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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在上,我在下》 橘花散里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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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9 19:21:00
20、浪子回头



  夏玉瑾的梦想很破灭,生活还要继续。
  不过叶昭今天的表现很好,一口一个夫唱妇随,让他在人前扬眉吐气,舒缓了不少这段时间来的憋屈,所以连带着看她的脸,都觉得顺眼了许多。于是他凑过去,笑嘻嘻地问:“回府更衣的时候,听说你给太后召去,莫非是要亲授你为妻之道?”
  
  未料,叶昭竟点了点头,肯定了他的玩笑,并用行军打仗的严肃表情道:“她希望我对你好点,还说夫妻相处不要太强势,向别家女眷多学习,可以适当放柔点身段,化化妆,撒个娇什么的,我还在琢磨怎么弄。”
  
  夏玉瑾被这番话震撼了。
  他虽然很嫌弃自家媳妇不女人,但是不女人的媳妇硬装女人又是什么呢?
  
  他的脑海里瞬间勾画出叶昭穿着大红裙袄,头上云髻高耸,戴满镶宝石的金簪银钗,冷若寒冰的男人脸上涂着白粉,贴着花黄,带着杀气,手里提着两把大刀,迈着小碎步走过来,然后像别人家的媳妇那样“羞答答”地叫他相公,试图做出抛媚眼的模样。
  这是何等恐怖的情景?绝对能吓得人把隔夜酒菜都呕出来……
  
  夏玉瑾想象得脸都白了,他捂着嘴拼死摇头:“千万别!你就这样好!”
  叶昭叹了口气道:“是啊,从小就没学过做女人,我也觉得太勉强了。”
  
  夏玉瑾应声虫似地赞同:“就是,太勉强了。”
  叶昭问:“我以为你很讨厌?”
  夏玉瑾老实道:“是很讨厌,但是我更讨厌装模作样,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明明不喜欢,偏偏要装出个喜欢的模样,这等虚伪,惹人生厌。”
  叶昭冲他竖起拇指道:“好!我就欣赏你直率!”
  夏玉瑾撇撇嘴,不屑道,“欣赏个屁!”他想了想,见现在大家气氛好,将藏在心里很久的问题提出,“你和我素不相识,选择嫁给我,该不是因为听了我乱七八糟的传言吧?”
  
  叶昭犹豫了许久才道:“没有,只是觉得……性格和你有些相似,大概合得来。”
  
  夏玉瑾听在耳里,只觉嘲讽:“像什么?你是英雄!我是无赖!你是朝廷栋梁,我是大秦废物!两人云泥之别。其实三年后和离,你自己也松了口气吧,至少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男人,不用和自己嫌弃的地痞无赖过日子。”
  
  叶昭微微震惊,猛地抬头问:“谁说我嫌弃你是地痞混混?”
  
  夏玉瑾思及胡青是她下属,不愿招出,只含糊道:“大家都是这样说的,从成婚的第一天起,我从未觉得你看得起我。”
  
  车厢内沉静了一小会,只有马蹄声在外头响亮扬起。
  忽然,叶昭在沉闷中爆发出大笑声,她笑得弯下了腰,捧着肚子,几乎连眼泪都快笑了出来,然后硬撑着,指着他鼻子道:“不管我嫌弃你什么,都决不可能嫌弃你是地痞无赖。”
  
  夏玉瑾脸都涨红了,愤而喝问:“有什么可笑!”
  
  “因为就你这点程度,还地痞——笑死我了。”叶昭还是直不起腰,她揉着眼睛道,“老子十二岁起就敢带着大群纨绔在漠北横行霸道,是地痞里的头头,混混里的霸主。天天逞凶好斗,暴躁易怒,动不动就将人打伤,除了推瞎子下河,乱揍女人小孩,什么坏事没干过?闹了几年,越来越荒唐,把我爹气得不行,想动手想训我,被我打断了腕骨,在床上躺了大半个月,差点就把我踹出族谱,是太爷爷和母亲拼死才将我保了下来。那时候漠北的好多人家敢怒不敢言,都悄悄烧香拜佛,祈望我早点死,也算除了一害……”
  
  少年荒唐,恶行罄竹难书。
  后来,漠北陷入危难,她带领军队抵抗蛮金,拼死反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忘却这些过去,最后只记得那个有胆有谋,英勇无畏,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将军。
  
  可是这些不堪回首的往事,她自己却是不敢忘的,因为有些犯下的错误,要用一生去弥补。
  
  叶昭笑着笑着,忽然笑不出了。
  夏玉瑾第一次在她坚毅冷静的脸上,看见了深深的悔恨。
  
  叶昭垂下头,暗淡了眸子:“不说了,我做的混账事比你多太多了。”
  夏玉瑾忍不住靠过去,摸摸她脑袋,安慰道:“那个……乖,浪子回头金不换嘛。”
  
  原本有些难受的叶昭看见他的欠揍举动,眼角都抽搐了。
  “虽然听起来你确实比我混账,怪不得你讨厌提往事,”夏玉瑾似乎毫无自觉,继续安慰:“不过人非圣贤,你现在改过自新了,大家也会原谅你的。”
  
  叶昭赞同:“是啊,要是依我以前的性子,以你现在的行为铁定会被打断两三根骨头,再打断鼻梁,去床上养半年的伤。”
  夏玉瑾赶紧缩手,感叹:“改了真好。”
  
  他黑漆漆的眼珠骨溜溜地转,就好像做坏事得逞的雪貂,正狡猾地朝着她笑。
  叶昭被他乱七八糟地折腾完,暂时抛开讨厌的回忆。她从怀里掏出卷书册,岔开话题道:“太后给了我一份前孝惠皇后亲笔写的《女则》。”
  夏玉瑾鄙夷:“反正你看了也白看。”
  叶昭解释道:“我从小只喜欢玩枪弄棒,最厌读书。从军后为读军书和文件,被逼无奈才开始学文,可惜天赋不行,成效甚微,至今看稍微文绉绉点的玩意都会头疼,所以我军中谁送上来的文书让我看不懂,我就拖谁出去打板子,现在大家都很聪明,懂得用最简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思。可惜孝惠皇后水平高,文采太好,《女则》里面大段大段的华丽辞藻,还有博古通今的比喻,看了三行就让我打瞌睡。”
  夏玉瑾愤愤道:“你和离书不是写得挺好吗?”
  叶昭负手昂然道,“文书工作,自有军师代笔,”她停了一下,接着炫耀,“狐狸写东西蛮厉害的,字也写得很漂亮。”
  
  和离书都敢找外人写。
  夏玉瑾给这混账家伙气得没脾气了。
  
  叶昭继续道:“《女则》我晚点拿去给幕僚军师们看看,让他们融会贯通后给我讲解一番。”
  “这点程度的玩意都要找军师,你还嫌不够丢脸啊?!”夏玉瑾急忙抢过《女则》,气急败坏地骂道。
  叶昭耸耸肩:“太后过几天可能要考我,至少得弄懂里面写什么,也好糊弄过去,免得让她老人家太过失望,。”
  
  夏玉瑾推开她,一边翻书一边怒道:“得了!我给你研究一下。”
  叶昭满意地摸摸他脑袋:“如此甚好。”
  夏玉瑾:“滚!”
  
  叶昭见他动怒,立刻往舆轿外窜了出去,双足轻点,飞身跃上一直跟随的得踏雪,朝他挥挥手,甩了个响鞭,飞驰而去。
  
  夏玉瑾靠着软垫,捧着书努力研究。
  研究了许久,他忽然觉得不太对劲……
  
  为什么最后是他在认真看《女则》?!他媳妇倒成了没事人?!
  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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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9 19:21:12
21、巡城御史



  皇上坐在御书房,对着银票眉开眼笑。
  连年战乱,百废俱兴,造就国库空虚,宫中为做表率,处处节衣缩食,皇上带头穿打补丁的衣服,皇后三年没敢添新首饰,直到叶昭带战利品凯旋后,后宫女人们的脑袋上才算稍微光鲜了些。如今皇太后六十大寿,虽已下旨简办,可是也不能闹得太不像话。
  如今夏玉瑾雪中送炭,纵使一万两不算多,蚊子肉也是肉,孝心可嘉。
  
  皇上很满意,连带着对夏玉瑾也欢喜了。
  至于钱的来源,也算干净。赌场本是经官府批准,光明正大开门做生意的地方,只要不是作奸犯科,也没有欺压百姓,赢钱输钱各凭本事,至于砸一两个黑心赌场,打一两个流氓,只要没闹出人命,被言官卷袖子轮流痛骂,也不算什么大事。他甚至恨不得夏玉瑾去多扫荡几家赌场,让那些富得流油的地主老财狠狠出点血,拿钱给他填上西南赈灾的缺口。
  
  夏玉瑾赞美:“陛下实在太英明了。”
  皇上觉得不妥,赶紧收起喜滋滋的表情,痛斥:“玉瑾!你的所作所为太荒唐了!堂堂南平郡王在赌场里鬼混,丢人现眼!”
  
  夏玉瑾垂首受教。
  “这次看在你对太后的孝心份上,算了,”皇上正气凛然地将银票递给随身太监,让他收起,算是将此事按下,然后愤愤道,“现在京城那些家伙闹得越来越不像话了,祈王的封地已经足够富裕,他还将捞钱的手伸到京城,背后开赌坊青楼,欺行霸市,实在太不知足!还有那长平公主,为修消暑别院夺地,竟纵豪奴活活逼死一家四口,还被言官一状告上,真是想气死朕也。”
  
  “是啊!”夏玉瑾打蛇随棍上,一边附和,一边吹嘘:“还是我最老实。”
  皇上随手抄起桌上一把纸扇,狠狠砸去这不要脸的脑袋上。
  “胡道子的仕女真迹?!妙!太妙了!”夏玉瑾打开纸扇,看了一眼,大喜过望,赶紧收起,“谢陛下赏!”
  
