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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试阅] 绮绮《爱你如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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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果果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4 19:58:16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出版日期:2013年1月10日

【内容简介】

他真是她见过最特别又古怪的人了
本以为他是身无分文的流浪汉
谁知道他不但有名车可以开
在她家被追债时,还帮她开支票给债主们!
依她看了这麽多言情小说的模式来推理
他帮助她渡过了难关,该不会要她以身相许吧?
错错错,他只是请她假扮成他的未婚妻
未来三个月跟他谈一场恋爱,欠他的钱就一笔勾消!
不知为何,她一点也感觉不到债务就快要还清的兴奋感
反而有一股酸酸涩涩的心绪不断在胸口发酵着
没办法,给钱的是大爷,他怎麽说,她怎麽做就是了
她只希望这一场以假乱真的戏码不会露出破绽才好……




  (一)

  「唉……又只剩下三百多块了。」

  看着手中ATM存款余额,何如诗浅叹了口气,拎着一块二十五元的面包,与一瓶矿泉水,外加两碗泡面,垂头丧气的走出了便利商店。

  眼睁睁看着经济即将陷入空前危机,她却为了抱负与理想,迟迟不肯放弃,不肯妥协,不肯屈就,依旧坚持到底,苟延残喘的死撑着,只是为了成为一名出色的言小作家。

  只是,近期屡次投稿失利不说,加上前一阵子赖以为生的广告公司也因为经营不善,展开了大规模的裁员断尾政策之後,顿然成为众多断尾之一的她,在持续找不到新工作的窘境之下,如今她在台北的生活也愈加捉襟见肘了。

  难道,日子真的已经过不下去了?

  难道,真的要听妈妈的话,乾脆包袱款款,回澎湖老家相亲嫁人算了?

  难道,她这一辈子只能在家相夫教子,平平凡凡的度过一生吗?

  步出超商後,何如诗想起当初在大学毕业时,自己全然不顾家人的反对,坚持北上就业,还曾经信誓旦旦的说,她有养活自己的决心与能耐,绝不会教家里的爸妈担忧和失望的,可如今……唉!

  七月的台北,烈日炎炎,太阳高悬在蔚篮的天空上,红如火焰般的炽阳照耀在乾燥的柏油路上,反射出热油在沸煎时的透明火焰来。

  午後的阳光,太强烈了,蒸腾、窒塞、酷烈、奇闷,就像一座天然的大烘炉,简直要将人给活活烤融了,就连黑色的柏油路面都给蒸得发出微小的滋滋声响。

  就在这令人烦躁的同时,一道不悦的嗓,蓦地从她身後扬起。

  「喂,前面的阿肥,走开,你挡到我的太阳了。」

  阿……阿肥?多麽失礼的一句称呼,敢情是指她吗?

  何如诗带着一丝愠怒,以及一股好奇心的驱使下,半眯着眼,回眸一觑,发现身後不远的公园长椅上躺卧着一个男人。

  只见此人衣衫褴褛,满面污垢,鞋袜露指不说,整个人还像是刚掉进池塘,被人打捞上来似的,浑身湿漉,狼狈不堪。

  「喂,就是在讲你啦!」

  见何如诗如高僧入定一样,一动也不动,於是男人不爽的又大声催促了起来,「走开啦,你是聋子吗?死阿肥……」

  好一个犀利哥!

