子,嘟囔道:“坏人,不要,不要……”

  叶昭赶紧松手,安慰:“不要就不要。”

  沉默片刻,夏玉瑾忽然又傻笑起来:“美貌小娘子,来,给爷香一个。”

  做梦都记得要调戏良家妇女,相公实在很有流氓的潜质,只可惜胆量欠缺,技术青涩,火候不纯,比起她当年用媚眼就让漠北大姑娘小媳妇都害羞的水准,实在差太远。

  叶昭微眯双目,舔了舔唇,决定将他好好回炉教育,明白什么是流氓的真谛。

  于是她俯身,轻轻吻上了夏玉瑾的睫毛,然后点了点鼻尖,最后落在有点湿润的唇上,浅浅尝了一圈,却怕惊醒对方,不好深入,于是轻轻抱着他,睡下来,然后叹了口气。

  做恶霸,她懂。

  做妻子,她不太懂。

  打仗之事,她擅长。

  闺阁之事,她不擅长。

  结婚前,黄氏曾教过她洞房花烛的事情,可是说得挺含糊,还不如以前在军中,大家喝酒吃肉时想女人时的荤段子说得深。还记得马参军说,女人在床上就是要主动,越猛烈越刺激。王副将说要把对方从头亲到脚,亲高兴了做事才高兴。大家都争着炫耀自己技术高明,秋老虎立刻脱下上衣,露出背上八道抓痕,昂首,傲慢道:“昨天晚上,窑姐儿抓的。”

  大家立刻对他肃然起敬,直夸是“真男人”“猛汉子”“大丈夫”,就连前阵子独自斩首二十余具的蓝副将都没得到那么高的评价。

  王副将见不得他得意,语气泛酸:“别忘了,全军最猛的男人可是将军。”

  叶昭正在专心啃羊腿,听见他们把话题扯到自己身上,愕然抬头。

  其余将士为了将秋老虎翘起来的尾巴踩下去,也跟着起哄。

  “将军出马!一个顶三!”

  “娘们见到将军,不用碰都软了!”

  “叶将军威武!横扫青楼四大美人!”

  “干!将军武功盖世,怎么也能摆平七八个吧!”

  叶昭对大家的想象力由衷佩服。

  秋老虎吃瘪,颇不服气地求证:“将军,你一晚最多上几个?”

  叶昭很有男人自觉,觉得堂堂大将军是个雏,在兄弟面前很丢面子,她又不想撒谎,便含糊道:“这点小事不放心上,忘了。”

  没想到,在旁边喝闷酒的胡青从不忘落井下石的本分,立刻用无比赞叹的语气道:“将军当然厉害,十四岁开始下窑子,十六岁阅尽群芳,一晚上四五个不带停顿的,幸好现在玩腻收手,修身养性来练武,否则哪有你们混的份?”

  叶昭差点给羊肉活活噎死,待喘过气来,胡青早已把事情说得活灵活现,造谣成功。

  所有将士都用嫉妒羡慕的恐怖目光盯着她看。

  叶昭碍于身份,百口莫辩,愤而出手,当晚揍得胡青眼泪都飚了。

  后来,风声传出,越演越烈,漠北的寡妇们见了她,就好像见到肥肉的恶狼,眼里都是冒着绿光的,女人饥渴起来真他妈的恐怖,让她留下了很深的阴影。

  可男人好像就喜欢女人饥渴得恐怖。

  要学习啊……

  叶昭守着睡得满床乱滚的小白貂,觉得自己想太远了,赶紧收回鸡皮疙瘩,开始认真反省——无论是打仗还是上床,不能夸夸其谈,也不能纸上谈兵,需要在实战中摸索,虚心学习,努力练习,才能获得成功。可惜最近事务繁多,玉瑾心情不好,实在不是学习的好时机,还是押后再说吧。