  皇上看见他这番无耻德性,气得想亲自卷袖子揍人。
  有几次他已差点想下狠手教训,可是想起老安王是自己的同胞弟弟,两人感情甚好,对自己登基立有大功,却因积劳成疾,英年早逝。留下的两个儿子,一个是残疾,一个是病猫,都是不能成材的东西。安王夏玉阙是个规规矩矩的老实人,倒也罢了,夏玉瑾长得讨喜,说话嘴甜,再加上天生体弱,有几分前安王的影子。所以全后宫都知道,太后除太子外,最心疼的孙子就是他。
  
  何况夏玉瑾虽有混世魔王的名声,严格追查下来,也没发现什么罪大恶极之事,就是鸡皮蒜毛的混账事多不胜数,隔三差五就能听到几宗,平日尽和三教九流的流氓混混胡闹,丢皇家脸面无数,惹出的烂摊子怎么收都收不完。
  两年前,皇上发过一次狠,将夏玉瑾拖去打二十廷杖以作教训,纵使已叮嘱太监下手要轻些,还是没打两下就晕死过去。然后太后拄着拐杖,哭着冲过来,抱着玉瑾眼泪鼻涕横流,只哭他那短命的父亲名字,闹得他最后去慈安宫给母亲乖乖地赔礼请罪,对天发誓再也不乱揍那头病猫了。
  
  经此一事,皇上觉悟了。
  夏玉瑾就是天上那朵飘忽的白云啊……
  只要当他不存在,就不会堵心了。
  
  从此以后,他将所有参夏玉瑾的奏折都随便扫两眼,确认不是天怒人怨的大事,统统压下不理。而逢年过节各种赏赐和爵位官职晋升,也统统将他漠视。就连他在外闹事,被人揍了几拳,也装不知道。直到将军凯旋,太后提出要将叶昭嫁与夏玉瑾时,皇上才将这家伙想起,幸灾乐祸地附和太后下了旨意,期望彪悍的叶将军能帮他好好收拾这混蛋。
  
  夏玉瑾犹无自觉,蹦跶着问:“陛下,我先去太后那里请安了?”
  “慢着,”皇上今日心情甚好,连带看废物也觉得不一般,他唤住夏玉瑾,琢磨许久,忽然露出个慈祥的笑容,“玉瑾,你被封南平郡王也几个月了,这辈子总玩闹下去也不是办法,不如朕给你封个官做做?也算是为大秦社稷出点力。”
  
  夏玉瑾感到天空有道雷光劈过,炸得他耳朵嗡嗡作响。待回过神来,开始怀疑伯父是不是给狐狸精迷惑,想亡国了。他支支吾吾答道:“陛下,你也知道我的破水平。除了吃喝玩乐什么都不会,龙学士断断续续教了我那么多年,顶多是看得通文章,对治国安邦道理一概不通,让我做官,会害死人的。”
  
  皇上笑得更和蔼可亲了,他走过来,拍拍夏玉瑾的肩膀道:“不要妄自菲薄,这个官职我思来想去,倒没有比你更适合担任的了?”
  
  夏玉瑾看伯父的脑子不像出毛病的样子,狐疑问:“什么官?”
  皇上正色道:“上京巡城御史。”
  
  夏玉瑾差点喷了。
  这巡城御史听着威风,其实是个六品小官,带百来个手下,负责京城内的街道治安管理和缉捕盗贼,还有三姑六婆吵架,流氓打架,混混吃霸王餐,隔壁家恶狗伤人,庸医害人,逛青楼不给钱等等鸡皮蒜毛的投诉。总而言之就是管大街的。
  
  京城的大街不好管,落一片树叶都能砸到两三个贵人,高官汇聚,宗室贵族的豪仆如云,各大店铺关系网盘根错节,巡城御史官小言微,动则得罪人,不是挨整就是挨罚,要不就是不敢动。导致一年能换三任御史,谁也不愿意干这倒霉职业。
  
  夏玉瑾试图推卸道:“不干成不?”
  皇上轻描淡写道:“反正你每天没事都上街溜达,做巡城御史还不是一样溜达?不过是多了个名儿,马马虎虎过得去就好?反正连祈王你都敢整了,再收拾其他人也不在话下了。”
  
  夏玉瑾抱着侥幸问:“万一干砸了……直接革职可以吗?”
  皇上坚持:“不要说丧气话,你绝对做得到的,何况朕也不忍让吏部查办你啊。”
  
  夏玉瑾哭丧着脸道:“要是大家不服我管怎么办?”
  皇上看了眼他收入怀中的扇子,淡定地安慰,“这点小事别放在心上,反正你还有媳妇撑腰呢。”
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9 19:21:23
22、争风吃醋



  就算被权力威逼,夏玉瑾也不是那么容易认命的人。
  奈何他在秦河彻夜游荡,大清早买个羊肉又被卷入逼赌事件,好不容易结束后马不停蹄地奔向皇宫送钱,其间还落水受寒,身体早就有点不舒服,再加上叶昭的和离书与皇上的任命书刺激,一喜一惊,终于承受不住,还没来得及开口和伯父耍无赖,眼前已冒出几颗小星星,连哼都没哼一声就倒了下去。
  
  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睡在御书房旁边的小耳房里,旁边放着份任命书,上面盖着通红大印,皇上正在监督御医替他诊断治疗,还亲手给他端了碗比黄连更苦的药,以表示伯侄情深,并亲切安慰:“只是劳累过度,休息两天就没事了。我已将你要出任巡城御史之事告知太后,她说你成亲后终于肯上进了,欢喜得念了好几百声佛。”
  
  后路被断,夏玉瑾垂死挣扎:“我堂堂南平郡王,担任六品小官,还得穿绿袍,站在一群穿红穿紫的堂兄堂弟中,多丢脸啊……”
  
  “你还有脸吗?”皇上用所有人能听见的声音嘀咕了一句,再度慈祥笑道,“事无贵贱,终归是要人做的,做得好以后再升官嘛。至于绿色官袍是不太好看,但是你年轻貌美,风华正茂,也是无妨的。大不了朕再下道旨意,特批绣娘们在你的官服上多绣几朵花,滚两道金边,镶两颗珍珠宝石,装饰得华丽些,以示身份不同。”
  
  看着那张比黄鼠狼还狡猾的面孔。
  这一刻,夏玉瑾深深地怀疑,太庙里大秦开国皇帝那张正气凛然的画像是骗人的吧?他究竟要有多无赖,才能养出那么多无赖子孙啊?
  
  日头早已西斜,被黄鼠狼教训完的夏玉瑾蹒跚着爬上自己的舆轿,带着任命旨意,伤心地回家去了。
  才踏入他自己住的长风苑门口,就听见里面传来一阵欢声笑语,好几个小丫鬟正贴着影壁踮着脚尖、探头探脑,伸长脖子往里面看,还在悄悄地喝彩叫好。
  
  夏玉瑾有些好奇,也跟着走过去探了探头,却见刚抽出花骨朵的桃树旁,叶昭正在练剑,红色的身影翩若游龙,剑花在空中星星点点晃过,如暴雨疾风,她随心所欲地控制剑势去向,比控制自己的手还轻松,再配上冷酷英俊的面容,帅得让男人都想祈求老天快点降道雷来劈死这混账。
  
  小丫鬟看得入神,没留意是何人走近,只觉身后有人靠近,似乎想抢自己的风水宝位,便愤愤推了一把,怒道:“滚!这个位置是我占的,你要看到别处去!”
  
  夏玉瑾气急败坏地搬过她脑袋,对着自己的脸,慎重展示了一□份。
  那群在偷看的小丫鬟们吓得尖叫一声,赶紧一溜烟跑了。
  
  夏玉瑾绕过影壁,然后发现他的小妾通房们齐齐坐在离桃树不远的亭子里,个个神采飞扬,表情欢乐,一边喝他买回来的酒,一边吃他买回来的肉,一边给叶昭鼓掌喝彩。
  
  叶昭听见尖叫,停下练剑,直直望向影壁。
  杨氏犹未察觉,急忙从亭中奔出,从怀里掏出块绣着并蒂莲花的帕子,轻轻替她拭去额上几点汗珠,贤惠得就好像体贴丈夫的新婚媳妇,映得她原本平常的容貌都美了几分。萱儿也不甘示弱地奔了过来,帕子才刚刚掏出,就被眉娘后发先至,狠狠撞去旁边,然后捧着杯温酒,低眉顺眼道,“将军,用杯酒。”萱儿气急,狠狠朝她瞪了好几眼,才换出娇羞笑容,用软绵绵的声音道,“将军,歇会吧。”
  
  平时他在家,都没见妾室们如此争宠。
  夏玉瑾愣愣地看着,有点捉奸的错觉。
  
  叶昭收起剑,抛下美人,急急向他走来,不好意思地解释:“我饿了,所以先吃了点。”
  夏玉瑾指指杨氏她们,指指叶昭,再指指自己。
  书到用时方恨少,他死活想不出有什么词汇可以表达自己此刻的复杂情绪。
  叶昭会意,立刻道歉:“羊肉送来的时候正好她们来请安,我便做主留下了,女孩子吃不了你几两肉,乖,别小气。”
  
  夏玉瑾脸色发黑,只想把四个红杏出墙,勾搭成奸,还企图气死他的媳妇、妾室、通房一个个休出去!
  
  叶昭自觉失言,强拉着他手往亭子走,打着哈哈道:“我行事粗鲁惯了,别放在心上。最好的肉给你留下了,而且她们喝的是蜜酒,不是你带回来的女儿红。呆会我亲自给你温酒,敬上三杯。”
  
  杨氏见郡王要与将军把酒言欢,重温感情,简直大喜过望。她赶紧踹了脚眉娘提醒,扯过脑子转得比较慢,还想去给两人倒酒献殷勤的萱儿,匆匆告退离去。大家一起回院里再给姻缘娘娘烧两柱香,保佑他们两人独处,感情能快点好起来,千万不要闹和离,然后保佑她们一辈子富贵荣华。
  
  夏玉瑾挣了几下挣不脱,接着被按着坐下,两杯美酒灌下肚,他想起和离书,脑子也清醒了些,想起媳妇长得再帅也是个女人,和妾室通奸绝无可能,自个儿脑袋上的帽子还是宝蓝色的,没有变绿,终于安心了些。
  
  叶昭从腰间掏出把锋利的小匕首,挥舞如飞,将羊肉切得薄如蝉翼,放入碗中,拌上香油葱蒜等佐料,亲自端去他面前,殷勤道:“在宫里耽搁了大半天,怕是饿了吧?多吃点。”
  
  她切片手艺相当不错,夏玉瑾吃得香甜,见手中匕首精巧漂亮,便拿过来,细细端详,觉冰凉入骨,锋利无双,惊异赞道:“这是前朝手艺吧?玉剑子大师的作品?”
  