  居然左一句阿肥,又一句阿肥的喊她,这个绰号打从她高二那年含辱忍苦的减重成功後,就再也没有人敢再这样喊她了。

  这个家伙,他竟然……

  「抱歉,这里是公共场所,我爱站在哪儿就站哪儿,你这家伙凭什麽驱赶我?」由於她太过激动,手上拎的面包因而不慎落地。

  就这样,两个人,四只眼睛,同时看着那块香甜可口的奶油面包滚呀滚的,一路滚到男人垂在地上的一条脚边,然後停下。

  紧接着,一幕相当不可思议的画面在眼前发生了──

  那个浑身脏兮兮的家伙,竟然用着他一双黑不拉几的手,顺势捡起脚边的面包,然後很自然地收进自己搁置一旁的背包里。

  惊见这荒谬的一幕,何如诗立刻板起了面孔,忿忿一问:「喂,你为什麽偷藏我的面包?」

  「因为它掉在地上,然後我捡到了。」

  「那又怎样?」

  男人微一抬眸,淡然回了一句,「我有置留权。」

  「啥……啥权?」

  「阿肥,你都没看电视的吗?」他斜睇了她一眼,厚颜再开口,「如果你想拿回你的面包,我要求分得十分之三的报酬。」

  十、十分之三的报酬……

  「你面包分我吃一口,我肚子饿了。」话落,他也不客气,拆了面包外的透明塑胶袋,大嘴一张,就咬去了半块面包。

  光吃不打紧,他老兄一边吃,还一边嫌弃,「嗯,这面包味道还不错,就是廉价奶油放太多了,满嘴奶油,有些腻味。」

  只见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他,施恩一般,将面包物归原主了,「喏,还你。」

  看着好好的一块面包,不但被他一双又黑又脏的大手摸过,雪白的奶油上头,还印有一轮被他咬过的明显齿痕,教人连一点胃口都没有了。

  「算了,全都给你吃吧。」就算她时运不济,倒楣到家了。

  就在慷慨捐出今日午餐後,她肚皮却抗议的响了起来,那般凄凉的肚鸣声,声声教人悲伤,莫可奈何的,也只能猛灌手上仅存的矿泉水,以慰她饥肠辘辘的小肚皮。

  没想到她才刚喝了一口,一旁却传来断断续续的求救声。

  「快,阿肥,矿泉水也分我喝一口,我……我噎到了。」男人掐摀着喉头,满脸涨红,俨然一副快嗝屁的表情。

  「你是饿死鬼投胎啊?」又没人跟他抢,吃那麽急干嘛呀!

  「快别说废话了,我、我都快没气了!」

  说完,他也不再罗唆,大臂伸来,一把抢过她手中的矿泉水,仰头便咕噜咕噜猛灌了几口水,终於把气顺过来之後,心有余悸的他,忽然有种捡回一条命的感觉,不禁鼻头一酸,泪珠也在眸眶中打转了起来。

  「喂,你没事吧?」不过就是被噎到了一下下,哭什麽哭啊?

  「阿肥,这一次……真是多亏有你。」只见两行清泪挂在他满是污垢的脸庞上慢慢地流,「你的大恩大德,我是不会忘记的!」

  看着眼前这副诚挚认真的表情,黝黑的脸庞与嘴角却突兀的沾满雪白奶油块,行为举止完全就像个长不大的男孩的男人,何如诗着实有些哭笑不得。

  「随便你啦。」见男人依然紧紧捏握着她的矿泉水,完全没有归还的意思,加上瓶口处已沾有他嘴角的些许奶油,如此令人作呕的惨状,她乾脆好人做到底,来个大赠送。

  「水也留给你喝,不用还我了。」她决定「认赔杀出」,准备闪人了。

  「那怎麽好意思?」

  「怎会不好意思?」他老兄都敢打她面包十分之三的主意了,这个时候还跟她装什麽客气啊?

  只见她的修养确实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冷冷笑了下,才又说道:「那麽,我就不打扰你休息了,失陪。」

  话落,她头也不回,转身离开了男人的视线。

  (二)

  ※※※

  天色铅灰,风雨如晦,略带一丝咸涩气味的空气中渐渐有着一股山雨欲来之势,迎面而来的海风,亦带来了一股黏腻感……

  广阔的海平线,此刻天气阴沉得可怕,虽然才下午四点多,却已如黑夜降临一般,极目望去,海平面上尽是布满厚重的乌云,沉甸甸地,似乎也弥漫着一股异样的味道。

  名睿,你的文字虽然丰富细腻,但愈来愈没有感情了,你自己知道吗?

  「感情……」那是什麽鬼?

  那就是爱啊!

  大作家,你需要好好谈一场恋爱了,如此一来,不但可以帮助你更加了解奥妙的情感世界,相信这对你未来写作的方向,也会有相当助益的。

  听我说,名睿,你把自己闷得太久了,对一个心智与体能都正常的大男人来说,这样枯燥而乏味的生活,实在太不正常,也太不健康了!

  这样吧,不如这一回你就听我的劝,先好好休息一阵子,有空的话,就认认真真的去谈一场恋爱,或是去旅行,四处走走,多认识一些女孩,啊?