  夏玉瑾又翻了个身,抱住她的腰蹭了蹭。

  叶昭轻轻躺下,盯着黑漆漆的床顶,重新整理一下未来的棋局的变化,然后浅浅睡了。

  启明星悄悄出现在天际,雄鸡破晓,第一缕阳光穿过窗户,让房间渐渐明亮起来。

  夏玉瑾醒了,他揉揉眼睛,觉得自己所处的环境很陌生,不像书房,不像妾室房间,不像青楼,不像画舫,也不太像狐朋狗友家,身上沉甸甸的,似乎被重物缠着,过了好一会,他才想起自己和媳妇睡了一宿。

  身边抱着自己的是叶昭?

  夏玉瑾迅速清醒过来,郁闷地发现自己被叶昭手脚并用抱在怀里,压在下面,她的嘴角似乎还挂着讽刺的笑容,让人看了就不爽。

  哪家大老爷会给媳妇压?

  夏玉瑾果断地从叶昭怀里挣脱出来,再将自己的脚搭去她身上,宣布主权。过了一会,还嫌不足,再将手伸过去,抱住叶昭,贯彻男上女下的正确位置,才满意地点点头,继续装睡。

  叶昭好像没醒?她是猪吗?

  夏玉瑾等了很久,实在很累,便爬了下来,坐起身。低头却见叶昭略略卷曲的长发垂落在枕头上,遮住了凌厉的眉毛和刚硬脸型,看起来倒是有了点斯文德性。于是他无聊地抓起把头发,在掌心揉了揉,只觉发质幼细,手感柔软,好像动物的毛皮。于是他玩心大起,拿着她的长发绕来绕去,还打了几个小辫子和绳结玩。

  叶昭终于撑不住了,翻身坐起,把头发整理好,再狠狠瞪了他一眼:“混蛋不如!”

  夏玉瑾羞愧地眼观鼻,鼻观心,坐得很规矩,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叶昭叹了口气,揉揉额头,掀开被子,往床下走去,发现腰带似乎被睡散了,由于隐瞒身份习惯了,在军营里很多私事都是亲力亲为,让她至今对下人服侍更衣沐浴很不习惯,便没有叫人,自行解开腰带,拿起昨夜侍准备好的衣服重新穿上去。脱衣时,忽然想起身后还有夏玉瑾,动作微微顿了一下,然后想起他是自己丈夫,看两眼也没什么打紧的,便很豪爽地迅速脱下衣服,闪电般换上常服。

  夏玉瑾用眼角余光偷偷扫去,见她背对着自己,赶紧趁更衣瞬间,惊鸿一窥,却见她背上似乎有几道长长的伤痕,却给垂至腿间的长发遮盖,看不真确,再往下,是他有生以来见过的最漂亮的腿,极度的修长,肌肤白皙,没有一寸的比例不完美无瑕。他还想再看两眼,可惜已被衣服遮盖,碧青绣双叶纹的腰带箍出纤细紧致的腰肢形状,让人联想起那双腿,更添诱惑。

  他媳妇也不是全身上下都像男人嘛……

  纨绔子弟人人都夸赛嫦娥的细腰长腿,美冠上京,叶昭和她比起来,好像也差不了多少,而长度还胜出不止一两筹,实在是好看得……

  夏玉瑾悄悄咽了下口水,死死盯着叶昭,忽觉心头有些闷燥,空气好像也热了起来,他有点怀疑对方是在色诱自己,开始琢磨要不要理直气壮地去邀请媳妇共浴,好好研究一下那双腿到底有多长。

  奈何大秦的正经女子绝不在丈夫面前露出脸和手以外的肌肤,叶昭虽然性格叛逆,个性爷们,但内心深处还是有一点点女人的自觉,她对和兄弟们光膀子喝酒或者跳下河洗澡都没兴趣,也不喜欢随便给人看到自己的身体。