  “好眼光!”叶昭见他识货,欢喜起来,并夸耀道,“正是玉剑子大师铸的蝉翼,削铁如泥,当年江湖侠客常浩刺杀了罪大恶极的宦官陆虎臣,挖了他心肝去下酒,用的就是这把刀!我得了此刀后,也生挖过蛮金大将哈尔穆的心肝,泡在酒里,拿去给家人在漠北被这头凶残恶鬼所屠的将士们共饮。”
  
  真是把杀人挖心好刀啊……好刀……
  他媳妇果然是吃过人的。
  夏玉瑾默默将嘴里的最后一片羊肉嚼了两下,努力吞入喉咙。
  
  叶昭拿着蝉翼,讨好地问:“再给你切点肉?”
  夏玉瑾觉得自己还是再晕一次比较好。
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9 19:21:37
23、狐假虎威



  漠北民风粗犷,叶昭习惯和军中粗汉们相处,身边最文雅的算是狐狸,可那家伙抢肉吃的速度也不落后于老虎。所以她对上京纨绔们的脆弱心思,知之甚少,最后将思路换去认识的深闺美女身上,才算勉强猜到夏玉瑾此刻难看的表情究竟从何而来,然后小心翼翼地求证:“刀……已经洗干净了。”
  
  杀人的刀洗干净就可以切菜了吗?
  夏玉瑾看她的表情只能用仇大苦深来形容。
  
  叶昭挠挠头,唤秋水回房取一把崭新的大食弯刀,重新切起羊肉来,并解释:“这把刀是刚开锋的,还没碰血。”
  夏玉瑾沉默了一会,弱弱地问:“厨房不是有切肉银刀吗?”
  叶昭鄙夷:“垃圾也配称刀?!”
  想当年,她抓周时,丢下满屋子东西,爬去爷爷的腿上,死死抱着那把青凤剑不放手,爷爷大喜过望,当场断定她这辈子是做学武的料。长大成人后,她除爱武成痴外,最大的嗜好是收集各种名兵利器,每次看见新玩意,都会心痒难耐,忍不住重金购买。而战场也是收集兵器的好地方,所以她目前拥有各类长短兵器、抛射暗器、奇门兵刃不下数百,件件都是大师手笔,哪里看得上切肉银刀这等普通玩意?!
  
  夏玉瑾见她提起兵器时眼里冒出的恐怖光芒,生生打了个寒颤,决定不再触及这话题。他本着老高家羊肉再不吃就吃不着的心情,努力把刚刚的记忆彻底忘却,挑新切下来的肉片吃了几口入肚,然后将今日在宫中皇上下的任命告诉叶昭,并怨气冲天道:“我才用不着你撑腰!”
  叶昭赶紧安抚道:“那是,我还指望你撑腰。”
  夏玉瑾听在耳里,不是滋味,怒问:“你也在讽刺我?”
  叶昭摇头:“没有!”
  夏玉瑾敏感道:“绝对有!”
  叶昭叹气:“真没有。”
  夏玉瑾决定不再琢磨自家媳妇不可理喻的思维,他自暴自弃道:“皇上挑我去做巡城御史,不过是看中了我的身份,就算我干得再糟糕,也是太后的嫡孙,无论是谁都得给几分薄面。反正现在没有人愿意担任这个职位,我若是干好了,是惊喜,若是干不好,也是理所当然的,现在算是物尽其用了。”
  
  叶昭道:“你没那么糟糕。”
  夏玉瑾自嘲:“荒废了十多年青春,除吃喝玩乐外,一事无成,要不是还有个身份在,其实也没什么人看得起我。”
  叶昭:“你的身份就是旁人求也求不来的本事。”
  夏玉瑾不屑嗤道:“不过是天生的。”
  
  叶昭转转手中弯刀,慢悠悠地问:“我的武学天赋比别人都高,也是天生的,我的身份,也是天生的。若我不是叶忠的儿子,凭借叶家威名在漠北起兵,哪会有那么多响应?哪会那么容易让大家言听计从?若你不是太后的嫡孙……”
  “干!”话音未落,夏玉瑾把手里的一块骨头往她脑袋上砸去,斥道,“你是叶忠的女儿!不是儿子!自觉点!老子没娶男人进门!”
  “习惯了,”叶昭侧身避过骨头,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笑道,“出身凭的是运气,运气也是天赋之一,你以为圣上将我许配与你,是让我压住你的威风,其实不然,他是希望你给我撑腰。”
  
  这个笑话不好笑。
  夏玉瑾干笑了几声,觉得脸有点抽筋。
  
  叶昭继续解释:“大秦动乱,我以女流之身出任大将军,实属无奈,如今天下已定,满朝百官皆是男人,武将中不乏有才华出众者,被妇人生生压下一头怎会心甘,纵使他们暂时按捺不提,长久下去,终有动作。何况天下兵马大将军只有一个,众人虎视眈眈。只要我一天不下去,就永远轮不到别人上位。”
  
  夏玉瑾道:“皇上还是英明的,只要你自个儿不专横独断,有什么好担心的?”
  
  叶昭摇头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以后的事谁也说不清。”
  另外她不能说出口的是,自古以来,狡兔死走狗烹,功高盖主的善战之将多被猜疑,甚少有好下场。她如今独揽那么大的兵权,得天下民心,纵使如今的皇上圣明,对她的忠诚信任有加,却也不敢相信她的子孙后代个个都会忠心耿耿。她也不敢确定将来太子上位后,是否会为夺回军权痛下杀手。
  
  夏玉瑾想起开国功臣们的下场,也回过味来,心有同感,本想愤愤然地附和几句,又想起骂的是自家祖先,为免将来去见他们时被痛殴,还是乖乖地闭上了嘴。
  
  “幸好圣上仁德,治国有方,体恤下情,素有明君之称,”叶昭觉得也差不多是时候了,痛快将实情告知,“漠北胜利时,我便立刻上书请罪,向全天下坦白欺君之罪。那时候民心鼓舞,文武百官都夸是圣上用人有方,所以他就算有不满,也不会逆天下意,当场发作我。然后我送给他第二道谢恩折子,希望能嫁做人妇,告慰父母在天之灵。”叶昭在此顿了一下,含笑问,“你说……圣上能将我嫁给谁?”
  
  就算叶昭愿意解甲,漠北军中都是跟她出生入死的将士,对她奉若神明,马首是瞻,兵权无论交给谁,都不能服众。
  
  什么御赐玄铁鞭、珠宝首饰、房屋地契通通都是虚的,她的真实嫁妆是漠北五十万军权、叶家在军中的威望和大败蛮金的功劳。无论嫁给谁,都会让皇室寝食难安,如今将她许配给毫无野心的夏玉瑾,就是将嫁妆统统送入皇家。
  她从此不但是天下兵马大将军,还是南平郡王妃,是皇家的媳妇,是夏家的女人。子从父职,将来她子孙要继承的是南平郡王爵位,而不是叶家兵权。而且她离开漠北,升职嫁人,仍掌管天下兵马,可以在远方镇压漠北军,让朝廷新派去的军官不会遭致太大的抵触,然后慢慢更新换代。待她百年归老后,兵权名正言顺重归皇家,她与皇上也全了一世明君忠臣的美名。
  
  叶昭感叹:“圣上是个好人,也是聪明人。他将我嫁给你,就是要护着我。就算有人上蹿下跳,试图挑拨离间陷害我,也要顾及我的双重身份,如果把我从大将军的位置上弄下来,我就借你的名义,用郡王妃的身份去狠狠收拾他们。”
  
  夏玉瑾不算蠢人,只是被愤怒蒙蔽了头脑,待他理清楚思路后,顿悟:
  一、狐假虎威是相互的。
  二、他们都在为彼此撑腰。
  三、皇上是物尽其用,绝不浪费的黄鼠狼。
  
  可是,如果他们和离后,叶昭失去皇家身份依仗,将何去何从?
  叶昭满不在乎地挥挥手道:“车到山前必有路,总归会有办法的。”
  
  嫁妆棘手,她不能不嫁,皇家对年轻气盛,才华出众的宗室子弟们放不下心来,也不能将镇国公的嫡女嫁做侧室,剩下的空缺不是七老八十的老王爷家的填房,就是宗室家性格等各方面都极度混账的庶子,终归不会有好姻缘在等她。
  
  这女人虽然做媳妇混账,做将军却对大秦有功,怎能落得如此下场?
  到底是让她祸害别人,还是祸害自己?真是两难啊……
  
  叶昭笑吟吟地举杯朝他道:“别想了,干杯!喝酒!”
  夏玉瑾接杯轻轻碰去,不敢再看对方青春洋溢的脸。
  心里的不忍,也随着水波轻晃,一点点扩散开来。
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9 19:21:49

24、艰难决定



  夏玉瑾做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他辗转反侧,熬出两个黑眼圈,几乎是昧着良心才找出叶昭身上也有做媳妇的可取之处
  比如她不善妒,不会像徐侍郎的夫人那样,见丈夫喝个花酒就提着两个擀面杖追五条街痛揍。至于叶昭会不会来找自己商讨哪里的花酒更好喝,哪家青楼美人的屁股大这种问题,最好不要深思。
  又比如安太妃原本有些嫌弃长媳安王妃出身不高,小家子气,总是横挑眉毛竖挑眼,无论她怎么讨好都没用。自叶昭进门后,两相对比,安太妃对长媳的态度急转之上,只觉得她怎么看怎么顺眼,是全天下最贤惠的好媳妇,如今婆媳关系之融洽,人人羡慕,简直可称上京模范。
  再比如他大哥因腿疾导致性格有些阴郁,现在天天让仆妇说他房里的笑话听,脸上笑容也多了些……
  
  唉,人生中充满种种无奈,总要有点牺牲奉献精神的。
  只要他咬紧牙关,脸皮放厚,顶住流言。然后藏好手上的和离书,然后好好和叶昭沟通,好好教育她,至少要让她懂一点点怎么做女人的道理,别总是爷们得让人忍无可忍,还是可以勉勉强强不和离的。
  
  夏玉瑾说干就干,他就近在书房将《女则》《女儿经》《贤妇传》《列女传》《闺阁女四书集注》《内训》等书籍统统翻出,带着一点红袖添香夜读书的幻想,奔去寻下朝回来的叶昭。
  当他奔进久违重逢的卧室,顿觉眼前一亮,门前两排兵器架,上面插着各种各样的矛、钺、戟、叉、钯、戈等长兵器,屋内墙壁悬着一把狼牙棒和几把长弓重弩,缠枝粉彩花尊里插着几把宝刀宝剑,桌上搁着斧头、凹面锏、长鞭、双截棍、三节棍等等,原本放珍宝古玩的玲珑阁上全是暗器。
  
  这是兵部的武器库吗?
  夏玉瑾赶紧退出大门,揉揉眼,使劲朝长风阁上挂着的门匾看了无数次,确认没有走错自家大门,才再次默默地走了回去。对着正翘着腿,很不文雅地盘坐太师椅上,专心致志把玩新弄到手的扶桑刀的叶昭,重重地咳了声。
  