  展名睿,文坛上的畅销人气作家,为了寻找灵感,同时也在出版社大老板兼好友方亚达的建议之下……更正,是半威胁之下,终於踏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永不见天日的书房,决定好好谈一场恋爱。

  但这一切对他而言,又谈何容易?

  事实上,自大学毕业以後,他对於追求女孩的这档事,从来就没有真正的放过心思,不是他性向有重大的改变,而是纯粹不想自找麻烦。

  说穿了,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他,独独对哭哭啼啼的女生最难以招架,几乎视为天敌,每当面对女孩的眼泪,他整个人便浑身上下都不对劲,只想避得远远的,眼不见为净,耳不听为清。

  记得刚步入社会时,他也曾在旁人起哄以及友人的推波助澜下,谈过几场短暂的恋爱,但那几段感情每每不是无疾而终,就是在与对方情感转淡後,他自然而然提出分手要求时,对方却死活不肯,偏要他说出一个理由。

  男女分手嘛,不外乎就是不爱了、没感觉了,说得通俗一点,就是不来电了,他还能有什麽说法?

  结果,他这样不置可否的态度,只为自己招惹来更多不谅解的热巴掌。

  他微微苦笑,回想过去自己不甚令人满意的几段恋爱中,也不是没有过轰轰烈烈、刻骨铭心的记忆,只是那一段令他彻底挫败的感情,让他再也不愿去碰触,更不轻易去相信任何一份爱情。

  记忆跌回高中毕业的那一年,一心朝文坛发展的他,毅然决然弃商从文,选择T大中文系就读。

  不久之後,他更以黑马之姿,在仍是新人阶段,出版了一本畅销全国的小说,一夕之间,让他成了校园内的风云人物。

  可惜的是,这样的成就,在当时初恋女友的爸妈眼中,却相当不以为然。

  他们认为,若他一心执意往文学上走,再怎麽有出息,将来也肯定只是个专卖稿文,仅靠赚取微薄稿费为生的穷文人,如此一来,他们的宝贝女儿可能就得跟着他吃不饱、穿不暖,哪里还有幸福可言?

  最後,女友碍於父母坚决的反对之下,要他在她与写作上做出一个抉择。

  当时,他毫不考虑地选择了後者,而这个决定,让他赢得了人生中的第一记巴掌。

  没有多久,女友在双亲的安排下,远赴英国留学,直到几年前,他才在报章杂志中辗转得知她的消息。

  原来,她在与他分手之後,没有多久,便闪嫁给美国纽约某知名报社的副总裁,展开了她梦寐以求的上流社会生活,日子过得相当糜烂而奢华,成了标准的顶级贵妇。

  然而就在她婚後不久,不知为了什麽原因,她数度透过出版社欲与他再度取得联系,可惜他早已过惯了独来独去的生活,除了南部的家人,鲜少让人得知他的行踪。

  就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他终於与她完全断了联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不再有一丝交集。

  轻叹口气,挥开了脑海中的思绪,微微抬眸,他将注意力放回远处渐渐暗淡下来的滨海天际,兀自又陷入另一片沉思。

  ※※※

  半个小时了,于乐乐一直处於半饥饿半昏迷的状态,尽管已经是傍晚了,外头燠热的烈阳仍带着毒辣的光束,肆虐一般的贯入落地窗内。

  耳边听着老旧风扇吱吱嘎嘎,恍若苟延残喘的转动声,就连空气也是热烘烘的,教人一动就浑身冒热汗。

  都快日落了,沙发也都已经被太阳烤得发软,落地窗外一股股的热浪却依旧扑面而来,让人气也喘不过来。

  热死了、热死了、热死了、热死了……赶紧来人哪,救命啊……

  如同处在一座巨大蒸笼里的于乐乐,整个人呈大字型的趴躺在地板上,尽管地板温度没有沙发上来得高,她还是被室内一片乾燥闷热的气温逼出一身汗来,整个人就像是一块极速融化中的冰块,无力地哀鸣着。