  因为没人评价,所以她对衣服下隐藏的身材好不好看根本没自觉。

  她见夏玉瑾呆呆地看着自己,下意识反手摸摸后背,那里有几道狰狞的疤痕,浅的几条是小时候胡闹,学艺未精,被人偷袭留的,最深的一条是打仗的时候背腹受敌,被对方抛来的武器砸中,穿过护心甲,留下的。以为夏玉瑾是娇生惯养,脂粉堆混惯的家伙,受不了那么难看的伤疤。

  没关系。

  叶昭握了握拳头。

  无论是疤痕还是性格,都是真实的她。

  她可以为对方收敛,却不愿遮掩欺骗。

  与其后来瞒不下去,被发现真相,倒不如在最开始就将真实的一面暴露给对方看。正如开始夏玉瑾不喜欢她,她就算放低身段,做出十分好,在对方眼里只剩一分。倒不如先对夏玉瑾不理不睬,放任自由,甚至把他气得半死,彻底了解自己的本性,等逼到极点后,再开始怀柔,这时候的一分好,便能化作十分。

  叶昭想了想,决定快刀斩乱麻,她果断问:“你看见了?”

  夏玉瑾赶紧转过身视线,不停摇头。

  叶昭锐利地看着他,逼问:“觉得怎样?”

  夏玉瑾觉得这媳妇太不要脸了,哪能公然问丈夫自己的腿长怎么样?他想起刚刚看到的美景,脸上有些发烧,为免被对方嘲笑,死要面子活受罪道:“也不怎么样。”

  叶昭沉默了。

  夏玉瑾觉得自己说得可能是过分了些,补充道:“马马虎虎也看得过去。”

  叶昭度量他的意思,语气在模棱两可间,虽然有点介意,却似有转圜余地,心里也松了口气,区区一两道疤痕,大不了以后少让他看见后背,慢慢就会习惯适应下来了。于是她丢下还在不知想什么的夏玉瑾,对在外服侍的丫鬟们吩咐:“晚点将郡王爷的东西全部搬回主屋,收拾收拾,他这段时候要住这边了。”

  夏玉瑾惊醒,惊叫:“你凭什么擅作决定!”

  叶昭抱着肩,悠悠道:“昨天晚上,我问过你,你答应了。”

  夏玉瑾想起昨夜睡迷糊的时候,她是在耳边小声说了什么,便嘀咕道,“谁知道你是不是问我吃夜宵的事呢……”可他转念一想,危险还没过去,留下来也好,何况有对很惹火的腿在晃荡,还是自家媳妇的,不摸白不摸,要把以前被吃的豆腐统统吃回去。于是他爽快地点头同意,并把叶昭拉回房里,约法三章:“第一,你不准调戏我!只准我调戏你!”

  叶昭:“好。”

  夏玉瑾:“第二,我是你男人,你要听我话,我说往东就不准往西。”

  叶昭:“好。”

  夏玉瑾:“第三,不准在墙上挂斧头、狼牙棒等重兵器,也不准在衣柜里面装流星锤,更不能在前朝人物青花瓶里插红缨枪!你这有眼无珠的败家子!知道那玩意有多贵吗?!都给你碰破了壶口了!以后除了床边武器和宝剑宝刀各一把外,统统都丢旁边的偏房去!好好放点正经摆设。”

  叶昭犹豫了好一会:“也好,免得不小心砸到你的脚。”

  正陶醉于驯服猛虎的快感中的夏玉瑾,听见这话,看着叶昭满脸宠溺似乎在疼什么东西的表情,就好像大猫在护着心爱的小老鼠,顿时鼻子都快气歪了。明明是对方答应百依百顺,为什么他还是有被郁闷,被堵心的感觉?

  叶昭问:“就那么多?”

  “是。”夏玉瑾闷闷应下。

  他暗暗发誓,等烦心事情了解后,就亲手办了叶昭!让她彻底认清自己是女人,是媳妇的身份,看她在自己身下,还装什么大男人气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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