  叶昭见他难得过来,非常欢喜,亲自起身相迎。
  夏玉瑾将自己卧室被重新布置之事暂时抛之脑后,不再计较。只将一堆书本重重放在桌上,说明来意,要亲自担任讲解《女戒》的先生。
  
  两人先是互相交流了一下自身的文化水准,确认不学无术的等级。
  夏玉瑾自幼体弱,不能费神,念一天书要歇三天,可是天资聪颖,又得太后疼爱,请来的先生都是有真才实学的当代大儒,加加减减下来,也有个落第秀才的水准,教点《三字经》什么的不在话下。
  叶昭自幼好武,看见书本就头疼,再加上性格骄横,脾气暴躁,求学过程可以汇聚成先生们的血泪史,自八岁开蒙以来,平均一年能气走五个先生。最后是胡青的父亲因为家里实在太穷,又想托关系给儿子混个好前程,所以在叶老将军的苦苦哀求下,带着打落牙齿和血吞的精神,忍辱负重留了下来,耗费两年多时间,千辛万苦,用尽各种办法,总算将一本《千字文》灌入叶昭脑袋里,让她不至于做个睁眼瞎。直到行军打战后,叶昭总算察觉自己肚子里得墨水少得太可怜,被迫无奈,便在空闲的时间里,让胡青子承父职,当任先生,努力恶补军事与历史知识。
  
  比起说话风趣幽默,讲解深入浅出的胡先生,夏先生的教学能力简直是天渊之别。纵使他做足了准备工作,用很认真的态度进行讲解,奈何只会照本宣科,不懂引经据典,题材的选择也非常无趣。叶昭本就不是有耐心读书的人,对女孩子的事情更不感兴趣,听得暗地里哈欠连连,只看在先生秀色可餐份上,咬着笔杆,按捺脾气,一边努力装出认真模样,一边却忍不住偷瞄了自己新得来的扶桑刀好几眼,琢磨呆会去哪里试刀。
  
  夏先生讲得口干舌燥,敲着桌子,板着脸问:“何谓言德容工,你可懂了?复述一下。”
  叶同学从神游中醒来,话只听了半截,愣愣地看着他,木然许久,不确定地问:“工?什么工?绣花什么的我不行,要不……每天给你屋子扫次地?”
  
  这该死的混球完全没听!
  夏玉瑾给气得半死,要不是怕不小心砸到脚,非得扯下墙上的狼牙大棒,狠狠丢到她脑袋上去。
  
  “别生气,我读书就是爱走神,”叶昭有些内疚,忙给他斟茶递水顺毛,为了转移仇恨,还将自己收集的碧水剑拿出来给他看,讨好道,“别想了,书不是一下子能读完的。这剑可是千金难求,多少学武之人甚至愿意为了它去拼命的珍宝,要玩玩吗?”
  夏玉瑾摸了一下,呆滞地问:“砍得死你吗?”
  “你?”叶昭毫不迟疑地摇头。
  夏玉瑾绝望地栽倒在桌子上,再也不动了。
  
  媳妇的武痴是无药可救的了。
  夏玉瑾怕自己被气得英年早逝,最终只让她牢牢记住一条“在人前人后要给夫君留面子”,然后将教学计划彻底搁浅。
  
  半个多月后,南平郡王府修缮完毕,安王府彻底分家。
  安太妃虽然疼爱小儿子,却死活不想和小儿媳呆一块受气,于是忍痛割爱地留在大儿子身边,只在下人里挑了许多能干又忠诚的心腹,送去郡王府给儿子使唤,免得他太受媳妇拿捏。
  夏玉瑾不确定将来要不要和媳妇和离,所以不打算和她同房。但两人最近感情稍微好转些许,便在挑出两个相邻的院子,各自住了进去。从此一边是兵器林立,刀光剑影,一边是蟋蟀骰子,鸟语花香,看着非常怪异。杨氏挑了离将军与郡王都比较远的院子,专心掌管中馈,眉娘和萱儿为了争离将军住的凌霜阁最近的听花小院,差点吵翻了天,一个骂对方是狐媚子,一个骂对方胸大无脑,差点就掐了起来,最后还是被夏玉瑾发现喝住,被一起发配去离凌霜阁最远的乌月轩……
  
  兵荒马乱,忙得母猪都要上树的情况下。
  搬家完毕,夏玉瑾的官服也发了下来,宫中绣娘手艺不错,崭新的绿色锦缎底,上面有金线绣花,却很素雅别致,穿着颇显精神。
  
  叶昭夸奖:“穿上去看着真不错,有官大爷的款。”
  “去去,谁信你的眼光?!”夏玉瑾嘴里驳斥,心里却给夸得有些欢喜,他在院子里走了几步,正好走到秋华与秋水面前,便问她们感觉如何。
  
  秋华秋水因将军死令,不敢再对他冷言冷语,一起努力赞美。
  秋华:“郡王和往日不同,人模人样的,真不错!”
  秋水:“要不要让绣娘给你做个绿色头带?把将军收着的那颗大珍珠镶上去,配成一套肯定好看!”
  
  夏玉瑾发誓。
  他再和叶昭身边人说话,他就是猪!
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9 19:22:03
25、漠北往事



  不管秋华和秋水背后用多么尖酸刻薄的语言和态度对待夏玉瑾,只要叶昭出现,她们俩就会变成再温顺老实不过的羔羊,满脸天真无邪,仿佛什么坏事都和她们无关。
  女人变脸速度之快,简直令人惊叹。
  夏玉瑾怒气冲冲地拂袖而去。
  秋华和秋水立刻朝他背影做了一个大大的鬼脸,悄悄鼓掌庆祝。
  
  叶昭等夏玉瑾走远后,来到她们身边,伸出手指,给一人脑袋上敲了一个大爆栗,斥道:“越来越没规矩了!欺负我男人不要太过火!”
  秋华秋水惨叫一声,抱着脑袋,哀怨地看着她,强辩道:“哪有欺负?”
  
  “还敢狡辩?!你们没欺负他,他会兴冲冲从我房里出来,怒冲冲迈出大门?”叶昭继续训斥,“一个两个都是不省心的家伙,非要闹得老子后院起火才高兴?!”
  
  两个女孩你看我,我看你。经过短暂沉默后,口直心快的秋华憋不住心事,抢先道:“将军,我们是讨厌他!一个泡在蜜糖水里,温柔富贵乡长大的废物男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将军你没嫌弃他,已是他三辈子修来的福分!他倒先嫌弃起将军来!枉费将军你待他那么好!真是不值!像这般无耻混账的窝囊废,在咱们三军中随便挑个阿猫阿狗都比他强!”
  秋水补充:“比如胡军师,比他好一万倍,对你又言听计从,若是你让他娶你,他铁定二话不说……”
  
  “狐狸?”叶昭都给她们的傻话惹笑了,“别胡说八道,他铁定二话不说先抹脖子后跳河。你们年轻,很多以前的事情都不知道……”
  
  当年胡青父亲在叶家授课,胡青给她二哥做书童,跟着旁听。
  叶昭读书糟糕,她二哥比她也强不到哪里去,胡青小小年纪却聪明伶俐,乖巧懂事,素有神童之称。叶家上上下下提起他没有不夸的,再看自家两个不成器的,更忍不住扼腕叹息,经常将三人拿来做对比“看看人家胡青,再看看你。”“你们俩混帐小子,加起来能有胡青一半懂事,老子就能多活十年。”
  
  叶昭是个霸王脾气,哪里听得这些话?
  她带着狐朋狗友,变本加厉地折腾胡青,三天两头找借口教训他,弄得他身上不明显的地方青一块紫一块,只为把他们父子赶走。胡青为了父亲,将所有事情按下,隐忍不发,心里对叶昭却是恨之入骨,只巴不得早点长大去参加科举,得个一官半职,衣锦还乡,再找机会狠狠地报复她。
  
  后来……
  少年的梦想没有后来了。
  那天,漠北火光四起,杀声震天,他们的父母惨死在屠城中,家园被毁,年少时的恩恩怨怨在国仇家恨下,变得不值一提。
  两人联手对抗蛮金,关系开始好转。
  胡青还是喜欢三不五时给她添点小堵,算是报复当年之事。
  
  “狐狸和我是兄弟,他那么大个人还在打光棍已经够可怜了,你们就莫要败坏他名声,害他更讨不着媳妇了。要不是他坚决不要粗鲁的女人,我非得将你们姐妹俩一起送他去!”叶昭顿了顿,骂道,“再胡闹就让你们爹领回去,好好呆家里绣嫁妆!等春闺结束,我做主给你们挑两个最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嫁了!”
  
  秋华秋水见将军发脾气,脸都吓白了,将头摇成拨浪鼓。
  叶昭冷冷地说:“夏玉瑾再不济也是南平郡王,是太后面前受宠的嫡孙,还是上京的地头蛇。若他真心要收拾你们,随便都能拿出十种八种手段来。如今是他心善,不愿认真与两个女孩子计较,你们也不要将他的忍让当筹码,随便在他脸上踩!”
  
  秋水嘴唇微微动了下,还想再为胡青抱不平,可是看见叶昭眼中冒出的厉色,赶紧将满肚子的话统统吞了回去。
  
  叶昭低下头,用最严肃的语气,最缓慢的速度,告诫她们:“我叶昭从不打无意义之战,不攻无用之城,既然是挑了他,就是他有让我非要不可的地方。至于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好不好,合不合适,我心里有数,还用不着你们来做决定。”
  
  秋华秋水站得笔直,大气都不敢出。
  叶昭总结:“今日之事,只此一回,下不为例。”
  
  巡城御史官虽小,手下还是有个百十号人。
  负责文书工作的老杨头听闻要有新御史上任,战战栗栗地花了一个通宵将过去所有资料都弄整齐,待听见新御史是南平郡王,他呆滞了半个时辰,然后花了十个晚上,加班加点将部分资料整理重抄了一份,熬得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夏玉瑾带着满腹怨气来到巡察院,立刻点齐手下认人,发现里面大半是以前在街上相识的,熟悉起来毫不费力。待老杨头送上文书时,他收下记述城察布防的文书,然后将喜欢闹事的流氓地头蛇黑名单与案件文书搁开,大大咧咧地摆摆手道:“不用看了,这些小混蛋,哪个我不认识?”
  
  老杨头忽然有想哭的冲动。
  早知如此,他何须花那么多时间将南平郡王的名字在文书上抹除?
  