  终於,她听见有人正在大门外轻轻转动钥匙孔的声音,然後在微启的眼眸中,她看见了她的救星。

  「阿笙,你可回来了……」于乐乐用蠕动的方式,慢慢爬行到何如诗的脚边,气若游丝的问:「有帮我买冰啤酒吗?」

  「你是虫啊,起来啦,好难看,你还是不是个女人啊?」这家伙,连最後身为一个女人的形象都没有了,「还有,我已经提醒过你,要你从今以後,都要改口喊我如诗了吗?」

  于乐乐恍若未闻,瞠着她仅打开零点五公分的眼缝儿,讨酒喝,「阿笙,我的冰啤酒……」

  「没买啦,连饭都快吃不饱了,还喝酒咧!」何如诗没好气的说:「改喝冰水啦,我在冰箱不是冰了一壶吗?」

  「冰箱?」于乐乐白了租屋室友兼好友一眼,闷闷的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们家的那台冰箱早就失去它原有的功能很久了,一向都是拿来装饰用的,哪里还生得出冰水来啊?」

  「那你去冲凉水好了,不但消暑,还可以省瓦斯费。」何如诗建议。

  呜……也只好这样了。

  趴躺在地板上的于乐乐,勉为其难地拖着一身懒洋洋的骨头,欲往浴室方向挪动时,眼角的余光不经意的往落地窗外瞥去。

  「咦?那个人是……」只见对面公园的长椅上还坐躺了个男人,而他的模样看起来活脱脱就是一张生面孔。

  由於她们居住的社区距离郊区较远,加上地处偏僻,除了社区住户与一般居民,几乎人烟罕至。

  因此,社区内的邻居大都彼此熟悉,鲜少能看见陌生客。

  随着于乐乐的眸光睇去,何如诗喔了一声,回道:「是那个置留权啦!」

  (三)

  「什麽权?」于乐乐一愣。

  何如诗摆了摆手,一副不愿多提的表情,「这件事说来话长,总之,那个家伙是个大无赖,谁沾上,谁倒楣。」

  「但是……」于乐乐微皱着双眉,努力回想着,「这个男人的模样,我似乎曾经在哪里见过耶!」

  「在哪里?」何如诗用着讥讽的口吻,冷冷一问:「火车站?地下道?废屋?破庙?游民聚集地?」

  「喂,别这样损人家,难道你不觉得在那个人的身上,似乎还藏着一股深深的落寞与淡淡的沧桑?」平日就一向柔情易感的于乐乐,忍不禁的又道:「总而言之,我觉得这个男人看起来很有味道啊!」

  「相信我,他闻起来也很有『味道』。」何如诗嫌恶地皱皱眉头。

  「啊?」

  「别看了,我肚子饿了,晚上吃泡面好吗?我刚刚买了两碗。」眼看已经是月底了,阮囊羞涩的两个女人,今晚就将就点吃吧。

  「嗯,我也要吃。」没有冰啤酒解渴,至少还有泡面可以垫肚子,在月底生死存亡的这一刻,就算吃泡面,也已经算很丰盛了。

  所幸,这样「刻苦」的日子,当下个月来临之时,可望获得稍稍纾解,主要原因是,于乐乐在一周以前,已接获伊皇集团的录取通知,从明天起,她将摆脱打工一族,正式晋升为跨国企业的大公司正职小员工一枚。

  话说那伊皇集团是一家拥有强大资本背景,涉及电影制作、发行,影院投资,院线管理,广告营销,艺人经纪的集团化跨国公司,在业界始终富有相当的盛名。

  除此之外,集团旗下所培训的签约艺人、演员、导演,其资质潜力都数最上乘,亦拥有多位当红的国际明星,同时也是全球最具有影响力的明星经纪公司之一。

  能够进入这样一家实力雄厚、月薪高、有前景,随时随地与国际巨星近距离面对面,甚至是一起工作的经纪公司,对於一心梦想进入娱乐圈工作的于乐乐而言,就算一开始只是从小小的宣传助理做起,但这一切的一切,仍然如同作梦一般,令人雀跃不已。

  对於未来生活充满憧憬的于乐乐,始终抱持着相当乐观的态度,甚至暗自期许,将来有一天,她一定要成为最出色的经纪人!

  ※※※

  晚餐过後,便坐在电脑前努力敲敲打打的何如诗,突然间,转身朝于乐乐问道:「乐乐,明天是你到伊皇集团报到的第一天吧?」

  窝在电视机前的于乐乐,慵懒地回应了声,「嗯啊。」

  「那你还不赶紧去睡!」何如诗用下巴指了指墙上的时钟,催促道:「已经快十点罗,你不怕明天迟到喔?」

  「呵……是该睡了。」轻轻打了个呵欠,于乐乐关掉了电视机,一边走向自己卧室的同时,也叮咛着同样一忙起来就忘了时间的好友,「你啊,也别老是在电脑前待得太晚,稿子明天写也是一样的,还是早点休息吧。」

  「我知道,等我赶完最後一段剧情就去睡了,晚安。」何如诗头也不抬,轻应了声。

  就这样,与于乐乐互道晚安後,时间又往後推移了两个小时,她终於结束手边工作,匆匆关上电脑,带着一身疲惫与倦容转身回房就寝。

  岂知,睡到下半夜,她就被一阵雷声隆隆与倾盆大雨给吵醒。

  微抬着一双惺忪睡眼,她瞄觑了窗台外一眼,只见外头风雨一片,而天色依旧灰黑。

  翻了身,她原本打算继续睡,却在这个时候,她脑海中莫名被一股诡异思绪所干扰。

  没来由的,只要一闭上双眼,她便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昨日在公园遇见的那个男人,结果整整一夜,害得自己几乎不得成眠。

  於是清晨六点不到,她从床上爬了起来,拖着仍略带一丝疲倦的身子到厨房,为自己泡了一杯咖啡醒脑。

  拎着厚实的马克杯,她轻轻啜饮了一口温热的咖啡,一边踱步来到窗前。

  就在下一瞬间,她在一片大雨过後,万里初晴的晨曦中,意外撞见一幕十分惊人的可怕景象──

  他整个人坐躺在长椅上,姿势和昨天她看到的最後一眼几乎一模一样,完全没有变化。

  若要说有什麽不同之处,那便是此刻他浑身上下没有一处是不被昨晚的倾盆大雷雨给轰炸摧残过的。

  这个人……他还是个……「人」吗?

  ※※※

  「喂,你死了没有啊?」拿着随手拾来的枯枝,何如诗朝眼前男人的脸颊上戳了戳。

  没反应。

  这家伙,该不会真的膈屁了吧?

  就在何如诗纳闷的猜测之际,男人低垂的脸庞忽然抬起,两眼微张,用着一抹浑沌而困惑的眼神看着她,一动也不动,脑袋里似乎正努力地集中意识。

  终於,那男人从他苍白的双唇中,发出了一个单音,「咦?」

  「还咦咧!」这个男人到底还有没有一点神经啊?「你昨天该不会就在这里躺了一个晚上吧?」

  「嗯。」回以她的,还是一声平板的单音。

  「昨晚下了一场大雨,你知道吗?」她简直是难以置信。

  他点点头,仍是面无表情。

  「那你……身体还好吗?」

  话落,他突然当着她的面,开始脱身上的衣裤,其动作大方豪迈,丝毫不见半点扭捏,教她顿时脸色大变,结结巴巴的问:「喂,你、你在干嘛啦?」

  「脱衣服。」他不解地盯着眼前不断对他发火的女孩,奇怪一问:「你看不出来吗?」

  光是这一句话,就将她堵得气噎。莫看这家伙长得一副矬样,说出来的话比刀子还具有杀伤力!

  「废话!」她的脸热辣辣的,对着他大皱其眉,不悦的质问:「我是问,你为什麽脱衣服?」

  而且还是在光天化日之下,都不怕伤风败俗吗?

  面对她一副气急败坏的模样,男人只是耸耸肩,用着极淡漠的表情,以及龟速的语调,缓缓的解释,「因为湿衣服穿在身上很不舒服。」

  听完,她只觉得眼前的情况,荒谬到了极点!

  「所以你为什麽要淋雨呢?」还淋了一个晚上,不是傻子吗?

  从她表情中可以看得出来,她对於他的愚蠢、没大脑、没神经的行为,已经到了难以置信的程度。

  他默默地端详注视着眼前的女孩,用他那深邃的眼眸探索着她,尽管平日他并不习惯与陌生人交谈,但很意外的,她给他的感觉,并不是那种会令人感到厌恶与烦躁的对象。

  他甚至有些惊讶的察觉,在她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能够让人愉快的东西──一种能够教人安心的力量,让人忍不住想再多攀谈几句,与她多说说话。

  於是,一阵短暂的沉默後,他再度启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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