  夏玉瑾新官上任先逛街,让手下官差带着他去熟悉工作。
  他在这边骑了匹温顺的马,大摇大摆地走着,上京的流氓混混们在那边轰动了,纷纷三五结群,呼朋引伴地跑出来看热闹,坐在茶寮酒馆,喝酒的喝酒,喝茶的喝茶,磕瓜子的磕瓜子,对着穿崭新官服的夏玉瑾指指点点,想到他以前的所作所为,直说是“耗子看粮仓——监守自盗”
  
  夏玉瑾随手点出里面几个笑得最厉害的,吩咐官差道:“穿蓝色衣服的家伙昨天在醉云楼吃了霸王餐,下巴有颗痣的死胖子五天前参与了殴打事件,瘦得像猴子的那个家伙涉嫌诈骗,统统带回去给本王问话。”
  
  纨绔混混们,多多少少都做过几件亏心事,见夏玉瑾要恼羞成怒,翻脸不认人,赶紧闭嘴,就是憋笑憋得肚子痛。
  夏玉瑾见大家老实后,在街上随便逛了圈,并告诫相熟的家伙,让他们以后要做坏事就做干净点,别给他没脸,也别闹到明面上来。那些家伙个个点头哈腰笑着说晓得,做事绝不给郡王添麻烦。
  
  路过杏花楼的时候,正值响午,闻到酒肉飘香,腹中饥肠辘辘。
  夏玉瑾爬下马,丢给侍候的小二,带着随身的二十来个官差与小吏们进去用餐,他本就生就讨好面容,又有随和性子,其他人又存了拍须溜马之心,三杯两盏下来,便亲亲热热地混成一团,仿佛认识了十几年的好友。
  
  喝着喝着,夏玉瑾眼尖,见个青色身影徐徐从走来,要一壶酒,两个小菜,自顾自坐去角落临街的窗口,自斟自饮,自得其乐。
  他交代手下一声,匆匆走去,拍着来人肩膀,笑道:“胡青兄弟?这些日子忙得脚不沾地?为何兄弟请喝酒都不见你出现?”
  胡青听见声音,默默看看这手中酒杯,暗地里吸了口气,待抬头时,狭长的双眼里含着的鄙夷已被温柔的笑意掩下,他叹了口气:“将军布置下来大批任务,忙得连睡觉都合不上眼。”
  “那个凶婆娘真会使唤人。看你脸色憔悴得,嗤嗤……”夏玉瑾对这位被他媳妇压迫的家伙有同病相怜的感觉,便拉来老板,让他上两壶最好的花雕酒和半斤卤猪耳,坐下劝道,“以胡兄弟之才,参加春闱,中个举人进士不成问题,何苦做个小小参谋,未免太委屈了。”
  
  胡青淡淡道:“还好吧。”
  夏玉瑾问:“你是怎么认识我媳妇的?”
  
  胡青想了想道:“家父是叶家的西席,我与将军自幼相识。”
  夏玉瑾笑道:“哈,她说自己小时候不是一般的凶。”
  胡青点头:“何止是凶,简直是个混蛋。从小就穿男装,蛮横霸道,招摇过市,见不顺眼人的就随意欺凌,什么坏事都有她一腿。叶老将军对她的行径恨得要死,三天两头动手打架,半个月吼一次要逐她出家门。”
  夏玉瑾好奇问:“漠北人都不知道她是女人?”
  胡青白了他一眼:“你觉得家里有个霸道儿子,还是有个霸道女儿名声好?”
  
  都是丢脸,自然要选少得丢。
  叶家抵不住叶昭的混账,又没脸承认她是女儿,只好对家里人下了封口令。
  叶昭身材高挑,武功高强,说话做事都比男人更狠辣,说她是女儿,好比指着只老虎硬说是绵羊,根本没人相信。
  久而久之,漠北人都以为叶家有三个儿子。
  
  夏玉瑾想明白其间关键,问:“你既讨厌她,何苦要跟着她做事?”
  
  “讨厌?或许吧。”胡青的思绪有些恍惚,他不自觉又想起六年前的晚上,再次陷入那场永远也不能醒来的噩梦。
  
  熊熊烈火环绕在身边,腥臭的气息在鼻间漂浮。
  漠北的雍关城破,叶家是首当其冲的屠杀目标,夫人妾室、丫鬟侍女、下人仆役无一幸免。房屋的冲天火光中,他被父亲藏在柴房的杂物筐内,上面铺了厚厚一层烂草,叮嘱他“好好活着”。他眼睁睁看着父亲尚未冲出大门,就被蛮金兵随手一刀砍下头颅,还当球踢着玩,笑着闹着,比较谁得球最圆,踢得最远。
  
  鲜血顺着青石地面,徐徐流淌着,侵入柳条筐,浸湿了他的衣角,尚有暖暖的温度。
  父亲的身躯静静躺着,苍老弯曲的脊背已永远睡下。
  他再也不会在夜里用难听的声音,念四书五经催眠他入睡了。
  
  耳边充斥着野兽的欢声笑语,女人被□发出的竭斯底里尖叫,男人愤怒的咆哮,那个疯狂大骂“操你妈”的声音,是素来懦弱的小马吧?那个哭泣求饶的声音,是在自己受伤时,好心送药给他的红袖姐姐吧?厨房刘大婶八岁的儿子小毛在空中飞过,落在地上滚了两下,被利刃贯穿,再也不动了,他再不用偷偷找自己学识字,做秀才梦了吧?
  
  还有谁?还有谁能活着?
  他慌乱得失去神智。
  极度的颤栗后归于深深的寂静。
  入夜后,蛮金兵在举着火把四处搜索,说是要找叶家的狗崽子。
  
  细细的搜索下,没有落网之鱼。
  “这里还有个小杂种!真会躲,找死你爷爷了。”
  发现他的蛮金兵眉开眼笑,提着他的领子扯出柳条筐,然后愣愣地看着自己被拦腰砍成两段,连着手里的胡青,一起滑落地上。
  
  满地血污中,胡青抬起头。
  恍惚中,看见红莲般耀眼的火光中,站着威风凛凛的战神。
  凌乱的长发在冰冷晚风中轻轻飘舞,她浑身被鲜血淋浴,琉璃色的双眼已杀至通红,右手持着滴血宝剑,左手朝他伸来。
  
  他坐在地上,一时动弹不得。
  
  “走,”她说,“跟我走。”
  被坚定的声音鼓舞着,他终于站了起来,哆哆嗦嗦地跟着她,来到柴房后面的墙壁边,那里有条她用来在关禁闭时偷溜的小密道,出去后砍死两个蛮金兵,再通过两座民房,凭着叶昭地头蛇的本事,左转右转,两人竟躲过蛮金的封锁,逃去了城外的乌山树林中。
  
  连夜奔波,他累得喘不过气来,双腿像坠着千百斤重物,再也挪不动了。
  “休息会吧。”她停下步伐,站在山腰处,望向山脚,轻轻地说,“庸关城的火,越来越大了。”
  
  风夹杂着热气,吹过树梢,奏出凄凉的丧歌。
  绝望的惊叫声还在耳边回荡。
  
  曾互相憎恨的两个人并肩而立,静静地看着,看熊熊烈火在黑夜的帘幕上画出大片大片灿烂晚霞,残忍地将家园吞噬。叶府的朋友、思静书院的同窗、桂香酒肆的好酒、西街的美人、月牙楼的古玩、万古轩的梅花……只有失去的时候,才会深深明白这一切的美好。
  
  他梦想衣锦还乡,孝顺父亲。
  可是,乡在哪里?父亲在哪里?
  
  回不去了。
  再也不回不去了。
  
  新鲜的空气涌入胸腔,恐惧消散,痛苦撕裂心扉,眼泪终于大滴大滴地落下。
  十六岁的大男孩,终于抱着膝盖,哭得声嘶力竭。
  
  叶昭默默地在他身边坐了一夜,不说话,不落泪,只看着手中宝剑,不知在想什么。
  空气是沉甸甸的悲伤。
  
  黎明破晓的时候,她终于开口了:“从小我就痴迷习武,可是父亲说我是女人,纵使变得再强,将来也要被关入四面围墙一面天的宅子里,武功练得再厉害,除了让夫家嫌弃,没任何作用。”
  
  胡青惊愕抬头看向她。
  
  叶昭的声音很冷静,仿佛在述说与己无关的事情:“我自诩天赋比男人高,学得比男人好,比男人更努力,这样的结果叫我如何甘心?所以我痛恨父亲,痛恨女儿身份带来的束缚,甚至痛恨整个叶家和漠北。每天带着狐朋狗友,胡作非为,逞凶好斗,在恶棍们的崇拜中,用暴力得一时快乐,甚至不管不顾地偷了父亲的军符,伪造书信,带了兵去打仗,想给他添堵,想证明自己比男人更强……以为这样就可以挣开身上的蚕茧,得到解脱。”
  
  只有撕心裂肺的痛,才能让不成熟的孩子一夜长大。
  
  叶昭拂过剑上刻着的“昭”字,轻轻地说:“赶回叶府时,母亲还有最后一口气,她将父亲最珍惜的宝剑交给我,告诉我,我才是父亲最自豪的女儿,也是最舍不得的女儿。叶家在战场上死的人够多了,所以父亲希望我不要像哥哥那样用命在战场上搏杀,而是像普通女孩儿那般嫁人,得到简单的幸福。”
  
  母亲说不要复仇,快点逃,向西逃。
  雍关城的西面就是蒙祈镇,蛮金尚未追到。
  趁破晓时分,人们警惕心最低的时候,快点逃。
  
  雍关城的大火渐渐熄了下去,家园烧得差不多了,活着的人也不多了,剩下的只有仇恨。
  
  父亲,对不起。
  你的遗命,我暂时无法做到。
  
  叶昭站直了身躯,她看着被毁的故土,坚定无比道:“ 漠北是我的家,我身上流着叶家的血,在此横行霸道,做过许多无法饶恕的恶行。如今遭逢大难,怎能弃漠北百姓,就此离去?”
  
  拿起父亲的宝剑,举起父亲的兵符,纠集父亲的残部,重新杀上战场。
  用鲜血清洗犯下放下的过错。
  她决意,要用一生来赎罪。
  
  叶昭向东走去。
  启明星在天际熠熠生辉,美丽而耀眼。
  
  胡青擦干眼泪,追上了她的步子,大声问:
  “喂,你这文书都读不通的老粗,要军师吗?”
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9 19:22:12
26、棒打鸳鸯



  夏玉瑾听胡青讲述往事时,总觉得他的表情怪怪的,似乎洋溢着对自家媳妇的倾慕,于是小心翼翼地问:“喂……你该不是对那只母老虎……”
  胡青神色黯然,摇头:“将军是什么身份?我是什么身份?同生共死那么多年,如今她过得好就行,不能再苛求更多了。你千万不要误会,我们没发什么,今天的事就当我酒后失言,从未说过吧。”
  
  明明已经暗示了吧?!
  夏玉瑾的心在凌乱地呐喊着。
  
  他想起初遇胡青时,对方一脸失意的模样,埋头喝着闷酒,然后说自己心爱的女人嫁了个混蛋,这混蛋八成是指自己。也难为他还能和自己称兄道弟,把酒言欢,是想打听自家心爱的女人过得好不好吧?
  
  毕竟他们两人共过患难,在战场上朝夕相对,心生爱慕也是应该的。
  将军配军师和将军配纨绔,只要稍微还有点脑子的都知道哪边更登对。
  
  奈何他的皇帝伯父是恶棍头子!真他妈不是个东西!
  为夺将军的嫁妆,居然硬生生棒打鸳鸯,拆散人家天设地造的小两口,逼着将军嫁给自家的纨绔子孙,让军师暗自神伤,每日借酒消愁舔伤口。也害自家子孙在将军的铁腕气场下,痛苦徘徊,彷徨度日。
  
  夏玉瑾伤感地拍拍胡青肩膀,不知该如何安慰。
  他虽然做的坏事多,但这种夺人所爱是不屑为的。奈何胡青不姓夏,又太聪明太有出息,所以入不了恶棍头子的眼,更护不住叶昭的安危,导致有情人终不成眷属,让他夹在中间把坏人当得难受。
  
  胡青看他这般模样,叹息道:“人生如戏,每个人未必能演到自己想要的角色。”
  夏玉瑾赶紧鼓励:“至少要争取。”
  胡青:“竞争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
  夏玉瑾:“不能轻易放弃!”
  胡青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想让我不放弃什么?”
  夏玉瑾终于察觉,争着带绿帽,鼓励人家抢自己媳妇,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胡青看着他的脸色又白又红,就好像彷徨挣扎中的兔子,差点憋不住笑了出来。本着能给对方添堵绝不放过的本能,他很应景扭过头去,长长叹了口气,然后起身,让店家装了个酒葫芦,摇摇晃晃走出大门,留下凄凉的背影。
  
  夏玉瑾呆呆地坐了许久,一边觉得棒打鸳鸯很不应该,一边又觉得媳妇喜欢别人很没脸;一边觉得为了胡青应该对叶昭好些,一边又觉得为了胡青不应该对叶昭太好,以免破坏他们的感情。想来想去,最后他心里很堵,又不方便说出口发泄,不知不觉便喝多了两杯,老花雕的后劲大,他有点晕头后,叫来随从,大着舌头吩咐:“走!摆轿,回家去!”
  
  随从苦着脸喊了声:“郡王,待会要去六合巷……”
  夏玉瑾很大度地甩手道:“六合巷?哈,你个色胚子,又想醉花楼的红姑娘了吧?!”
  随从都要哭了:“郡王,是去巡……”
  夏玉瑾摇摇手,打断他的话:“今天爷没心情喝花酒,改日再说!”
  他拔腿就摇摇晃晃要往安王府走。
  随从追在后面,真哭了:“郡王,不对……”
  夏玉瑾终于想起自己搬家了,又换了个方向往南平郡王府走。
  
  官差和小吏们看得目瞪口呆,见他快要走远了,几乎是饿虎扑食似地扑过去,拖着他的腿齐齐嚎叫:“郡王,您还在巡街呢!不要玩忽职守啊!那是大罪!”
  
  随从们心知主子德性,唯恐被牵连处罚,立刻补充:“玩忽职守会打板子砍头的!你看将军前些日子多可怕啊!”
  夏玉瑾犹豫了一下。
  “别胡说,”老杨头是老实人,见大家说得不成样,赶紧打断,并不顾他们眼色,将巡察院规矩坦白告知,并点头哈腰讨好道:“当值的时候醉酒,虽不用挨打砍头,也要被言官告状,降职罚俸。”
  “好啊!太好了!”夏玉瑾闻言大喜,借着酒胆宣布:“谁有办法告得圣上撤我职,我送谁一百两买酒喝。”
  
  有这样一个上司是让人吐血的。
  有这样一群手下是让人欣慰的。
  
  大家决定不和他讲理了,扶的扶,搀的搀,同心协力,务必让郡王端坐马上,将剩下的街道巡完,并祈求剩下来的路程不要出现突发事件,以免郡王再发什么惊人之语。
  
  奈何天不从人愿,走到东街的时候,传来一阵哭声,有三四个中年汉子和一个妇女,带着个病恹恹的孩子,在保和堂门口吵吵闹闹,几乎要拿扁担和家伙打起来。巡察们见势不妙,正想带着郡王绕道。
  
  “发生什么事了?”夏玉瑾听见哭声,顿时兴奋起来。他欢快地跳下马,差点摔了个倒插葱,然后跌跌撞撞地跑过去,带着一身酒气,卷起袖子,拍着身上沾了两块油迹的官服,用唱大戏的腔调道,“都说来听听,让青天大老爷给你们做主。”
  
  周围一片寂静。
  大家都傻眼了。
  
  夏玉瑾走入店内,抄起慎沉,当惊堂木重重往桌上一拍,架起腿,骂道:“快说!”
  
  那妇女反应快,见他身上的官服造型虽然很奇怪,料子却不像作假,那张如花似玉的脸蛋看起来也很有贵气,猜想身份不俗,便心里一横,立刻冲上前,跪下道:“民妇张黄氏,拜见青天大老爷,请大老爷做主。”
  夏玉瑾听得大喜:“听你说话,就知道是好人。”
  
  保和堂老板是认得夏玉瑾的,却认不出那身古怪官服,听见他在胡言乱语,心下大急,赶紧过来道:“郡王,您醉了。这事还是交给巡察院处理吧?待会我再请你喝杯酒,要最好的花娘作陪。”
  夏玉瑾听得大怒:“听你说话,就知道是奸贼!”
  
  老杨头见混不下去,在后面重重地咳了两声,狐假虎威地宣布:“这位是新上任的巡城御史大人。”
  
  众人一片哗然,除跪地上的张黄氏外,个个抬头看天,都觉得昏暗了几分。
admin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3-9 19:22:26
27、恶贯满盈



  事情很简单。
  闹事的苦主姓张,叫张大宝,住在上京附近的张家村里。他儿子张三郎上个月病了,带去保和堂找坐堂大夫看,抓了十来服药,回去吃了后病情急转直下,昨天半夜又呕又吐,眼看就不行了。张家认定是保和堂庸医害人,带着儿子、媳妇和三四个兄弟堵上门,要讨说法。保和堂的坐堂大夫声称自己的方子与药物都没问题,是张三郎病入膏药,张家照顾不当,方导致病情恶化。保和堂老板则认定是对方在故意闹事,找个快不行的孩子上门来勒索要钱。
  
  张黄氏抹着眼泪,哭哭啼啼道:“民妇无知,也知虎毒不食子,张家村方圆几十里,都知三郎是我最疼爱的孩子,怎会用他勒索钱财?我只求儿子可以好起来,若是好不了,我便要这庸医偿命。”
  
  “荒唐!”老杨头斥道,“就算是庸医治死人,也是依律收赎,给付其家罢了,哪有偿命的道理?”
  
  张大宝弱弱地问:“能赔多少?”
  张黄氏狠狠一巴掌甩去他脸上,哭骂道:“你这猪油蒙心的家伙!我儿还没死呢!”
  张大宝红着眼眶,急道:“你少装大头蒜!咱们家是什么光景又不是不知道?这些年年年干旱,收成不好,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这两个月给三郎看病闹得家里揭不开锅,现在大夫都说他不成了,你我饿死也就算了,总得顾着大郎、二郎和妞妞啊!”
  
  两夫妻还没等别人发话,已经互相掐起架来,让周围几个兄弟忙着劝架。
  
  保和堂的老板走到夏玉瑾身边,摇头晃脑道:“你看,我就说这两个穷鬼是想勒索的。”
  坐堂大夫也声称:“治病哪有绝对治好的把握,他儿子本来就是恶疾,吃了药不好,也是天意。”
  
  夏玉瑾本就有些晕乎乎的脑袋给他们闹得更晕了,他走出大门,凑到病童身边,捧着病恹恹的小脸,左右看了看,还把了下脉。
  
  老杨头跟上,讨好问:“郡王还会医?”
  夏玉瑾瞪了他一眼,愤愤然道:“老子怎么可能会?!”
  
  不会还装模作样?老杨头一边腹诽一边给他提供这类事件的解决旧例:“往常这种事,都是让别家大夫来看药方,确认是不是病童没救了,如果是误会,就劝和。如果是患者恶意诬告,就杖责。是医者过错,就赔钱。”
  
  保和堂老板手里正拿着几个小银元宝,也想按旧例疏通关系,可是眼前站着的是南平郡王,掌管皇商的安王家亲弟弟,天下兵马大将军的夫婿,不管他是缺德还是缺心眼,就是不缺银子,想在大庭广众下用钱来收买他或收买他盯着的手下,简直是自己找难堪。
  
  没有行贿,事情只好秉公办理了。
  
  “让别家大夫过来吧。”夏玉瑾琢磨一下,又道,“多抓几个大夫来,这保和堂是上京头等药局,谁知道会不会徇私舞弊。”
  
  巡察们得令,带来四五个大夫,看了病孩与药方,个个都点头说用得没错,是张好方。保和堂坐堂大夫听得很是得意,拿起架子拂袖道:“老夫从医三十年,怎会看错病情?!”
  
  张大宝听得失望极了,张黄氏哭得声音都哑了。
  人群中有个较年轻的大夫看不惯,呛声道:“既然方子没问题,会不会出在药物上?”
  
  张黄氏闻言,急忙将拿出个小包,里面是黑乎乎的一团,高举道:“这里还有残留的药渣,请大人过目?”
  夏玉瑾赶紧往后缩了缩:“我又不懂医,过什么目?喂!你们别顾着看药,先看看孩子还能不能治啊!”
  
  大夫们看完药渣,众说纷纭,有说看着没有不妥,也有说有点怪异,有些说孩子能治,有些说不能治,最后牵扯到医术上,吵得鸡飞狗跳,谁也不服谁。保和堂坐堂大夫咆哮道:“嚷什么嚷?!这药渣能有什么问题?就算是孟兴德来了!也没半句话说!”
  
  “孟兴德?好主意,”夏玉瑾的脑子总算有些清醒了,他拍拍老杨头的肩膀,“去太医院,将孟老头子给逮过来!”
  
  老杨头脸都青了,脚步迟迟未动。
  孟兴德是大秦第一名医,供养在王宫内,脾气傲慢,架子极大,除皇室宗族谁也不搭理,寻常人就算想见,也未必见得着,更别提让他来这里给个穷孩子治病,查探案情了。
  
  夏玉瑾怒道:“叫你去就去!”
  老杨头:“可是……御医……”
  
  夏玉瑾不屑道:“区区一个御医,算得上什么东西?!老子叫他来!他就得来!”
  
  御医旁人看着再高贵,也不过是给夏家看病的专属仆人。太后最疼爱的嫡孙使唤起来,有何顾忌?
  老杨头猛地察觉夏玉瑾上任,他的文吏身份也水涨船高,已成了不是用官阶可以衡量的职位,不由大喜过望:“南平郡王说是区区御医,就是区区御医,快快请来!”
  
  没半响,孟兴德就背着药箱,带着三四个御医,赶着轿夫,飞一般地冲来了。他不顾其他大夫讨好,推开众人,先上前点头哈腰对夏玉瑾道:“郡王身体不好,要少喝点酒。”
  
  张黄氏看着全大秦最具盛名的大夫来替自家孩子看病,眼都直了。张大宝下意识地摸摸荷包,里面似乎还有三四个铜板。
  
  夏玉瑾对孟兴德交代完事情,又对老杨头吩咐了几句。
  
  “药方是差了点,但大体上还对症,”孟兴德一边看一边摇头叹息,“孩子体弱,药方中的麻黄量略重了两分,效果可能会有偏差,但应该也不至于经不起。可能是治疗的过程中吹了风,受了凉?导致病情恶化?”
  
  张黄氏赌咒发誓:“若我让孩子受了凉,便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夏玉瑾凑过去问:“还能救吗?”
  孟兴德给孩子扎了几针:“先用人参吊着,我给开副药,好好调理,应该还有救。”
  
  御医最大的毛病就是只管疗效不管代价。龙飞凤舞一张方子念下来,价钱能将没病的人活活吓出病来,张大宝一屁股坐在地上,喘着粗气。张黄氏没听懂,掐着丈夫,哭哭啼啼地闹着要救儿子。
  张大宝气得也甩了她一巴掌,“把你和女儿绑一块儿卖窑子里也买不起一副药!”然后求孟兴德,“神医,换点便宜药可以吗?”
  
  孟兴德对医术追求是完美的,于是他对穷鬼们表示了鄙夷,坚决不换方子。
  
  夏玉瑾无聊地玩着指甲,吩咐:“既然是保和堂医术不足,治不好病,自然要承担责任。孟御医大驾光临,教会他们一个好方子,这方子里的药,算是学费,自然得让他们出。否则老子就把这店子从头到尾都翻一番,看看那里有不规矩之处,好捞点油水给大家喝茶。”
  
  巡察都是粗人,翻查店面会弄得很乱,也算是给店家添点堵。
  
  本不算大事,可保和堂老板自孟兴德来后,脸色一直有点难看,听见御史发话,犹豫片刻,赶紧点头哈腰道:“正是,救死扶伤是大夫应尽的本分,这事到此为止,我们出就我们出吧。”
  
  夏玉瑾听他答应得那么爽快,笑眯眯地凑过去左右打量了那张胖脸许久,故作好奇问:“人人都说你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最是铁石心肠,穷人上门求医,都被打出去。怎今日如此大方?是不是有什么心虚之处啊?”
  
  保和堂老板恨得想咬他一口,还是哭丧着脸道:“这不是给郡王爷你面子吗?”
  
  “是吗?”夏玉瑾忽然狰狞笑了起来,“你是给我面子,还是给你卖的假药面子?自上年春天,你父亲去世,你接管保和堂来,吃喝嫖赌,无所不为,我每次去喝花酒都能看见你!听说还欠了老大一笔银子,于是想了些损招,专门弄了些假货,混在昂贵的真药里,用来哄人银子。虽然也闹出几条人命,都给你为京兆尹做妾的姐姐摆平了吧?”
  
  保和堂老板连声呼冤。
  
  夏玉瑾冷哼,对屋内打了个响指。
  刚刚孟兴德在外面看病,吸引了所有人注意力。几个巡察和他带来的御医早已得令,悄悄潜进屋,控制住店小二,在药柜里搜查了一番,然后捧出大批药材,狠狠倒在地面上,其中有切片的人参、灵芝、犀牛角等等,看着和普通药物无异,拿起来细细分辨,里面却混杂了寻常人看不出的假货。
  
  保和堂老板脸色都变了。
  众人再度哗然,看着他的眼神都充满恨意。
  
  夏玉瑾得意洋洋,当场学着媳妇英姿,狠狠一脚踹去他胸口上,然后自个儿往后跳了两步,站稳身形,气急败坏道:“老子就说他不像好东西!还不快给本青天大老爷把这恶贯满盈的狗贼拿下?!”
  
  巡察们赶紧上前,抓住瘫成一堆烂泥的老板。
  
  夏玉瑾大义凌然道:“先打个一百大板!押入大牢!秋后问斩!”
  
  喝彩声中,老杨头哭着拦住让人找东西打板子的郡王:“快住手,巡城御史没有处罚权的,要交京兆尹处置,你不能打他啊……”
  
  夏玉瑾咆哮:“凭什么我媳妇能砍人我不能砍!滚开!爷今天非要揍死这混球不可!”
  老杨头:“住手啊!你打错人了!我的头啊!”
  
  众人远目……
  郡王爷的酒,其实还没醒吧?
  
  离保和堂不远的巷角,阴影里站着两条人影,饶有兴致地欣赏眼前的一幕。
  秋老虎是穷苦人出身,不由赞道:“将军,郡王还有两下子啊,心肠也不错。”
  叶昭:“自然。”
  秋老虎:“将军,你毫不意外,是以前就知道他是这样的人?”
  叶昭:“还好。”
  秋老虎:“将军,郡王活干得好好的,你也不用担心了。”
  叶昭:“没担心,路过罢了。”
  秋老虎:“咱们好像是要去礼部商讨东夏皇子下月来访之事吧?礼部的衙门似乎是在西边,咱们兜了那么大个圈子,现在还在东街,你确定真是路过?”
  叶昭:“对。”
  秋老虎:“……”
  
  夏玉瑾远远看到好几个大姑娘小媳妇往巷角抛媚眼,怀疑媳妇在跟踪,气势汹汹地冲过去察看,却听轻轻风声刮过,秋老虎独自一人站在暗巷内,虎目圆瞪,手足无措,他看看屋顶,看看树梢,然后结结巴巴道:“郡……郡王,我路过。”
  
  夏玉瑾狐疑地四处查看,没发现叶昭的身影。
  秋老虎尽可能摆出个英武又自然的姿势,手臂上肌肉一块一块的。
  
  夏玉瑾看着他那张难看的黑脸,心里有些莫名。
  
  莫非上京姑娘们的眼光变了?
  怪不得他娶媳妇后,好像没以前受欢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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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刨根问底



  百年一位女将军,上京的女人们对叶昭崇拜得几近疯狂。
  于是,她们把目光汇聚到将军的男人身上。
  夏玉瑾给看得阵阵发寒,问:“刚刚我媳妇在?”
  秋老虎揣测上意,连连摇头。
  夏玉瑾问旁人:“真不在?”
  姑娘们从秋老虎的回答里明白了叶昭的意思,也连连摇头。
  
  夏玉瑾想起媳妇走哪里都能给掷果盈车,自己现在去青楼画舫游玩,但凡有女人的地方,都是老鸨、花魁、歌妓轮番说教,就连扫地的老太婆都要对他念叨两句“早点回去,不要辜负了将军”,顿觉凄凉无比。
  带着三分酒意,三分沮丧,他也不知该说什么,酒意上头,晕沉沉的,便忍不住揉了揉脸。于是,光洁如玉的肌肤上,鼻头有些发红,双眸秋水盈盈,带着几分无助,几分惘然,就好像受了伤的兔子……
  
  男人没事长那么好看干什么?怪不得将军舍不下!
  秋老虎唯恐自己再待下去就管不住大嘴巴,赶紧说要去礼部,转身就跑。
  
  夏玉瑾问不下去了,他思前想后,决定让别人比自己更凄凉。
  待巡察们将保安堂老板与店员们一块儿捆送京兆尹后,他屁颠屁颠地跟着跑去,从后院抓出京兆尹大人,声称这件事非常恶劣,要求秉公办理,判案的时候,他会抱着不辜负圣上的期望,和各位大人多多学习的态度,过来旁听。京兆尹擦着额上冷汗应下不久,宣武侯叶昭又派人过来暗示,近期上京假药层出不穷,还祸害了她军营里一个小将领的旁系亲戚,实在是让人心里很不舒服啊。
  
  京兆尹抱着脑袋上的乌纱帽,琢磨了半刻钟。
  他心爱的小妾哭得再梨花带雨,我见犹怜都没用了。
  
  京兆尹雷厉风行,当场派人检查了上京所有药铺,共查出贩卖制作假药,情节不等的犯人共十八人,当场断案,判首犯杖六十,枷锁三日,跪在店门示众,赔偿若干。从犯杖三十,枷锁一日。
  
  行刑的时候,南平郡王果然依约而到,和京兆尹打了个招呼,搬着小凳子,坐在临刑人身边,托着下巴,睁大眼睛,兴致勃勃地观看,还口口声声称:“上次媳妇打人我没看成,这回不能错过了,大家好好打,认真打,打得好重重有赏!趴地上的也要用力点叫,别让爷失望啊。”
  老杨头苦着脸劝:“郡王,打板子打得好,是不能赏的。”
  京兆尹也劝:“郡王,胡闹过头,会给告上去的。”
  夏玉瑾欢喜地回头问:“告了能摘乌纱帽吗?”
  
  死猪不怕开水烫。
  大家都给这无赖气得说不出话来,料想皇上让他干活,也想过会如何胡闹,只要没太出格,干脆随他去,由皇上自己处理。
  
  衙役们原本是收了这些药铺老板好处,要放轻些打。如今被他那么近距离的盯着,还被提出上次军营里的军棍案例,总不好让同样的六十大板,打出来的效果差太远,只好舍下银子,该怎么打怎么打,打得这些养尊处优的黑心药商哭声震天。
  
  打完后,夏玉瑾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跟着衙役将他们枷锁了押出去,还当着所有围观者面总结:“回去好好养伤,谁的伤好得最快,证明谁家的伤药效果最好,这可是活招牌,以后大家都会光顾的。”
  
  百姓听得捧腹大笑,个个拍手称是。
  黑心药商们面如死灰。
  
  夏玉瑾初次打人板子,觉得和以前暗地里打人闷棍大不相同,心情甚是舒畅,怪不得媳妇喜欢揍人板子,想来也是同样道理。
  
  他心里得意,到处找人吹嘘,直到半夜,他还兴奋得睡不着,只好花园里乱逛时,看见叶昭办事回来,想起上次的事情,便迎了上去,试探问:“你前天下午有和老虎一起路过东街?”
  叶昭淡定道:“没有。”
  夏玉瑾问:“你当时在哪里?”
  叶昭皱眉道:“这几天都在礼部与各位大人商议下个月东夏使者到来的各项事宜,好不容易才定下个章程。”
  夏玉瑾想了想,再问:“每天都那么晚才回来?”
  
  “东夏曾暗地援助蛮金不少马匹与武器,甚至趁火打劫了西门关口,如今他们提出和谈,想用马匹来换大秦的粮食与布匹。我以前曾与东夏交过几次手,情况比较熟,便被礼部找去,问东夏的现今情况,大家争议的问题比较多,所以弄得那么晚回来,”叶昭点头,又看看他脸色,放缓语气,努力解释道,“今天处理完事情,临走时,大家高兴,尚书大人家中设宴,一起喝了两杯小酒,所以回得比较晚,绝对没做其他,也没找花……”
  
  “花什么花?!”夏玉瑾听明白她话中含义,知道对方想岔,以为自己在吃醋,气得直跳脚:“老子没怀疑你喝花酒!老子在乎自己媳妇喝不喝花酒干什么?!”
  
  “不在乎吗?”叶昭微微靠了过去,淡淡的酒气环绕,琉璃色瞳子再起波光涟漪,仿佛可以将人拉进去,她伸手勾上他的脖子,指尖轻轻滑过,几乎是贴着他面颊,轻轻地动了动唇,在耳畔吐着湿润热气道,“不如……下次我们一块儿去喝?”
  
  她和同僚们喝酒就算了!喝醉了还调戏自己!是可忍孰不可忍!
  夏玉瑾眼睛都直了,狠狠一脚踹去叶昭的脚背上,骂道:“该死的醉鬼!”
  
  冷风吹过,叶昭酒醒了,她赶紧站直身子,恢复正经。
  夏玉瑾恶狠狠地盘问:“你每次喝酒就这德性?”
  叶昭:“我酒量浅,几杯就醉,偶尔推脱不过才喝。”
  夏玉瑾:“喝醉见人就调戏?”
  叶昭:“没有,只调戏美貌的……”
  夏玉瑾痛心疾首:“酒品太差了!”
  叶昭眼神飘忽了一下,试图辩解:“再烂也比狐狸好,他唱起情歌来,祸害的是全军营。”
  
  夏玉瑾想起胡青和他说的话,虽然心里不是很在乎这个破媳妇,还是有点不是滋味。他脾气比较直爽,心里不爱藏事,憋着难受。琢磨片刻,觉得反正两人也貌合神离的,再添芥蒂也不差这一桩,倒不如直接问清楚,何况他媳妇的脸皮看着也不比自己薄,花酒都敢喝了,和离书都敢找人写了,美人们都敢随便调戏了,还怕顶不住个红杏出墙的名头吗?
  
  于是,他将认识胡青到后来发生的事,连同自己的猜想,都原原本本告知,并建议:“如果你和他两情相悦,三年后,我去找太后求情,你只要逐步放下兵权,也不至于完全不能在一起。”
  
  “胡青说喜欢我?”叶昭冰山般的脸,终于出现了一丝裂痕,而且越来越扩大,“他真这样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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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流氓混蛋



  夏玉瑾赶紧解释:“他没有直接说,是我猜的。”
  叶昭反问:“你信?”
  夏玉瑾紧张道:“一点点吧……”
  叶昭像看失足孩子般看着他,过了一会,才长长叹了口气,哀痛道:“我万万没想到,狐狸说的话,居然还有人信……”
  
  夏玉瑾急忙帮兄弟辩护:“我看胡青的神色不太像作假,你怎如此说他?”
  
  叶昭问:“他说他是断袖,你信不信?”
  夏玉瑾摇头。
  叶昭:“他说他喜欢寡妇,你信不信?”
  夏玉瑾又摇头。
  叶昭:“他说他喜欢洛水女神,你信不信?”
  夏玉瑾继续摇头。
  叶昭:“他说自己是和尚转世,要修行成佛,你信不信?”
  夏玉瑾还是摇头。
  
  叶昭痛心疾首地拍着他肩膀问:“为什么他说喜欢我,你就那么傻,信了呢?”
  夏玉瑾怒道:“他说话的时候,神情不像作假!”
  
  “上面他说的哪一样事像作假的?还骗得毛二虎在大冬天,傻乎乎地去洛水旁草丛呆了一晚上,要偷窥什么女神,回来病了半个月。”叶昭气急败坏道,“你以为‘狐狸’绰号是怎么来的?这臭小子天生就是给人添堵的!撒谎连草稿都不用打,逮到谁就整谁!他八成是看你不顺眼,在耍你玩呢!”
  
  夏玉瑾见她愤怒的神情不似作假,不由信了几分,结结巴巴道:“可……可是……”
  
  “没有可是!”叶昭想起往事,咬牙切齿道,“他喝醉就到处唱情歌,对我唱,对秋华秋水唱,对老虎唱,对煮饭老头也唱,调还乱跑,要多难听就有多难听,闹得整个军营都不安稳。没醉就到处骗人玩,除了布置下去的任务,几乎都在撒谎,也就剩下几个傻瓜还相信他说的话了。”
  
  皎皎月光下,夏玉瑾整个人都傻眼了,他呆呆地站在原地,脑中一片空白,几经辛苦,才从喉咙里憋出四个字,“原来如此。”然后木然转身,想回房去。
  
  “等等!”酒意让头脑有些发烫,叶昭一把抓住他肩膀,稍微用力,拖了回来。然后再次凑近,细细地端详着他的脸,忽然,嘴角勾起一个阴险的弧度,露出两排雪亮的白牙,森森问,“狐狸喜欢我,你似乎很高兴?”
  
  “没有。”夏玉瑾有点不妙的预感,拔腿想溜。
  
  “是吗?”叶昭长长的睫毛下,琉璃色眸子在暗处变得漆黑,透着阴阴寒光,就像狩猎中的黑豹,她伸出锋利的爪子,将猎物拖入掌心。声音却变得越发温柔起来,她慢慢问:“三年期未到,你便急着要给我找接手的男人了?”
  
  只要还有一丁点头脑的动物,都能听出这份温柔里藏的杀机。
  “这个,我……”夏玉瑾吓得额上沁出两滴冷汗,几次挣脱未果,眼珠子急得乱转,虽不敢直视对方,嘴上却试图辩解,“我只是希望你过上好日子罢了。”
  
  “是吗?”叶昭又靠近了一点,双唇似乎不经意地擦过他的面颊,暧昧道,“夫君真是太好心了,好心得让人感动啊……”
  
  脸上滑过温热的触感,战栗中带来诡异的快感,那双勾魂的眼睛,让心跳开始加速,几乎要跃出胸腔。夏玉瑾觉得这种情景似曾相识,慌乱之下,他想找几句什么好听的来强硬反驳,话到嘴边,却嫌词穷,干脆用粗话问候:“干你……”
  
  后面的话没有说完。
  叶昭已牢牢封上了他的嘴,夹杂着酒气和湿热,飞快吻过,然后微微离开半寸,停留在鼻息间。
  
  呼吸声在耳边起伏。
  野兽似地眸子,还直直注视着被眼前被抓紧的人,不留躲避空间。
  她的嘴角,依旧挂着阴森森的笑,就好像玩弄猎物似的,然后再次轻轻附耳问:“你要干我吗?来啊。”
  
  夏玉瑾花了半刻钟才反应过来,他气得面红耳赤,瞪圆双眼,痛斥:“见过不要脸的女人,没见过那么不要脸的!”
  
  叶昭用指尖点了点他的唇,问:“原来夫君还要脸?”
  
  “放手!”夏玉瑾恨不得咬死这混球,他深呼吸两口气,放缓心跳。然后看着对方一直坏笑着的脸,终于知道这表情在哪里见过了——这不是和自己带着狐朋狗友在街边调戏少女时一模一样吗?他醒悟过来,再次确认,“你这混账是在调戏?!”
  
  叶昭正色道:“嗯,大概是调戏。”
  
  “你他妈的混蛋啊!调戏过多少人?!”夏玉瑾对自己媳妇老道的调戏技术简直想捶胸顿足,这显然经过多年磨练的成果,丝毫不逊色于自己,不知对付过多少人!更不知对付的是男人还是女人!
  
  “年少荒唐,以男人自居,捉弄过不少小丫头,小心,”叶昭终于松开了手,又扶了他一把,很淡定地说,“我现在就调戏调戏自家男人玩罢了。”
  
  夏玉瑾站稳身形,指着她鼻尖骂道:“你这不知廉耻的家伙!天下谁家媳妇像你这般做派?干!老子总算认清了……”
  
  “你认清了什么?”叶昭双手抱胸,笑眯眯地问。
  夏玉瑾怒道:“你就算披着正气凛然的将军外皮,骨子里还是个无耻流氓!”
  叶昭舔舔唇,怀念地说:“毕竟做过那么多年流氓,偶尔也想重温一下的。”
  
  “你还敢认?!”夏玉瑾更怒了,“信不信老子告……老子……”
  他说到后面,声音越来越小,不知如何继续说下去。
  
  叶昭很“好心”地提醒:“你要不要告诉别人,你的媳妇很流氓,你还被她强吻了?调戏了?”
  
  这种事,哪个男人有脸提?
  夏玉瑾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他不停自我安慰道,反正自己妾室通房都那么多,经常去青楼画舫吃女人豆腐,经验丰富,如今不过是反过来给媳妇吃个豆腐,算起来也不吃亏。
  
  “男人大丈夫,别为这点小事生气。”叶昭也自觉可能是喝了酒,行事有点缺乏判断,做得不够冷静。但事到如今,反正便宜也占了,豆腐也吃了,流氓也耍了,结局也不能挽回了。虽然想抓他过来,再进一步也没什么,但对方似乎不喜欢被调戏,弄得太生气似乎也不好,毕竟还要相处的……
  
  夏玉瑾见她站在原地沉思,忿忿不平道:“滚!”
  
  “好,你也早点休息!”叶昭果断转过身,不再激怒对方,优哉游哉地晃回去睡觉了。
  
  她玩完自己就这样走了?!
  夏玉瑾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身影,愤怒地一拳打向身边的榕树,然后抱着拳头,差点流下了痛苦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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